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遠古時期,黎族先民就學會了制作服飾。黎族服飾的始祖是樹皮布。在海南島新石器文化遺址中,有大量陶紡輪、石環、石珠、陶耳墜等物出現,表明當時人們能制作各種形式的裝飾品,已懂得手工制布且已從事紡織。在海南省三亞市英州鄉古樓村(今陵水黎族自治縣英州鎮古樓村)臨海的沙丘、通什市(今五指山市)西北一帶的小山丘上、瓊中縣境內以及文昌縣兩邊坡和昌田坡等舊石器遺址都曾出土過陶器紡輪。在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縣洪瑪坡遺址(太坡鎮尼下村東2公里的洪瑪坡)還發現有新石器時代的有肩石拍,另外在陵水縣、白沙縣也發現了石拍。
這些出土的文物表明,在遠古時代,海南島就有了制作服飾的工具,黎族先民已懂得使用石拍工具制作原始服飾樹皮衣。秦漢以后,隨著社會的發展,黎族先民的服飾得到了不同程度的發展。
短衣筒裙
據歷史文獻記載,古代黎族先民普遍喜愛穿短衣、筒裙。《漢書》中記載:"自合浦徐聞南人海,得大州,東西南北方千里,武帝元封元年(前110年)略以為儋耳、珠崖郡,民皆服布如單被,穿中央以貫頭。""貫頭"即貫頭衣,穿時從服布中的洞由頭貫之。漢代儋耳、珠崖郡民穿的貫頭衣應是后世黎族筒裙服飾的最初形態。
至唐宋時期,黎族的衣飾得到了進一步的發展。此時,黎民的衣服已由貫頭衣發展為筒裙。《舊唐書》中云:"南平僚者,男子左衽,婦人橫布兩幅,穿中而貫其首,名日'通裙'。"到了唐代,黎族先民"僚"服飾已不再是單一的貫頭衣,而是出現了男女區別的現象。在黎族先民中,男子喜穿衣襟向左掩的"左衽",婦人則喜愛穿"通裙"(即現在的筒裙)。
明清時期,黎族男女喜歡穿花布衣、花簡裙。明顧界在《海槎余錄》中載:"黎俗男女身穿花厚布衣。"明田汝成的《炎徼紀聞》載:"黎婦人戴箬笠禰衣,有裙而無挎。以色絲和吉貝、雜織為錦。"這一時期,黎族筒裙稱為"黎筒"。可見,明清時期,黎族男子流行穿短衣、簡裙,黎族女子仍然盛行穿筒裙。
椎髻跣足
椎髻跣足是古代黎族具有的服飾文化現象。"椎髻"即把頭發綁在頭上,結成類似錐形的發髻,發髻既有警于頭首的,也有髻于頭后的。跣足,就是光腳的意思。
據《后漢書》記載,當時南方地區交趾所統轄之處有"項髻徒跣"之俗。"項髻"即為髻于項上,這一習俗也應在黎族先民聚居的地區出現過。《三國志》中也記載交、廣一帶"椎髻跣足"。唐代,在黎族先民"僚"中,普遍存在著椎髻跣足。《舊唐書》中載:"南平僚者,男子露發徒跣;婦人,其人美發,為髻鬢垂于后"。
到了宋代以后,黎族不僅保持著椎髻跣足的習俗,而且還對發髻有了審美意識,喜歡用色布、銀釵、雞毛、梳子等裝飾發髻。據《太平寰宇記》載,瓊州黎族男子"髦發,首插梳"。宋代黎族頭部裝飾多種多樣,反映了黎族對美的追求。
明清時期,黎族地區仍重視頭部的裝飾。《天下郡國利病書》載:"男子髻堆額前,用牛骨為簪拴之,飾以雞毛。婦女髻垂。"這一時期,色布、雞毛、金銀、牛骨、銀釵等仍是黎族喜愛的頭部裝飾品。此外,黎族還喜歡用帽、笠等裝飾頭部。
民國時期,黎族男子的服裝主要是上衣開胸、無紐扣,僅用一條繩子捆住或不著上衣;下服為"丁"字形的腰布,也稱包卵布,有的也穿一種是開叉的裙子,上窄下寬。但是由于受漢族的影響越來越深刻,黎族各個支系男子的服裝也發生了變化。從資料來看,黎族婦女的服裝主要還是以傳統原始的服裝寬衣或貫頭衣和筒裙為主。即使黎族婦女穿著漢式的上衣,下衣也必須是穿她們自己裁制的筒裙。和男裝相比,婦女服裝的漢化程度沒有男裝深刻,還保留了很多原始的傳統狀態。黎族兒童在小時候男女都是赤身裸體的,大約到九歲或十歲左右他們才會穿上一些比較簡單的民族服裝。
據20世紀50年代黎族社會調查資料表明,當時農村的年輕一代已普遍接受漢裝,年紀較大的男子(40歲以上)還保留有本民族的上衣,但已不穿"吊檐"(前后各掛一塊布的裙子)和"包卵布",改穿漢式長褲或短褲。婦女服飾在質料方面已改用買來的布料制成上衣,筒裙仍是自織。許多人還穿上買來的各式襯衣和褲子,只有比較邊遠地區的中老年婦女仍穿著黎族服飾。
改革開放(1978年)后,大部分黎族男女青年多改穿漢族服裝,只有在較邊遠地區的中老年婦女仍然穿黎族服裝。時代的發展對黎族男子的服裝影響很大,但對黎族婦女服裝的影響較為緩慢,黎族婦女服裝仍保留著本民族的特色和地方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