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博里鎮馬橋村美麗鄉村建設項目 已由 淮安市淮安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淮發改審字[2018]38號 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淮安市淮安區博里鎮人民政府,建設資金來自 省級撥款 ,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 博里鎮馬橋村美麗鄉村建設項目 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 淮安區博里鎮馬橋村;
2.1.2招標范圍: 項目包括道路、村莊綠化、游園廣場、管網、人工濕地及河塘整治等。(詳見施工圖和工程量清單)
2.1.3合同估算價: 約252萬元 ;
2.1.4工期要求:90日歷天,
2.1.5 本工程付款方式:工程完成50%時,付合同價的30%,工程竣工,經省、市、區等上級部門驗收認可后付至合同價的60%,決算審計報告出來后付至審計價的97%,余3%為工程質量保證金,保修期滿后無息退還。
2.1.6 質量標準: 合格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在有效期內)。
3.1.1企業沒有因騙取中標或者嚴重違約以及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等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提供企業出具的承諾書,加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并提供2016年或2017年度財務審計報告);
3.1.2對本工程不轉包、違法分包承諾(提供企業出具的承諾書,加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3.1.3投標文件中的重要內容沒有失實或者弄虛作假(提供企業出具的承諾書,加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3.1.4投標人必須具備企業信用報告的等級為BBB及以上,各投標企業需提供由中介機構按照淮政發[2013]68號《區政府關于印發淮安區企業信用評價指導性標準和規范(招標投標領域適用2013年版)等標準規范的通知》及其附件要求或《淮安區企業信用評價指導性標準和規范(建筑施工類2017年版)》所出具的企業《信用報告》。(需經淮安區信用辦備案并在有效期內);
3.2投標人資質類別和等級: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提供有效的企業資質證書)。
3.3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貳級及以上,且取得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在有效期內),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2)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
(3)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注:投標人如實提供承諾書,加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原件掃描件上傳到電子投標文件中;并提供無行賄犯罪查詢證明彩色截圖上傳至投標文件中。
3.3.1提供項目負責人2017年7月1日以來連續6個月以上由勞動部門出具的養老保險證明(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3.4 企業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在有效期內);
3.5 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定的情形;
①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提供企業出具的承諾書,加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②為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代建人、項目管理人,以及為本招標項目提供招標代理、設計服務的(提供企業出具的承諾書,加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③與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代建人、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參股的(提供企業出具的承諾書,加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④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提供企業出具的承諾書,加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⑤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提供企業出具的承諾書,加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⑥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以及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被暫停且在暫停期內(提供企業出具的承諾書,加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⑦投標人因拖欠工人工資或者因發生質量安全事故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限制在本區域內承接工程的(提供企業出具的承諾書,加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⑧投標人近3 年內有行賄犯罪行為且被記錄,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賄犯罪記錄且自記錄之日起未超過5 年的;
3.6擬選派參加本工程投標的授權委托人必須為本單位在職員工,需提供授權委托書、有效的身份證、本人與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和企業2017年7月1日以來任意連續6個月以上由勞動部門出具的養老保險證明(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3.7本次招標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注: ①以上資格條件需提供的證明材料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前附表“2.2.2資格評審標準”,如有不一至的以招標文件為準。
②如企業有關證書在年檢,需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出具證明。
③各投標單位需自行登錄“江蘇省人民檢察院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網”查詢企業、法定代表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的《行賄犯罪查詢證明》,查詢時間為本公告發布之日后。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為:2018年 4 月 24 日 8 時00分至 2018 年 5 月 7 日 17時30分;
4.2招標文件獲取方式:投標人使用“江蘇CA數字證書”登錄“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獲取;
本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中“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是指: 淮安市公共資源交易網淮安市公共資源全程電子化交易平臺會員系統 ;
4.3招標文件每套售價 305 元,售后不退。
5. 投標截止時間
5.1 投標截止時間為 : 2018 年 5 月 8 日 9 時 00 分。
5.2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 資格審查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資格審查,資格評審標準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7. 評標方法
本次招標采用 合理低價法 ,評標標準和方法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8. 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江蘇建設工程招標網、淮安市公共資源交易網及淮安區招投標網上發布。
9. 聯系方式
招 標 人:淮安市淮安區博里鎮人民政府
聯 系 人:湯書記
地 址: 淮安市淮安區博里鎮
電 話:15152306532
招標代理機構:江蘇華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淮安市北京北路108號
聯 系 人:夏品傳
電 話:17318881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