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國家文物局主辦的全國文博網絡學院發布《關于印發<國家文物局2021年度培訓計劃>的通知》(以下稱《通知》)。
《通知》指出,各地要高度重視文博人才培養工作。各培訓項目舉辦單位要認真執行《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財行[2016]540號)《國家文物局培訓項目管理辦法》(文物人發[2017]22號)《關于進一步加強國家文物局培訓項目管理的通知》(辦人函[2020]480號)等文件規定,認真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堅持務實節儉辦班,嚴肅培訓財經紀律。
《通知》稱,嚴格履行辦班審批程序,未經批準不得計劃外辦班。按照先執行的項目優先保證經費的原則,各培訓項目舉辦單位應提早啟動籌備工作,對培訓班進行全程管理,及時結算經費,確保培訓計劃順利實施。
據了解,此次公布的內容涵蓋三方面23個培訓項目,分別是:
技能人才培養
文博系統專業人員古代漆器鑒定培訓班、文物進出境審核責任鑒定人員培訓班、寺觀壁畫保護修復技術培訓班、2021年度考古繪圖培訓班。
專業人才培養
全國文化文物統計年報數據質量控制培訓班、國際文化財產保護與修復研究中心(ICCROM)世界遺產管理培訓班(線上)、文物保護標準化培訓班、博物館藏品保護管理培訓班、世界文化遺產保護管理培訓班、石窟寺保護修復人員培訓班、考古發掘項目負責人崗前培訓班、石窟寺講解員培訓班(線上)、西藏新疆博物館展覽策劃培訓班。
復合管理人才培養
流失海外中國文物追索返還管理培訓班、文物新聞宣傳(全媒體)傳播培訓班、全國文物事業發展“十四五"規劃實施研討班、2021年度全國文物行政執法骨干人員培訓班、2021年全國文物安全管理人員培訓班、全國文物安全工作部際聯席會議文物保護知識培訓班、非國有博物館館長培訓班、革命文物保護管理工作研修班、革命文物講解員培訓班、“新時代文物人才建設工程”聯絡員培訓班。
以下是《通知》全文
國家文物局辦公室關于印發《國家文物局2021年度培訓計劃》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物局(文化和旅游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物局,機關各司室,各有關單位:
《國家文物局2021年度培訓計劃》已經2021年第2次局黨組會審議通過?,F予印發,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文博人才培養工作。各地、各培訓項目舉辦單位要全面落實《新時代文物人才建設工程實施方案》(文物人發[2020]40號),緊密圍繞國家文物局2021年重點工作,以提高全系統干部能力素質和推動文物事業發展為目標開展培訓。
二、堅持全面從嚴治訓。各培訓項目舉辦單位要認真執行《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財行[2016]540號)《國家文物局培訓項目管理辦法》(文物人發[2017]22號)《關于進一步加強國家文物局培訓項目管理的通知》(辦人函[2020]480號)等文件規定,認真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堅持務實節儉辦班,嚴肅培訓財經紀律。
三、認真執行培訓計劃。嚴格履行辦班審批程序,未經批準不得計劃外辦班。按照先執行的項目優先保證經費的原則,各培訓項目舉辦單位應提早啟動籌備工作,對培訓班進行全程管理,及時結算經費,確保培訓計劃順利實施。培訓執行情況將作為各舉辦單位下年度培訓項目安排的依據。
四、合理選擇培訓承辦單位。培訓項目應當根據培訓內容,優先選擇黨校、行政學院、干部學院以及當地組織人事部門認可的培訓機構,或我局認定的培訓基地承辦。
五、嚴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各舉辦單位要嚴格執行國家、培訓項目舉辦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認真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加強對培訓班所有相關人員健康狀況的把關,適度控制學員規模,降低疫情防控風險,確保安全。
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物行政部門按照培訓計劃統籌安排,嚴格按要求做好學員選派工作并監督培訓項目的執行。各培訓項目舉辦單位在計劃執行過程中如遇到問題,請及時與國家文物局人事司聯系。聯系電話:國家文物局人事司專家與培訓處010-56792002。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