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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伯大道(錫東大道—錫張高速)道路工程項目(項目名稱)新建橋梁工程監理標段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泰伯大道(錫東大道—錫張高速)道路工程項目(項目名稱)已由無錫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無錫市新吳區)經濟發展局(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關于泰伯大道(錫東大道—錫張高速)道路工程項目建議書的批復錫新管經發[2016]611號(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無錫鴻山新城鎮開發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自籌(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國有資金100.00%、私有資金0.00%、外國政府及組織投資0.00%、境外私人投資0.00%,招標人為無錫鴻山新城鎮開發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為江蘇建協工程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本項目為網上電子投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建設地點:錫東大道達路至錫張高速
工程規模:泰伯大道(錫東大道~錫張高速)工程為城市主干道,本工程為泰伯大道(錫東大道~錫張高速)工程中的走馬塘、張塘河橋與ns2河橋、河道護坡及原橋梁拆除等工程。走馬塘、張塘河橋橋梁主跨跨河施工,拆除橋梁兩座。走馬塘、張塘河橋全長343.6m,橋梁總寬46.8m,橋梁共計9跨,最大單跨68米。主橋橋梁形式為雙幅變高度預應力混凝土連續箱梁,單幅箱梁為斜腹板單箱雙室斷面,引橋為雙幅預應力砼簡支變連續小箱梁。Ns2河橋(K10+624.1)為新建2*凈7.5m鋼筋混凝土雙孔箱涵。建安費約10000萬元。
計劃監理期限:500日歷天。
合同估算價:290萬元
招標范圍:泰伯大道(錫東大道—錫張高速)道路工程項目新建橋梁工程施工圖紙范圍內的工程內容的質量、進度、造價、安全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等施工及保修階段全過程、全方位的監理。
標段劃分:本工程共分1個標段。
質量標準:合格標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應滿足以下要求:
資質條件:[市政公用工程監理甲級]或者[公路工程監理乙級](含)以上或者[具有監理綜合資質資質]
財務要求:2014至2016年財務會計報表(如投標人成立時間不足要求的年份,則提供自成立以來的財務會計報表)
業績要求:/
信譽要求:企業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沒有隱瞞,虛假,偽造等弄虛作假行為;不曾因其自身違約或不恰當履約造成與本次招標人之間存在合同終止、糾紛、爭議、仲裁和訴訟等行為;本公司沒有因騙取中標或者嚴重違約以及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等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企業所報備項目監理部主要管理人員(指總監理工程師(總監理工程師代表)、專業監理工程師、監理員)符合《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省監理人員從業管理的通知》(蘇建建管〔2014〕100號)及《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對〈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省監理人員從業管理的通知〉(蘇建建管〔2014〕100號)有關條款的補充通知》文件要求。承諾書原件掃描件附在“近年發生的訴訟和仲裁情況”之后上傳至投標文件中。
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市政公用工程)資質]或者[具有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公路工程)資質]
(2)在本單位注冊滿三個月
(3)沒有擔任任何在監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負責人
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標人均可就上述標段中的1(具體數量)個標段投標,但最多允許中標1(具體數量)個標段(適用于分標段的招標項目)。
3.4本工程對投標人的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方式,資格審查標準和內容詳見招標文件中的
投標人資格要求,只有資格審查合格的投標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7年08月04日9:00時至2017年08月08日16:00在無錫市建設工程網上招投標系統購買并下載招標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標文件每套售價250.00元(≤250元),售后不退。
4.2本項目不辦理招標文件的郵寄。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17年08月29日9時30分,地點為無錫市建設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新區服務點(新區長江路7號科技園四區一樓)。投標文件遞交的具體要求詳見招標文件規定。
5.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交易中心、無錫市建設工程招標網、江蘇省建設工程招標網上發布。
7、聯系方式
招標人:無錫鴻山新城鎮開發有限公司
地址:無錫市新區鴻山至德大道815號
聯系人:胡耀輝
電話:88581620
招標代理機構:江蘇建協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無錫市蠡湖大道2018號
聯系人:過卓、夏超
電話:0510-82835966、13861649806
傳真:0510-82835966
電子郵件:60188811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