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飛灰填埋場建設項目(項目名稱)已由無錫市惠山區發展和改革局(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企業投資項目備案通知書(備案號:20170184) 企業投資項目備案通知[2017]184號(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無錫惠聯垃圾熱電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自籌(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國有資金100.00%、私有資金0.00%、外國政府及組織投資0.00%、境外私人投資0.00%,招標人為無錫惠聯垃圾熱電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為江蘇翔順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本項目為網上電子投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建設地點: 惠山區惠聯垃圾熱電廠廠區西南側、錫玉路以南、規劃風能路西側及錫澄二路東區域(堰橋街道)
工程規模: 本工程用地面積91037m2,其中農用地面積82372m2。本次招標范圍為無錫惠聯垃圾熱電有限公司飛灰填埋場建設項目施工圖紙及清單范圍內的市政、環保工程的全方位、全過程及保修期監理
計劃監理期限:150 日歷天。
合同估算價: 80萬元
招標范圍: 本工程用地面積91037m2,其中農用地面積82372m2。本次招標范圍為無錫惠聯垃圾熱電有限公司飛灰填埋場建設項目施工圖紙及清單范圍內的市政、環保工程的全方位、全過程及保修期監理
標段劃分:共一個標段
質量標準:合格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應滿足以下要求:
資質條件:[市政公用工程監理甲級]或者[具有監理綜合資質資質]
財務要求:2014至2016年財務會計報表(如投標人成立時間不足要求的年份,則提供自成立以來的財務會計報表)
業績要求:/
信譽要求:企業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沒有隱瞞,虛假,偽造等弄虛作假行為;不曾因其自身違約或不恰當履約引起合同終止、糾紛、爭議、仲裁和訴訟;企業沒有因騙取中標或者嚴重違約以及發生重大工程質量事故等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企業所報備項目監理部主要管理人員(指總監理工程師(總監理工程師代表)、專業監理工程師、監理員)符合《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省監理人員從業管理的通知》(蘇建建管〔2014〕100號)及《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對〈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省監理人員從業管理的通知〉(蘇建建管〔2014〕100號)有關條款的補充通知》文件要求。承諾書原件掃描件附在“近年發生的訴訟和仲裁情況”之后上傳至投標文件中)
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市政公用工程)資質]
(2)在本單位注冊滿三個月
(3)沒有擔任任何在監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負責人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標人均可就上述標段中的 1 (具體數量)個標段投標,但最多允許中標 1 (具體數量)個標段(適用于分標段的招標項目)。
3.4本工程對投標人的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方式,資格審查標準和內容詳見招標文件中的
投標人資格要求,只有資格審查合格的投標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7年10月23日 9:00 時至2017年10月27日 17:00在無錫市建設工程網上招投標系統購買并下載招標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標文件每套售價 250.00 元(≤250元),售后不退。
4.2 本項目不辦理招標文件的郵寄。
5. 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 2017年11月16日 9 時 30 分,地點為 無錫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惠山分中心(政和大道209號六樓) 。投標文件遞交的具體要求詳見招標文件規定。
5.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 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交易中心、無錫市公共資源交易網、江蘇省建設工程招標網上發布。
7、聯系方式
招 標 人:無錫惠聯垃圾熱電有限公司
地 址:無錫市惠山區堰橋街道倉橋頭88號
聯 系 人:黃慶
電 話:15995250290
招標代理機構:江蘇翔順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無錫市新區金城東路333號中國工業博覽園總部園區30棟
聯 系 人:戴建玉
電 話:0510-81892502
傳 真:0510-81892580
電子郵件:24751811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