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象山縣石浦鎮沙塘灣岸線加固修復工程已由象山縣發展和改革局以象發改石審批[2017]18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象山縣石浦鎮人民政府,建設資金由自籌解決,項目出資比例共為 100% 。項目已具備施工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建設地點:位于石浦鎮東側沙塘內
建設規模:護岸加固修復從沙塘灣村現有平臺起,沿岸線向北延伸至突出礁石處,全長526.95米,
概算建安費:約720萬元
工期要求:180日歷天
質量要求:合格
招標范圍:圖紙范圍內岸線加固修復、游步道鋪裝、景觀打造及水電、通信配套設施等,詳見本次招標圖紙及清單內容,(路燈及監控設備甲供)
標段劃分:1個標段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備港口與航道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
本次招標要求項目經理須具有港口與航道工程一級注冊建造師(含臨時建造師)及以上或交通主管部門核發的水運工程三級項目經理資格,并具備有效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不得有在建項目。
3.2本工程要求配備相關專業助理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人員1名;項目專職安全員1名,具備交通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C類證書。
3.3具有投資參股關系的關聯企業,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關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法人單位不得同時投標。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直接監督的中央企業不屬于本條款規定的“母公司”,其一級子公司可同時投標,但同屬一個一級子公司的兩個及兩個以上二級子公司不得同時投標。
3.4投標人須在遞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在寧波市交通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完成基礎信用信息錄入并審核通過,且信用評價結果C級及以上。
3.5投標人及其擬派項目經理經人民檢察院查詢近三年(2014年7月1日以來)無行賄犯罪記錄。投標人應在2018年1月5 日16時00 分之前,將招標文件中《查詢申請函》填寫完整并蓋章(并附投標人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法定代表人和擬派項目經理身份證復印件)交至招標代理人處,若投標人逾期未提交或提交后更換擬派項目經理或投標文件中擬派項目經理與《查詢申請函》不一致的,需自行至檢察院查詢行賄犯罪記錄,并將由檢察院出具的《檢查機關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告知函》編入投標文件中,否則資格評審不予通過。
3.6投標人及其擬派項目經理無不良行為記錄(不良行為記錄界定的范圍為:國家、浙江省、寧波市相關行政主管部門通報停止投標活動且處在被停止投標期間內,以相關部門的官方網站查詢結果為準),不得被列入尚在公示期內的寧波市公共資源交易“黑名單”(以寧波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查詢結果為準),不得被列入象山縣公共資源交易“黑名單”的限制投標情形。
3.7投標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擬派項目負責人不得為失信被執行人。招標代理人對投標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擬派項目負責人失信信息進行查詢(具體以開標當天“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詢為準),若為失信被告執行人的,則否決其投標。若在開標當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無法查詢且一時無法恢復的,可在中標公示期限間對中標候選人進行事后查詢,如中標候選人為失信被執行人的,則取消中標候選人資格。
3.8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
4.投標報名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7年12月 15 日至2017年12月 2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時至11:30時,下午13:30時至17:00時(北京時間,下同),持報名資料,在象山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象山縣象山港路300號)四樓404室報名。
報名時需提供的資料:
1、工程建設項目投標報名單;
2、交易證、交易員證
3、企業介紹信、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被授權人身份證;
4、有效的企業營業執照、企業資質證書、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5、企業負責人的安全生產考核證書(A證)、項目經理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安全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證);
6、項目負責人的執業證書、項目總工的職稱證書;
注:以上1-6資料原件備查,復印件留存,復印件須按順序裝訂成冊。超出上述規定期限申請的或者未按要求提交投標申請資料的或者在規定的時間內未提供原件的或者根據相關規定有限制投標情形的,報名將不予通過。
5.招標文件的獲取
5.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7年12月20日至2017年12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獲取時間另行通知),每日上午8:30時至11:30時,下午13:30時至17:00時(北京時間,下同),在慈溪市基建審計事務所(象山縣丹南路530號二樓)購買招標文件(購買招標文件須出示交易員證)。
5.2招標文件每套售價500元,售后不退。
6.投標文件的遞交
6.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詳見招標文件,地點為象山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象山港路300號)四樓大會議室。
6.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7.投標保證金
7.1投標保證金的金額:人民幣 壹拾肆萬元,可采用以下任何一種形式繳納
形式1:已繳納年度投標保證金的單位根據象資交管辦[2013]6號、 [2014]5號、【2015】4號文件執行。
形式2:銀行電匯或銀行匯票直接繳入以下賬戶,收款人:象山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戶銀行:農業銀行象山新豐支行,賬號:39-703001040012500,聯系電話:0574-65733188。提交截止時間: 2018年 1 月 4日 16 時(北京時間,以資金到賬時間為準,投標人須充分考慮銀行轉賬時間和到賬時間)。
形式3:保險保單
保單出具單位:寧波市建設工程綜合保險服務中心象山分中心,辦理地點:象山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四樓大廳,聯系人:王昱元,聯系電話:13777950432。提交截止時間:2018年 1 月 4 日 16 時(北京時間,以保險保單出具時間為準)。
7.2投標保證金必須從基本賬戶中匯出。
8.投標文件的遞交
8.1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 2018 年 1 月 9 日 9 時 00 分,地點為 象山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象山縣象山港路300號四樓大會議室) 。
8.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9.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象山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http://www.xsbm.gov.cn/zbtb)、寧波招標投標中心鏈接(http://www.bidding.gov.cn)網站上發布。
10.聯系方式
招標人:象山縣石浦鎮人民政府
地 址:象山縣石浦鎮
聯系人:林海波
電 話: 13606783345
郵 編: 315700
招標代理機構:慈溪市基建審計事務所
地 址:象山縣丹南路530號二樓
郵 編:315700
聯系人:章琴丹
電 話:0574-65787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