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漕湖沿線村道提升改造工程(項目名稱)已由無錫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無錫市新吳區)經濟發展局(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關于漕湖沿線村道提升改造工程項目建議書的批復 錫新經發[2017]279號(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無錫吳文化博覽園建設發展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自籌(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國有資金100.00%、私有資金0.00%、外國政府及組織投資0.00%、境外私人投資0.00%,招標人為無錫吳文化博覽園建設發展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為江蘇省設備成套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本項目為網上電子投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建設地點: 無錫市新吳區
工程規模: 該工程為鄉間村道改造提升工程,項目全長約11.4公里,路寬4.5米,用地面積約5.2萬平方米,項目大部分利用原有村道進行提升改造,同時新建部分鄉間村道,同步實施鄉村景觀、綠化、照明、橋梁、交通設施及其他配套設施。
計劃監理期限: 180 日歷天。
合同估算價: 120萬元
招標范圍: 所有施工圖紙范圍內工程內容的質量、進度、造價、安全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等全過程施工及保修階段監理。
標段劃分: 一個標段
質量標準:一次性驗收合格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應滿足以下要求:
資質條件:[市政公用工程監理乙級](含)以上或者[具有監理綜合資質資質]
財務要求:2014至2016年財務會計報表(如投標人成立時間不足要求的年份,則提供自成立以來的財務會計報表)
業績要求:/
信譽要求:企業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沒有隱瞞,虛假,偽造等弄虛作假行為;不曾因其自身違約或不恰當履約造成與本次招標人之間存在合同終止、糾紛、爭議、仲裁和訴訟等行為;本公司沒有因騙取中標或者嚴重違約以及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等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承諾書原件掃描件附在“近年發生的訴訟和仲裁情況”之后上傳至投標文件中)
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江蘇省監理工程師資質]或者[具有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市政公用工程)資質]
(2)項目負責人須在本公司注冊滿3個月
(3)沒有擔任任何在監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負責人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標人均可就上述標段中的 1 (具體數量)個標段投標,但最多允許中標 1 (具體數量)個標段(適用于分標段的招標項目)。
3.4本工程對投標人的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方式,資格審查標準和內容詳見招標文件中的
投標人資格要求,只有資格審查合格的投標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8年01月31日 9:00 時至2018年02月06日 17:00在無錫市建設工程網上招投標系統購買并下載招標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標文件每套售價 250.00 元(≤250元),售后不退。
4.2 本項目不辦理招標文件的郵寄。
5. 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 2018年03月06日 9 時 30 分,地點為 無錫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新區服務點(新區長江路7號科技園區一樓) 。投標文件遞交的具體要求詳見招標文件規定。
5.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 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交易中心、無錫市公共資源交易網、江蘇省建設工程招標網上發布。
7、聯系方式
招 標 人:無錫吳文化博覽園建設發展有限公司
地 址:無錫新吳區鴻山鎮飛鳳路202-8號
聯 系 人:戴虎
電 話:051088997736
招標代理機構:江蘇省設備成套有限公司
地 址:無錫市金太湖國際城950號1705室
聯 系 人:代工、趙工
電 話:0510-82626996
電子郵件:daima@jce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