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公告(資格后審)
1、豐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的豐縣南苑路復新河景觀橋工程設計項目,已經相關部門批準建設,項目所需資金為財政資金,已落實,現邀請合格的投標申請人參加本項目的投標。
2、豐縣中陽工程造價咨詢有限責任公司受招標人委托具體負責本項目招標事宜。
3、本次招標項目的概況如下:
3.1標段劃分:一個標段;
3.2項目地點:豐縣南苑路;
3.3項目內容:豐縣南苑路復新河景觀橋工程設計包含橋梁工程、與橋兩端道路連接、雨污管網、配套建設標志標線、強弱電管網、亮化、綠化等內容。
3.4設計周期:合同簽定后,自招標人發出的書面設計通知后20天內提交設計方案,設計方案批準后10天內提交施工圖紙和概算文件;
3.5技術標準: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國家現行設計規范及有關標準、委托方有關技術要求;
3.6設計合理使用年限:國家規定年限;
3.7招標范圍:豐縣南苑路復新河景觀橋工程設計包含橋梁工程、與橋兩端道路連接、雨污管網、配套建設標志標線、強弱電管網、亮化、綠化等內容。包含但不限于地形測量(含管線物探)、地質勘察,方案設計、初步設計、擴初設計、施工圖設計和效果圖,編制工程概算、現場指導與監督、施工配合及全過程后續服務等(包括但不限于出圖、免費變更設計、圖紙會審、技術交底、施工過程中重大問題的處理、必要的現場技術指導、竣工驗收等);中標人必須確保設計經濟合理、保證通過豐縣規委會專家評審和豐縣規劃及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3.8設計深度、設計內容和相關要求:
3.8.1方案設計應按照科學發展觀,全面貫徹適用、經濟,在可能條件下注意美觀的原則。符合城鄉規劃、城市設計以及安全、綠色、節能、環保要求,對功能、技術、經濟和美觀等進行設計,嚴格執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等國家強制性標準條文;滿足現行的建筑工程建設標準、設計規范(規程)和本辦法規定的相應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要求。設計方案要與當地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做到節能、節地、節水、節材、環保。
3.8.2符合豐政發[2013]20號《縣政府關于印發建設項目詳細規劃設計方案建筑設計方案報審規定的通知》和豐建指辦發[2013]12號《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城市規劃建設管理的補充意見》文件要求。
4、投標申請人應當具備的主要資格條件:
4.1投標申請人資質類別和等級:市政行業(橋梁工程)專業甲級或綜合資質;
4.2擬選派項目負責人資質:橋梁專業高級工程師(以職稱證書專業為準,職稱證書未標明專業的,以畢業證書專業為準);
4.3.1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具備有效企業營業執照;
4.3.2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的企業;
4.3.3企業沒有因騙取中標、嚴重違約或者違規以及發生重大設計質量事故等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
4.4投標申請人及擬選派的項目負責人必須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工作平臺(原徐州市城鄉建設局信息(信用)查詢平臺”)中備案;
4.5投標申請人在本項目資格審查前,必須到企業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檢察院或江蘇省人民檢察院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網(網站地址為:http://218.94.117.252:12301/),開具本單位有效期內無行賄犯罪證明;
4.6投標申請人需提供擬選派項目負責人自2017年1月至2017年6月社保部門出具的由投標人繳納的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必須從“徐州市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工作平臺(原徐州市城鄉建設局信息(信用)查詢平臺”)截圖后上傳)。
5、投標保證金的繳納與退還:
5.1投標保證金的繳納方式:采用網銀或銀行電匯(必須從投標申請人法人基本存款賬戶匯出)或銀行保函(必須從投標申請人法人基本存款賬戶開戶行開出);
5.2投標申請人采用網銀或銀行電匯繳納投標保證金時,在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前,必須確保投標保證金電匯至豐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專用賬戶,方可參與本工程投標。
5.3投標申請人采用銀行保函繳納投標保證金時,投標有效期應在銀行保函的有效期內。投標申請人在辦理投標保函時,應向本項目投標保證金繳納賬戶開戶行發起保函查詢通知,查詢通知中應注明保函編號、保函金額、受益人及申請人。
5.4投標保證金金額:捌仟元。
開戶行:建行豐縣支行
賬戶號:32001717136052514182
開戶名:豐縣招標投標交易市場管理中心
5.5任何以個人或非投標申請人法人單位的名義提交的投標保證金都將被拒絕接收。
5.6無論任何理由,投標保證金未及時支付的,均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
5.7資格審查不合格和未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在中標通知書發出后的第二個工作日起,以轉賬方式退還至其基本存款賬戶;中標人投標保證金,在進行完委托設計合同備案后的第二個工作日起,以轉賬方式退還至其基本存款賬戶。投標保證金利息計息日:自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結束次日起,至中標公示結束之日止。
5.8投標人將銀行保函掃描件放入投標文件,開標時遞交銀行保函原件質押在豐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財務室,開具保函收據。如投標人未中標,中標通知書發出后,代理機構通知其憑保函收據自行取回;如投標人中標,合同備案后,憑保函收據自行取回。
6、獲取招標文件方法:
本公告發布時間為2017年7月7日至2017年7月12日。
本項目招標文件通過網上發售,請投標申請人在2017年7月12日17:30前登陸徐州建設工程交易網(http://122.192.166.138/xzhynew)下載。潛在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招標文件有異議的,應當在2017年7月17日10:00前向招標人提出。
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2017年7月27日9時30分。
7、資格審查辦法:資格審查辦法采用資格后審方式,執行蘇建規字[2013]4號文件,采用合格制。
8、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分值設定:
8.1投標報價40分
8.2技術標40分
①設計人員構成20分
②項目解讀和設計構思20分
8.3綜合標20分
①項目負責人業績10分
②項目負責人從業經歷3分
③投標人信用情況和業績7分
9、其他:
9.1本項目資格審查過程中投標申請人的資料及業績等相關信息,均以“徐州市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工作平臺(原徐州市城鄉建設局信息(信用)查詢平臺”)中相關信息為準,其他信息均不予以采信。
9.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接受分公司和分支機構投標。
9.3招標控制總價為肆拾萬零陸仟元整(¥40.60萬元)。
9.4設計費支付方式:委托設計合同簽定后,支付設計合同價款的20%;設計方案批準、完整的設計成果(含施工圖)交付委托人后,支付至設計合同價款的50%;工程施工招標結束后,支付至設計費結算價款的90%;竣工驗收后三天內發包人結清設計費用,不留尾款。
10、聯系方式:
招標人(公章):
聯系人:孫建坤聯系電話:13585468999
招標代理機構(公章):
聯系人:鄭淑聞聯系電話:051689249200
2017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