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戲的藏語名叫“阿吉拉姆”,意思是“仙女姐妹”。據傳藏戲最早由七姐妹演出,劇目內容又多是佛經中的神話故事,故而得名。藏戲起源于8世紀藏族的宗教藝術。17世紀時,從寺院宗教儀式中分離出來,逐漸形成以唱為主,唱、誦、舞、表、白和技等基本程式相結合的生活化的表演。藏戲唱腔高亢雄渾,基本上是因人定曲,每句唱腔都有人聲幫和。
2006年5月20日,藏戲經國務院批準列入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藏戲是藏族戲劇的泛稱。藏戲是一個非常龐大的劇種系統,由于青藏高原各地自然條件、生活習俗、文化傳統、方言語音的不同,它擁有眾多的藝術品種和流派。藏戲大約起源于距今600多年以前,比被譽為國粹的京劇還早400多年,被譽為藏文化的“活化石”。西藏藏戲是藏戲藝術的母體,它通過來衛藏宗寺深造的僧侶和朝圣的群眾遠播青海、甘肅、四川、云南四省的藏語地區,形成青海的黃南藏戲、甘肅的甘南藏戲、四川的色達藏戲等分支。印度、不丹等國的藏族聚居地也有藏戲流傳。
藏戲種類繁多,但主流的是藍面具藏戲。演出一般分為三個部分,第一部分為“頓”,主要是開場表演祭神歌舞;第二部分為“雄”,主要表演正戲傳奇;第三部分稱為“扎西”,意為祝福迎祥。藏戲的服裝從頭到尾只有一套,演員不化妝,主要是戴面具表演。藏戲有白面具戲、藍面具戲之分。藍面具戲在流傳過程中因地域不同而形成覺木隆藏戲、迥巴藏戲、香巴藏戲、江嘎爾藏戲四大流派。
甘南藏戲藏語稱“南木特”、即“傳記”之意。又因在拉卜楞寺首次演出,故又稱“拉卜楞藏戲”,是從藏族民間舞蹈、民歌、僧歌演變而來的。
藏戲歷史悠久,具有縝密的表演程式,在藏族人民精神生活中具有無法替代的地位。由于受到嚴格的宗教神規制約,藏戲在發展過程中受漢族文化影響較少,從表演內容到形式更多保留了原始風貌,所以在戲劇發生學等領域具有極高的學術價值。
同時,藏戲的劇本也是藏族文學的一個高峰,它既重音律,又重意境,大量應用格言、謠諺和成語,甚至還在情節中穿插寓言故事,保留了藏族古代文學語言的精華。藏戲和內地的戲曲劇種一樣,在時代的變革中陷入了與現代藝術和娛樂形式爭奪觀眾和演出市場的競爭局面。資金缺乏、劇團生存艱難、藝術人才斷檔、傳統表演技藝失傳、理論研究薄弱等問題。各地藏戲發展面臨的危機,急需制定規劃對這一古老的少數民族劇種加以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