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標項目概況
1、招標人:順昌縣高陽鄉大富村民委員會
2、招標項目名稱:高陽鄉大富村雨污分離整治二期工程
3、工程內容:高陽鄉大富村雨污分離整治二期工程,具體工程量見工程量清單;
4、工程預算造價:222628元;
5、資金來源:上級撥款及自籌;
6、工程建設地點:高陽鄉大富村;
7、施工工期:30日歷天;
8、工程質量要求:符合《工程質量驗收規范》合格等級。
二、投標人資格要求
1、本招標項目要求投標人具備合格有效的福建省內注冊登記的獨立法人,且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并取得和《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2、根據閩建筑【2015】5號文有關規定,投標人因不再符合相應建筑企業資質標準要求條件被資質許可機關責令限期改正的,投標人在整改期間不得以責令限期改正有關的資質參與投標,否則按廢標處理。
3、違反《順政辦[2012]159號》文件規定,列入“黑名單”的企業和人員不得參加投標。
4、投標人和擬派本工程項目管理班子成員不屬于《關于建立福建省建設市場法人和自然人違法違規檔案制度試行辦法》(閩建筑法[2007]15號)文件中從業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5、投標人信譽承諾。根據最高法(2016)285號規定,投標人的單位(含聯合體)及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人均不是縣級以上人民法院公告的“失信被執行人”(老賴),如果是“失信被執行人”(老賴)將被取消投標人資格或中標人資格。
6、根據閩人社發【2018】6號文,中標單位在簽訂施工合同時,需到行政服務中心社保“工傷保險”窗口參加工傷保險。
7、中標人按照《南平市財政局關于加強我市建筑業營改增后稅源管理的通知》(南財預[2017]26號)規定,須在簽訂合同前在順昌縣設立獨立核算的分公司或者分支機構,并授權分公司為招標人提供建筑服務,由分公司與招標人結算工程款,由分公司向順昌縣稅務部門繳納稅款,向招標人開具增值稅發票。同時,中標人在簽訂施工合同后七日內將承接的工程項目向順昌縣稅務部門報備。
三、評標辦法和下浮K值
評標辦法為合理造價區間隨機抽取中標人,本工程按工程造價下浮K值為6%;
四、投標保證金的提交及退還
1、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方式:現金形式現場提交
2、投標保證金提交的金額:人民幣肆仟元整(¥4000元);
3、投標保證金的退還:未中標的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將當場予以原額退還。
5、中標人在中標公示期后10日內必須與業主簽訂施工合同,否則視為自動棄標。
五、報名時間、地點
1、報名時間:于2019年11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起至2019年11月12日止。
2、報名地點:順昌縣幸福小區5幢801室;
六、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和地點
1、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2019年11月18日9時30分。
2、開標時間:2019年11月18日9時30分。
3、投標文件遞交及開標地點:順昌縣高陽鄉人民政府會議室。
招標人:順昌縣高陽鄉大富村民委員會
招標代理單位:福建省閩甌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聯系人:陳女士聯系電話:18960650751
日期:2019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