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建筑和其他一切歷史文物一樣,它的價值就在于它是歷史上遺留下來的東西,不可能再生產,再建造,一經破壞就無法挽回。
古建筑的修復和保護由于被保護建筑的自身歷史價值、歷史地位、建筑質量、被損程度和人文歷史環(huán)境等因素的不同,而采取不同的修復方式。修復和改造的方式一般分為三類。
第一類是最常見的做法:修舊如舊,即盡可能地恢復被保護建筑的原有風格,甚至使其煥然一新,這種做法一般用在寺廟和名人的故居等,原有的用途未被改變或作為參觀等使用。
第二類是新舊對比:強調修繕的時代痕跡,使得修繕的部位可以明顯地區(qū)別于原有部分,這種方式在歐洲的古老建筑中比比皆是,但在國內較少被采用。
第三類是用現代的空間藝術語言與已存在的歷史建筑進行對話,這種方式已越來越被普遍地接受,尤其在古建筑擴建、改建的過程中使用得較為廣泛,最成功的應該是羅浮宮的擴建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