古代文化-宗法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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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法常識


1.宗法:古代以家族為中心,按血統(tǒng)遠(yuǎn)近區(qū)別親疏的法則。它包括封建社會規(guī)定的嫡庶,系統(tǒng)的法則和家族中祭祀、婚嫁、家塾、慶吊、送終等事情的家法。這種制度是為維護(hù)封建等級制度、鞏固貴族世襲統(tǒng)治服務(wù)的,因此得以在封建社會中長期保存。


2.嫡子:封建宗法社會中指正妻所生的兒子。有時也指正妻所生的長子,即“嫡長子”。從周代起,王位一般都由嫡長子世襲,直至清末。


3.宗子:指嫡長子。依宗法,嫡長子要繼承大宗,為兄弟族人所共尊。他有祭祀始祖的特權(quán),要繼承特別多的遺產(chǎn),應(yīng)受小宗的尊敬。宗子也是一宗之祖,地位特別高貴,故又叫“宗主”。


4.庶子:封建宗法社會中指妾(小妻)生的兒子。周代以后王位由嫡子世襲,諸侯的君位也如此。宗法社會以“殺嫡立庶”為非法。


5.眾子:指嫡長子以外的諸子。包括長子以外正妻所生的嫡子和妾(小妻)所生的庶子。


6.親戚:在古代,“親”表示的親屬關(guān)系比較廣泛,兒女對父母可以稱“親”,父母對兒女也可以稱“親”。前者如《送東陽馬生序》:“其將歸見其親也。”后者如《左傳·隱公四年》記載衛(wèi)國大夫石碏(què)殺掉謀殺國君的兒子石厚時,說石碏是“大義滅親”。“戚”表示親屬關(guān)系時比“親”疏遠(yuǎn)些,使用頻率極低。漢代以后,“親”主要表內(nèi)親,“戚”表外親。“親”與“戚”連用時,有時指父母兄弟等本宗同姓親屬,有時指內(nèi)外親屬,包括本宗與外姻,即同姓本族與異姓外族姻親。如《廉頗藺相如列傳》:“臣所以去親戚而事君者,徒慕君之高義也。”


7.六親:泛指親屬。但具體說法不一:按《左傳》說,指父子、兄弟、姑姊、甥舅、婚媾、姻婭;按《周易》說,指父子、兄弟、夫婦;按《漢書》說,指父母、兄弟、妻子;等等。


8.三黨:指父黨、母黨、妻黨,亦即父族、母族、妻族。


9.考妣:舊時父親死后稱“考”,母親死后稱“妣”。如《禮記·曲禮下》:“生曰父,曰母,曰妻;死曰考,曰妣,曰嬪。”《項脊軒志》:“室西連于中閨,先妣嘗一至。”


10.昭穆:古代宗法制度下宗廟排列的次序。始祖廟在中間,以下各代按照輩分,分別列于兩側(cè):二世、四世、六世居左,為昭;三世、五世、七世居右,為穆。后由宗廟的次序,又推廣到墳地葬位和祭祀時的排列順序,后又泛指一般宗族的輩分。


11.喪服:舊時居喪時穿戴的服飾。根據(jù)與死者關(guān)系的親疏,分為五等,稱作“五服”,包括“斬衰”“齊衰”“大功”“小功”“緦麻”。喪服制度反映了男尊女卑的觀念,也反映了血統(tǒng)親疏的等級。習(xí)慣上以五服之內(nèi)為親,五服以外為疏。


12.期功:古代喪服的名稱。期,服喪一年。功,指大功和小功,分別為九個月和五個月。如:外無期功強(qiáng)近之親。(《陳情表》)


13.七廟:歷代帝王為維護(hù)宗法制度,設(shè)七廟供奉七代祖先,太祖廟居中,左三昭,右三穆。后以“七廟”為王朝的代稱。如:一夫作難而七廟隳。(《過秦論》)


14.太廟:天子的祖廟,如:入于太廟,還矢先王,而告以成功。(《伶官傳序》)


15.三綱:封建時代的一種道德規(guī)范,即“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的合稱。意思是臣要絕對服從君,子要絕對服從父,妻要絕對服從夫。最先由漢代董仲舒提出,后經(jīng)歷代封建統(tǒng)治階級加以系統(tǒng)化,成為禁錮人們思想的一套封建教義。


16.五常:


(1)即“五倫”,是封建禮教所規(guī)定的君臣、父子、兄弟、夫婦、朋友之間的倫理關(guān)系,即君臣有義,父子有親,長幼有序,夫婦有別,朋友有信。這些人倫關(guān)系,反映了封建社會的等級觀念。五倫中君臣關(guān)系居于首位,故又叫“大倫”。如《論語·微子》:“長幼之節(jié),不可廢也;君臣之義,如之何其廢之?欲潔其身,而亂大倫。”


(2)即“五行”,指金、木、水、火、土五種物質(zhì)。


(3)指仁、義、禮、智、信。


17.五教:是父、母、兄、弟、子五者之間的封建關(guān)系準(zhǔn)則,即父義、母慈、兄友、弟共(恭)、子孝。


18.七出:封建社會遺棄妻子的七種借口:不順父母,無子,淫,妒,有惡疾,口多言,竊盜。有其中之一就可以遺棄。又叫“七去”“七棄”,是為維護(hù)夫權(quán)而制定的迫害婦女的禮教。


19.三從四德:“三從”與“四德”的合稱。“三從”指未嫁從父、既嫁從夫、夫死從子,“四德”指婦德、婦言、婦容、婦功。三從四德是封建倫理道德奴役婦女的精神枷鎖。


20.伯仲叔季:古代兄弟或姊妹間依長幼排行時,習(xí)慣上以伯、仲、叔、季為序。一般來說,“伯”是老大,“仲”是老二,“叔”是老三,“季”是最小的。如《左傳·文公十八年》:“高辛氏有才子八人:伯奮、仲堪、叔獻(xiàn)、季仲、伯虎、仲熊、叔豹、季貍。”次序依伯、仲、叔、季并循環(huán)使用。兄弟姊妹中年紀(jì)最大的稱“伯”,有時也稱“孟”,但二者有區(qū)別:嫡長子稱“伯”,庶出長子稱“孟”。另外,因“伯”指老大,“仲”指老二,所以后代常用“伯仲”指兄弟或表示不相上下。如陸游《書憤》:“出師一表真名世,千載誰堪伯仲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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