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學堂的雅稱有哪些?古代學堂有:私塾、書院、國子監等教育機構。每種教育機構的職能不同,招收的學生也不同。
一、私塾
私塾是我國古代社會一種開設于家庭、宗族或鄉村內部的民間幼兒教育機構。它是舊時私人所辦的學校,以儒家思想為中心,它是私學的重要組成部分。
私塾是私學的一種,清代地方儒學有名無實,青少年真正讀書受教育的場所,除義學外,一般都在地方或私人所辦的學塾里。因此清代學塾發達,遍布城鄉。
以經費來源區分,一為富貴之家聘師在家教讀子弟,稱坐館或家塾;二為地方(村)、宗族捐助錢財、學田,聘師設塾以教貧寒子弟,稱村塾、族塾(宗塾);三為塾師私人設館收費教授生徒的,稱門館、教館、學館、書屋或私塾。
塾師多為落第秀才或老童生,學生入學年齡不限。自五六歲至二十歲左右的都有,其中以十二三歲以下的居多。學生少則一二人,多則可達三四十人。
私塾產生于春秋時期,作為私學的一種,在漫長的封建社會,除秦朝曾短暫停廢外,2000余年延綿不衰,作為人才培養的搖籃,它與官學相輔相成,并駕齊驅,共同為傳遞中華傳統文化,培養人才,勤苦耕耘,不懈奮斗,做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
二、書院
書院是中國古代民間教育機構。開始只是地方教育組織,最早出現在唐朝,正式的教育制度則是由朱熹創立,發展于宋代。當時,由富商、學者自行籌款,于山林僻靜之處建學舍,或置學田收租,以充經費。
宋代,著名的書院有河南商丘的應天書院、湖南長沙的岳麓書院、江西廬山的白鹿洞書院、河南登封太室山的嵩陽書院、湖南衡陽石鼓山的石鼓書院、江西上饒的鵝湖書院。粵秀書院是康熙四十九年清廷御批的官辦學院,為清代四大書院之首。
書院大多是自籌經費,建造校舍。教學采取自學、共同講習和教師指導相結合的形式進行,以自學為主。它的特點就是為了教育、培養人的學問和德性,而不是為了應試獲取功名。
明代書院發展到一千兩百多所,但其中有些是官辦書院。一些私立書院自由講學,抨擊時弊,成為思想輿論和政治活動場所。最著名的有江蘇無錫東林書院。明朝統制階級曾先后4次毀禁書院,然而書院有著頑強的生命力,多次毀而不絕,在嚴酷的政治壓迫下,書院師生寧死不屈。東林書院的對聯寫道:“風聲雨聲讀書聲,聲聲入耳;家事國事天下事,事事關心。”
清代書院達2000余所,但官學化也達到了極點,大部分書院與官學無異,如張之洞在武昌建立的兩湖書院、廣州越秀書院等等。到了光緒二十七年(1901年)詔令各省的書院改為大學堂,各府、廳、直隸州的書院改為中學堂,各州縣的書院改為小學堂。至此,書院退出了歷史舞臺。
三、國子監
國子監是元、明、清三代國家設立的最高學府和教育行政管理機構,又稱“太學”“國學”。
古代在國子監讀書的學生稱為“監生”。國子監不僅接納全國各族學生,還接待外國留學生,為培養國內各民族人才,促進中外文化交流,曾起到積極的作用。
國子學或國子監,是在中國古代封建社會的教育管理機關和最高學府,其具備了兩種功能,一是國家管理機關的功能,二是國家最高學府的功能。國子學的設立相對于“太學”而言,除了是國家傳授經義的最高學府外,更多的承擔了國家教育管理的職能;但同時,國子監與太學也可互稱,經常用太學來指代國子監。
“國子監”出現后,“學”與“監”不同的含義說明了二者在承擔兩種功能上的不同分工,“學”是傳授知識,指向教育和最高學府的功能;“監”是督查監管,指向國家教育管理的功能。
明國子監學習《四書》《五經》,兼習《性理大全》以及律令、書數等,此外,國子監對教職員的職務、待遇及對監生的管理、待遇等方面,都有十分明確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