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字號的古代文化常識

 
樓主   帖子創建時間:  2020-07-02 08:54 回復:0 關注量:599

  1、古人的名不能和自己的親人取相同的名字,特別是長輩,如果zhi有相同的字眼就一定要避諱,將這個字給改掉,不然就是對長輩的不尊敬。直系的祖先其實也算在這個范疇里面,如果名字里面有相同的字也要避諱改掉。

  尊者值得是尊貴的人,一般是指自己的上級和皇帝,名字當中不得帶他們名字中的字,如果有就要避諱,將自己的名字改掉,不然容易被穿小鞋,甚至有殺身之禍。

  2、字是指在本名以外所起的表示德行或本名的意義的名字。古代男子20歲女子十五歲,不便直呼其名。故另取一與本名涵義相關的別名,稱之為字,以表其德。凡人相敬而呼,必稱其表德之字。后稱字為表字。

  3、號,是指中國古代人于名、字之外的自稱。如蘇軾字子瞻,別號東坡居士。號多為自己所起,亦有他人所起。與名、字無聯系。中國古代人于名、字之外的自稱。簡稱號。在古人稱謂中,別號亦常作為稱呼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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