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歷史上,鄰居在房屋交易中擁有著想不到的話語權。從西漢到唐宋再到民國,雖然鄰里在房屋交易中的地位經歷了三次較大的變革,但影響卻從未消失。
西漢,鄰居話語權的初登場
西漢,公元前186年,長安。商人站在自家宅邸的庭院中,陽光一半照在他的臉上,一半被半瓦當式樣的房檐遮擋。他的表情陰晴不定,四下的仆役們小心的屏著呼吸,頃刻間,惟有風聲過耳。
終究他還是晚了一步。長安城的九市,處處都有他的產業,但作為一個不折不扣的成功商賈,這次卻罕見的失算了。
他本想買個房的。那是一座新宅,面積沒什么變化,裝修也一般般,但勝在地段兒好。那里離東邊的坊市要近一些,也方便他去洛陽談生意。本是一切都談好了的,只是自己多猶豫了些時日,現在一切都沒法成行了。
這一年,是漢高后臨朝稱制的次年,西漢在呂后掌權多年的治理下逐漸恢復了國力。正是得益于這個女人所創造的良好經濟環境,他憑借著出色的商業頭腦一手創造了如今的商業帝國;而現在,同樣“得益”于這個女人,他的買房夢突然破碎了。
呂后二年,西漢頒布了《二年律令》。其中戶律規定:買房必須要緊挨著現有的房子買(“欲益買宅,不比其宅,勿許”),這意味著人們只能從鄰居的手里買房子。而相應的,房子也只能賣給鄰居了。明明是想換個區位好點兒的房子,可突然就變得只能買鄰居的房子。
(圖為二年律令復刻版)
然而鄰居的權力還遠不止此。西漢時,登記人口和房產采用的是“手實”的方法,即家中人口、房屋面積由房主自行測算。為了防止有人弄虛作假,西漢政府制定了“舉發”制度,即鼓勵鄰居對此等宵小行為檢舉揭發。一旦行為屬實,謊報的房主將會被沒收家產,打入大牢。而舉報有功的鄰居則可以分得充公財產的一半。
自西漢始,鄰里在買房這件事上正式登上了歷史的舞臺,并在中國古代漫長的時期內把持著買賣房屋的話語權。從西漢到唐宋再到民國,鄰里在房屋交易中的地位經歷了三次較大的變革,但對房屋交易的影響卻從未消失。
唐宋,鄰居的角色巔峰
呂后二年距離唐朝足有近900年,天寶十四年唐朝政府再度出臺法規,至此鄰里在房屋交易中的地位終于迎來了第二次變革。這時古代政府對房屋買賣的約束已經小了很多,但據《唐會要八十五卷》中記載規定:買賣房屋需要優先詢問親友鄰居是否有交易意愿,如果他們放棄了權利這才能和別人進行買賣。(“天下諸郡逃戶,有田宅產業,先已親鄰買賣。”)
(記述唐代各項典章制度沿革變遷的史書《唐會要》)
宋朝時,則在唐朝律令的基礎上添加了更復雜的要求。一方面,其規定了“求田問舍”時先族人后鄰居的征詢順序;另一方面,宋朝要求出售房屋前需先“對賬”,即要求房主人寫明賣房原因、期望價款、并讓所有的親友鄰居填寫意見——是否想買,想花多少錢買,是否同意他賣房,不同意的原因為何——只有所有族人和鄰居全部簽字首肯賣房,才能夠與其他賣家進行交易。至此,鄰里在古代房屋交易中的角色地位達到巔峰,并自唐宋時期一直延續了一千多年。
民國,鄰居話語權的消亡
民國時期,隨著封建王朝的覆滅,再無律令對房屋買賣和親族鄰居掛鉤的要求。鄰里和房屋買賣掛鉤的規定自此時開始正式淡出房屋買賣制度,但一些宗族家庭仍然延續著這份習俗,直到新中國成立以后,才慢慢退出了歷史的舞臺。
(民國時期的地契,已無需族親簽字)
鄰居的特殊角色,是一場歷史的必然
從公元前186年的西漢,到1912年的民國,鄰里作為古代房屋交易中的重要角色整整影響了中國近2100年的歷史。古代究竟為什么要如此設立房屋交易制度,將鄰里推向如此重要的位置呢?
在古代,違反這項房屋交易制度的人可能被形同“逃戶”。而“逃戶”的概念則要追溯到中國古代嚴格的戶籍制度。古代居民一般會被嚴格限制生活在戶籍所在地,不許搬離。凡是未經官府允許,逃離原籍的人民都被統一稱為“逃戶”,而“逃戶”是沒有戶籍的!
這意味著什么呢?你將沒有古代居民主要賴以生存的土地,你可能會被視為人人緝拿有功的流寇;你沒房子,不能住店,再怎么才華橫溢也不能走入科舉和仕途;甚至如果在唐代,沒有戶籍的人被成為“賤民”,將被視為主家的私有財產,還可以用來交易變賣,而且基本永無翻身之日。
而違反房屋交易制度的罪如此之重,就是因為它本身與古代戶籍管理有著密不可分的關系。古代沒有電子戶籍系統,沒有全國聯網,沒有身份證。唯一能官方記錄的東西就是通過你的家庭住址,登記你和你家的情況。而戶籍的管理是以片區劃分的,一旦你搬離了片區的管理半徑,片區的管理功能就失效了;大家頻繁的搬來搬去,同樣也會使得尚未辦公自動化的古代政府衙門陷入癱瘓。所以,古代統治者必須通過繁復的房屋交易制度有效的控制人口遷移。
可為什么一定要做人口管理呢,放棄限制讓人口自由流通不行嗎?是的,不行。古代國家與社會爭奪資源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就是稅收和征人。而即使發展了幾千年了,古代政府的統計方法依舊主要是靠“數人頭”。戶籍直接影響著國家的稅收、兵役、勞役,而這些也將直接影響到國家的穩定發展。
所以,繁復嚴苛的房屋交易制度勢在必行,而鄰居之所以成為其中的一個重要角色,一是因為鄰居對房主的情況最為了解;二是鄰居距離房主的物理距離最近。
不過,這一苛刻的制度也有一些積極的意義,據不完全考證,遷移的限制使中國鄰里更多的湊在一起,鄰里的關系因此而變得更親密,從“遠親不如近鄰”、“鄰里好,賽金寶”、“一百萬買宅,千萬買鄰”等諺語中可窺一斑,中國人獨有的好客、熱情也許也是因此演化而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