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標條件
指前鎮湖濱路道路工程建設項目(項目名稱) 指前鎮湖濱路道路工程建設項目監理工程(標段名稱)已由常州市金壇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 批文名為:區發改委關于指前鎮湖濱路道路工程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 編號為:壇發改投字[2017]133號(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招標人(項目業主)為常州市金壇區恒大投資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 自籌(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國有資金:100.00 %,私有資金:0.00 %,外國政府及組織投資:0.00 %,境外私人投資:0.00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常州市金壇區指前鎮。
2.2工程規模:1、湖濱路:西起丹金溧漕河東至長蕩湖西路,規劃路寬10米,總長1138米,新建瀝青道路。實施道路的同時,按規劃埋設雨水、污水管線;2、湖濱路1#橋:位于湖濱路,橋梁中心線與王家河河道中心線斜交。橋面全寬26m,三跨16m。
2.3招標范圍:道路及地下管線工程、橋梁、照明工程等所有施工項目監理;
2.4監理服務期:與施工工期同步
2.5 工程概算投資額: 約2000萬元
2.6監理合同估算價:36.7萬元
2.7 標段劃分:共劃分1 個標段
2.8標段編號:3204821709290201-BE-001
三、投標人資格條件
本次招標采取資格后審方式,對投標人應具備的資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
3.3 企業沒有因騙取中標或者嚴重違約以及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等違法違規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
3.4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監理綜合資質或市政公用工程監理乙級及以上監理資質;
3.5本次招標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3.6本次招標對投標人擬派總監理工程師的要求:總監理工程師1人,總監的專業及資質等級為: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市政公用工程專業);
3.7本次招標對投標人擬派專業監理工程師的要求:專業監理工程師2名
3.8本次招標對投標人擬派監理員的要求:監理員2名;
3.9本次招標對投標人擬派總監理工程師在監工程的要求:1、總監在常州市行政區域內已擔任總監的在監工程不得超過2個,如有在監項目應征得所有原項目建設單位的書面同意。2、企業對擬投標的項目總監已竣工項目請及時核銷。
3.10 其它要求:/
3.11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要求: 監理人員從業管理按常建(2014)111 號文、蘇建建管【2014】100號有關條款的補充通知、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公告【2017】第35號等文件執行 。
四、評標辦法:詳見附件。
五、招標文件的獲取
5.1獲取時間:2018年1月31日至2018年2月12日
5.2獲取方式:登陸“常州市工程交易網”“投標單位登錄”欄目獲取本項目招標文件。
5.3企業進行網上下載招標辦文件前需辦理“江蘇CA數字證書”,完善企業信息庫內相關資料。
注:關于“江蘇CA數字證書”辦理流程及完善誠信庫相關流程詳見“江蘇建設工程招標網”辦事指南(http://www.jszb.com.cn/JSZB/bszn/)”。
六、投標文件的遞交
6.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2018年2月13日9時30分,地點為常州市金壇區清風路1號(金山路168號)--金壇市民中心C樓0504開標室。
6.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接受。
七、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江蘇省建設工程招標網、常州市工程交易網 (發布公告的媒介名稱)上發布。
八、聯系方式
招標人:常州市金壇區恒大投資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金壇區指前鎮興標路68號
郵編:213200
聯系人:姚佳芳
電話:13813509901
招標代理機構:江蘇信達建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金壇區南環二路70號
郵編:213200
聯系人:李霞
電話:0519-82798174、13806146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