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金山新城金興路(象灣路-金環大道)新建工程已由株洲市荷塘區發展和改革局以株荷發改發【2017】122號文批準建設,資金來源為業主自籌和銀行貸款。招標人為株洲金城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為華新項目管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名稱:金山新城金興路(象灣路-金環大道)新建工程項目監理
2.2 建設地點:株洲市荷塘區
2.3 工程概況:金興路(象灣路-金環大道)為城市支路,道路全長2000米,路幅寬24米。主要建設內容為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給排水工程、景觀工程、照明工程、電力管線、交通附屬工程等。項目總投資約為22972萬元,其中工程費用10480萬元,工程建設其他費用10221萬元,預備費1158萬元,建設期利息1113萬元。資金來源為業主自籌和銀行貸款。
2.4 招標范圍:本招標工程設計施工圖范圍內全部工程的施工準備、施工及保修階段的監理,具體工作范圍及界線以招標人下達的任務書為準。
2.5 工期控制目標:以本招標工程項目各單項或單位工程的施工合同中所確定的施工工期為工期控制目標,直至本招標工程項目全部完工。
2.6 質量控制目標:以本招標工程項目各單項或單位工程的施工合同中所確定的質量標準為質量控制目標。
2.7 投資控制目標:以本招標工程項目各單項或單位工程的施工合同中所確定的中標價格為投資控制目標,直至本招標工程項目全部完工。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具有獨立的企業法人資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營業執照;湖南省外監理企業應按湘建建[2012]92號文要求辦理《省外工程建設中介服務企業入湘登記證》,或按照湘建建【2015】190號文件要求辦理省外入湘企業基本情況登記(以“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網”查詢為準)。
3.2 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市政公用工程監理丙級及以上企業資質。
3.3 擬任總監理工程師必須具有全國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注冊專業應含市政公用工程,且在株洲市城區范圍內同時擔任不超過兩個項目(含本招標項目)的總監理工程師),項目現場監理部關鍵崗位人員要求詳見招標文件投標須知第6條。
3.4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5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工程投標,否則,其投標均無效。
3.6 其他要求詳見招標文件。
4.招標文件的獲取及澄清答疑發布:
4.1 于2018年 4 月 10 日~2018年 5 月 3 日9:00(北京時間,下同)期間在《株洲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www.zzzyjy.cn)“建設工程—市政工程—招標公告—附件”)進行網上下載招標文件、圖紙。如通過網絡下載,其招標文件與書面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400元,遞交投標文件時繳納。
4.3 招標文件及澄清答疑采用網上發布方式。招標人對招標文件、招標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株洲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www.zzzyjy.cn)上發布,投標人自行下載。
5.資格審查方式
本項目采用資格后審,資格審查合格的投標人均為入圍投標人。
6.評標辦法
采用湖南省住建廳湘建建[2013]283號文中的綜合評估法。
7.投標文件的遞交
7.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及開標時間為2018年 5
月 3 日9時00分(北京時間),地點為株洲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六樓開標室(株洲市天元區牛家牌路111號)。
7.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寫標注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7.3 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代理人(授權委托代理人必須為擬任本項目總監理工程師),須親自到場參加開標會;否則,視為不合格投標人。
8.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中國采購與招標網》、《湖南省招標投標監管網》、《株洲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www.zzzyjy.cn)》上同時發布。
9.行政監管
本次招標項目接受株洲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依法實施的行政監督。電話:0731-28686070。
10.聯系方式
招標單位:株洲金城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荷塘區荷塘大道77號
聯 系 人:毛志偉
電 話:15243623833
招標代理機構:華新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區天臺路華晨金茂尚都A座503
聯 系 人:李錚
電 話:0731-28896698或0731-85160666/85163777
傳 真:0731-28896698或0731-8516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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