壯族服飾包括兩大部分:一是指服裝,即衣服(衣裳),包括衣、褲、裙、帽、圍巾、手套、腰帶、鞋、襪、綁腿等;一是指裝飾(修飾),包括發型、首飾、眼鏡、背包(背袋),甚至文臂、文身等。兩大部分組合成壯族服飾,是壯族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衣是一個民族最具特色的外在形象,既屬于物質的硬件性文化,同時又屬于精神的軟體性文化。它反映了壯族經濟發展水平,形象展現壯族的思想理念,即精神內涵,如民情風俗、哲學思想、審美意念、道德倫理、社交禮儀、宗教信仰等。壯族服飾文化形態,包含經濟的因素,又包含精神的風格特征。
回族的服飾具有多重作用。據史書記載,回族先民驍勇強悍,善騎射,好拳術,有尚武精神,為使衣冠整潔、利索而多穿坎肩,打扮成武士模樣。保護身體是人類生產、生活和生存的客觀的必然需要。根據不同的季節選擇不同的服飾,夏天穿單衣,冬天北方回族人多穿棉衣和皮衣、皮鞋等,東北和西北地區的回族人為了防寒還戴棉帽、皮帽或耳套等。回族婦女為了防風沙還戴蓋頭、搭圍巾等等。二是裝飾的作用。愛美之心人皆有之,回族人也不例外,這是人類美化自身的內在要求。如男子穿襯衫、套青坎肩,女子點額、染指甲,在衣服上繡花,都有裝飾的因素。三是具有信仰的因素,回族人去清真寺或過民族節日,需頭纏戴斯達爾、穿準白、穿麥賽襪子,婦女搭蓋頭等,因此回族服飾除了保護身體和裝飾的作用外,還有信仰的因素,這構成了回族服飾的民俗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