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預審公告(代招標公告)
緣溪道(具區路—南湖路)改建工程(項目名稱/工程名稱)緣溪道(具區路~南湖中路)改建工程YX11標施工標段施工招標
資格預審公告(代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緣溪道(具區路—南湖路)改建工程(項目名稱)已由無錫市發展改革委員會(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錫發改許基礎[2015]179號(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無錫市公共工程建設中心,建設資金來自財政(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國有資金:100.00%、私有資金:0.00%、外國政府及組織投資:0.00%、境外私人投資:0.00%,招標人為無錫市公共工程建設中心,招標代理機構為/。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以下簡稱申請人)提出資格預審申請。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緣溪道(具區路—南湖路)
2.2工程規模:緣溪道(具區路~南湖中路,K0+000~K1+728)段道路、橋涵、雨水管線、污水管道、電力管溝等工程施工,工程造價約5200萬元。
2.3計劃工期:257日歷天
2.4合同估算價:5200.00萬元
2.5招標范圍:緣溪道(具區路~南湖中路,K0+000~K1+728)段道路、橋涵、雨水管線、污水管道、電力管溝等工程施工
2.6標段劃分:1個標段
2.7質量標準:合格
2.8其他:
(說明本次招標項目的建設地點、規模、計劃工期、合同估算價、招標范圍、標段劃分等)。
3.申請人資格要求
3.1本次資格預審要求申請人具備以下資質:[公路工程(2015新標準)二級](含)以上或者[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標準)二級](含)以上,具備以下業績投標人及擬派項目經理2010年1月1日至今承擔過工程造價在4000萬元以上的城市道路工程,以中標通知書所載中標金額和簽發日期為準。(類似項目描述),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請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以下條件:
3.1.1[公路工程注冊建造師一級]或者[市政公用工程注冊建造師一級]
3.1.2如果申請人擬派項目經理具備xx專業xx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或小型項目管理師資質,則必須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并在本公司注冊滿3個月;如果申請人擬派項目經理具備其他資質,則必須提供與申請人簽訂的勞動合同,養老保險證明(內附近三個月交費清單的《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或由社保機構出具的近三個月交費證明。近三個月為連續三個月交費且交費時間在招標公告發布當月的前三個月,例如:某工程在2011年5月份發布招標公告,則擬派項目經理需提供2011年2至4月份的養老保險交費證明)。
3.1.3擬派項目經理無在建工程的要求必須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3.1.3.1擬派項目經理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的。
3.1.3.2擬派項目經理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超過120天,且經建設單位同意并已經辦理項目經理變更手續的。
3.1.3.3擬派項目經理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
3.2本次資格預審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聯合體資格預審申請。聯合體申請資格預審的,應滿足下列要求:不提供聯合體報名
3.3各申請人可就本項目上述標段中的1(具體數量)個標段提出資格預審申請,但最多允許中標1(具體數量)個標段(適用于分標段的招標項目)。
4.資格預審方法
本次資格預審采用有限數量制(合格制/有限數量制)。
采用合格制的,凡符合本工程資格預審文件中資格審查辦法中第2.1款和第2.2款規定審查標準的申請人均通過資格預審。
采用有限數量制的,當通過資格條件審查的申請人多于9個的,招標人按下述評價得分由高到低順序選擇11個通過資格預審的申請人參加投標。
評價方法:當通過資格審查的申請人多于9家少于等于11家時,申請人均通過資格預審;當通過資格審查的申請人多于11家時,將采用以下方法確定通過資格審查的申請人:按照本資格預審文件規定的有限數量制評分細則,對所有通過資格審查的申請人進行評分(具體評分細則詳見附件,各申請人應根據評分細則要求準備相應證明資料,未提供相應證明資料的一律不得分),按得分由高到低順序選擇11個申請人參加投標。詳見附件。。
5.資格預審文件的獲取
凡有意申請資格預審者,請于2017年08月31日09時00分至2017年09月04日17時00分在無錫市建設工程網上招投標系統下載資格預審文件。
6.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遞交
6.1資格預審申請文件采用網上遞交的方式,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截止時間(申請截止時間,下同)為2017年09月11日9:30,網址:http://xzfw.wuxi.gov.cn/ztzl/wxsggzyjyzx/jsgc/index.shtml。
6.2資格預審所需原件的遞交時間為2017年9月12日10:00,地點為無錫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有形建筑市場/交易中心名稱及地址)。
6.3逾期送達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7.招標文件的獲取
7.1招標人與招標代理機構將在招標文件開始發售的同時通知所有資格預審合格單位本工程招標文件購買與下載的截止時間,請各資格預審合格單位務必于規定的截止時間前在無錫市建設工程網上招投標系統購買并下載招標文件,逾期不再出售,售后不退。
7.2本項目不辦理招標文件的郵購。
8.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資格預審公告同時在交易中心、無錫市公共資源交易網、江蘇省建設工程招標網上發布。
9.評標辦法
本工程采用綜合評估法評標辦法,詳見附件。
10.聯系方式
招標人:無錫市公共工程建設中心
地址:無錫市振新路588號
聯系人:單軼蓓、孫曉軍
電話:0510-827106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