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入關以后,服飾制度從最開始的“剃發易服”制度,到后來的“潤色章身,即取其文”,最終進一步完善,基本確定下來。冠服必須具有相應的等級性,不同的身份等級穿戴相應的冠服,紋樣,顏色、面料,配飾與穿著地點,都要嚴格遵照冠服制度,清代皇帝冠服主要分為吉服,禮服,行服,常服,四種主要形式。宗室和百官冠服也是以此為分類標準,只是形制上有所不同。
禮服在清代冠服制度里,規格等級是最高的。只有在舉行盛大典禮時穿,清代的宮廷禮服有皇帝的朝袍、袞服、端罩,后妃的朝袍、朝褂、朝裙,皇子及王公百官的朝服、補服等。朝服是清代規格最高的禮服,也是皇帝在上朝時穿的服飾,主要用于殿廷朝會、盛大典禮,重大軍禮、外翻朝覲等。皇帝朝服分為三個款式,其中冬朝服有兩款,夏朝服一款,根據穿戴者身份的額不同,用色和紋樣都有所不同。比如皇帝用明黃色,皇太子用杏黃,皇子用金黃。
吉服,整體為上下連屬的通身袍,皆以龍為章,故又稱龍袍。“龍袍”作為服飾的名稱,直到清代才確立下來。其穿著者主要為宮廷的最高統治者們,比如帝后,皇太后等。主要穿戴場合為大型的吉慶活動,如慶壽,賜宴等。吉服的服裝結構是箭袖,開裾得形式,是因為滿族自古就有狩獵的傳統,箭袖可以保護手背不被凍傷,開裾設計則更適合騎馬。色彩主要以明黃色為主,通身繡了九條金龍,另外還有云紋,蝙蝠紋,十二章紋等吉祥圖案。穿吉服時,必須戴相應的吉服冠。
珠常服袍常服袍是指在一些不太重要的禮儀場合所穿的冠服,常服的款式較為普通,也是馬蹄袖,前后左右開叉,圓領、大襟的形式,花紋常用的是團花紋。性質介于禮服和吉服之間,嚴肅且莊重,在皇室喪期內的吉慶節日、忌辰等類似場合穿著,以示虔誠與肅穆。
行服是指清代皇帝和王公百官外出巡行和狩獵時穿的服裝為行服,君臣在狩獵,出征,巡行等場合所穿的冠服,滿族入關后,雖然不再以為其主要的生產方式,但是為了保持民族傳統,皇室經常會舉行外出狩獵的活動。行服的形制與龍袍類似,都是圓領,箭袖的右衽大襟窄袖袍,只是長度較短一些,將右側的前下襟裁掉一幅,然后用紐扣相連,以便上下馬,所以行服又稱為“缺襟袍”。也是所有冠服里面最具有滿族特色的款式,缺襟的設計充分體現了清代統治者對服裝功能性的重視。需要注意的事只有皇帝穿的缺襟袍為四開衩,宗室只能用兩開衩。
清朝是我國第二個由少數民族建立的政權,也是中國歷史上最后一個封建王朝,在滿族人統治時期,它為中國服飾紋樣的歷史續寫了新的篇章。清代的宮廷服飾可謂繁縟華麗,精致復雜,具有很高的藝術價值。為各種節慶、祭祀等重要活動所準備的服飾在圖案以及色彩等方面都極為考宄。清代宮廷服飾紋樣不僅有自己的民族特色,而且還融合了前朝服飾紋樣的精髓,具有很濃厚的藝術感染力,它的服飾紋樣藝術既是民族精神文明的表現,也是中國物質文明的結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