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官式建筑”?一般認為,官式建筑是與地方建筑相對的一個概念,主要指以官方頒布的建筑規范為藍本,由官方主導營造的宮殿寺廟等建筑形式。
對于官式建筑的研究,從百年之前的營造學社時期就已經開始。營造學社這一名稱,雖然來源于北宋官式建筑的指導用書《營造法式》,但是清代官式建筑才是營造學社的“啟蒙導師”。
這是因為,在營造學社的工作開始之初,營造法式對于梁思成等人來說如同一本“天書”,這本書中的諸多名詞已經長期無人使用,在當時根本無法明白書中的名詞所指為何。
在這種情況下,梁思成等人決定從距離他們所處時代最近的清代官式建筑入手研究。在最初的一段時間,他們虛心向舊宮廷的老木匠們請教官式建筑的各個構件名稱、詢問官式建筑的結構與做法,甚至實地參與到建筑工作中去。通過這樣的學習,梁思成等人終于搞明白了清代官式建筑的做法,并且編寫了《營造算例》和《清式營造則例》兩本研究專著。在這基礎之上,梁思成等營造學社先驅們決定結合現存建筑實例,破解《營造法式》這本天書。
從1932年到1937年,營造學社的中國建筑史先驅們,在極端困難艱苦條件下,足跡踏遍大半華北,考察數百座古建筑,繪制2870余幅測繪圖。
以現代田野考察考古研究方法,對古建筑建造年代與結構特征一一歸納分析,并將其研究成果及時發表在《中國營造學社匯刊》上。
其中梁先生對薊縣獨樂寺、寶坻廣濟寺,大同華嚴寺、大同善化寺、應縣佛宮寺釋迦塔、正定隆興寺、榆次永壽寺、五臺山佛光寺等歷史關鍵節點性古建筑的考察研究。
為營造法式的解讀奠定了堅實的學術基礎,這之后才有《營造法式注釋》這本匯聚營造學社先驅們研究成果的專著橫空出世。后代學者對于營造法式的研究,也莫不基于營造學社所取得的諸多成果。
中國雖然自從夏商周三代開始就已經出現了中央政權,并且在秦代正式確立了中央集權制國家。但是,并不是中央政權的出現就意味著官式建筑的出現。官式建筑樣式的一個顯著特征就是與所謂“地方風格”有所區別。只有經過中央的刻意整理,官式建筑樣式才會被人為地確立。
目前遺留下來的官式建筑技術書僅有宋代的《營造法式》和清代的《工程做法則例》。我們目前并不能確定,在《營造法式》之前是否存在一部相似性質的技術書,也不能確定在這之前是否有既覆蓋等級制度,又涉及建筑樣式、工料標準等方方面面的的官式建筑體系,但可以肯定的是,地方建筑與官式建筑在建筑樣式層面有相互的影響。
由于封建王朝國都的前移,地方樣式可能加入新“官式建筑”的整理過程,比如南宋遷都杭州之后,吸收了很多當地的建筑做法進入官式體系;明初定都南京,應該是以當時的江淮建筑作為官式藍本的,而遷都北京時,也將當地的建筑做法帶去北方。
官式建筑常常也會像周邊地區輻射,甚至出現所謂的“空降官式”。從現存的宋金建筑實例來看,《營造法式》也就是北宋官式的影響僅限于開封周邊地區,向北進入晉東南,便是一個差異較大的地方建筑體系;
以《工程做法則例》為指導的清官式建筑影響力稍大,并且明清常有官式建筑“空降”到地方的有趣案例,比如昆明的真慶觀、海東的瞿曇寺、平武的報恩寺、張家界的普光禪寺,它們都與其所在地方的建筑樣式有著顯著差別。
而與京城的“正統”官式建筑相近,甚至就是京城的工匠來修建的。這種“空降”到地方的官式建筑或許可以視為朝廷權力的一種延伸,是中央集權制的一種昭示。
本文礙于篇幅所限,不能對官式建筑的特征做更多介紹了,希望對您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