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到底可以有多少個稱呼?”這個問題困擾了很多古裝劇愛好者,本來是同一個人卻有著名、字、號等不同的稱呼,搞得大家十分混亂。畢竟都是有身份的人,誰還不稱幾個名號啊。
在古代,人的稱呼可以分為姓、氏、名、字、號幾部分組成,每一部分的含義都不一樣。
姓與氏
姓和氏是古代宗族血緣關系的代號。在母系社會,姓是指母親一族的血緣關系。同姓族人會分出多個分支并散居各處,各個分支的族人為了進行區分便會再取個“氏”族稱號。
氏多以自然造物、部落圖騰、族群居住地的國名、地名或者氏族祖先的官位為主。如“有熊氏”、“青云氏”和“有窮氏”等。《易·系辭下》:“神農氏沒,黃帝、堯、舜氏作,通其變使民不倦。”后來這些氏族名稱也簡化為姓如熊、牛、云等。
到了漢代以后,姓氏制度發生變革,“姓”的概念跟母親就完全沒有關系了,而成了父系血緣的代號,所謂貴族專屬的“氏”也開始轉變為姓,如今姓氏已經合為父系血緣代號了。
名與字
古人有名有字,舊說嬰兒出生三個月以后由父親取名,二十歲行冠禮之后取字,女子在十五歲年方及笄的時候取字。
名,是個人的符號,在較為蒙昧的時代人們取名多以天干地支、個人特征為名。后來隨著社會的前進,語言文字的發展,易學儒學的興起,取名也成了以《易經》、《詩經》、《論語》等經典為參考,結合人們八字喜用的一門復雜學問。
《左傳·桓公六年》記載著春秋時代命名的五個原則:“名有五,有信、有義、有象、有假、有類。”意思是:或根據其出身特點,或從追慕祥瑞、托物喻志、褒揚德行、寄托父輩期望等幾個方面比照取名。并且提出七不:“不以國、不以官、不以山川、不以隱疾、不以畜牲、不以器幣”。
字,指在本名以外所起的表示德行或本名的意義的名字。這個東西就略微有技術含量,在古代,窮人起個名,一個“狗蛋”之流完事,人們長期地掙扎于溫飽線上,什么抱負都是空想,所以,字幾乎是士大夫、文人、書生的特權。
在古代人際交往中,名一般用作謙稱、卑稱,或上對下、長對少的稱呼。平輩之間,只有在很熟悉的情況下才相互稱名,多數都是相互稱字,提到對別人直呼其名,被認為是一種不禮貌的行為。下對上,卑對尊寫信或呼喚時,可以稱字,但絕對不能稱名,尤其是君主或自己父母長輩的名,更是連提都不能提,所以便產生了我國特有的“避諱”制度。
號
所謂“號”,就是個別稱,在古代,只有混得還不賴的中上層,或者文人雅客才會有號。別號中以“居士”、“山人”最為常見,如蘇東坡、鄭板橋、朱柏廬等。
起號之風,大概在春秋戰國時就有了。像“老聃”、“鬼谷子”等,可視為我國最早的別號。東晉時陶淵明自號“五柳先生”,南北朝時代有更多的人給自己起了號,唐宋時形成普遍風氣,元明清達到鼎盛,不但人人有號,而且一個人可以起許多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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