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假,既是勞動者放松身心的自然需要,也是歷朝歷代均非常重視的一項福利制度。
中國古代的休假制度內容非常豐富,縱觀中國歷史,可以將古代的休假分為三種:一是公假,類似于現在的周六日休假;二是節假,類似于如今的中秋、國慶假期;三是事假,比如病假等。
秦代時,休假制度已經初步形成。比如《史記·高祖本紀》記載:“高祖為亭長時,常告歸之田。”官吏休假謂之“告”,意思是劉邦經常利用休假回家干農活,可見秦代已有官吏的假期制度。可惜由于文獻散佚,對秦代的休假制度具體內容我們了解不多。
漢代時,官方的休假制度步入正軌。《漢律》規定:“吏五日得一下沐,言休息以洗沐也。”漢代的官員,上至公卿,下至普通吏員,每5天可以有1天歸家洗沐休息的公假。“五日一休沐”的制度一直延續至隋代。除此之外,漢代還有一些“節日假”,如夏至、冬至、伏日、正月歲首等放假1至3天不等。據統計推測,漢代的公假加上節假大約一年有70至80天。
唐代時,專門訂立了規范官員休假和致仕的法令——《假寧令》,休假制度較漢代有了較大變化。首先是改“五日休沐”為“十日休沐”,這就是古書上說的“旬休”,全年公假大約36天。其次,休假的常規節日增多,如元日、寒食、清明、上巳、夏至、端午、中元、中秋、重陽、冬至等均要休息1至3天不等。統計推測,唐代休假制度與漢代相比,公假變短,但節假變多,總天數與漢代大致相當。
宋代時,公共假期和休假制度最為寬疏。日常休假雖仍沿襲唐代“十日休沐”制度,但在節日假方面則大為增多:全年節假日76天,加上“旬休”36天,就有112天。此外,還要加上皇帝、皇后們崩薨的忌日假。當時的忌日假,大忌為15天,小忌為4天,這還不包括皇帝、皇太后的生日隨機而定的休假天數等。宋代大致的休假日,超過了全年的三分之一。
元代雖沿襲宋代“旬休”制度,全年大約36天,但節假驟減到僅16天,全年休假約52天,比宋代少了一半。
明初皇帝勵精圖治,大部分傳統節假都取消,僅保留元旦、冬至兩節,其中元旦放5日,冬至放3日,永樂年間增加元宵節,放假10日,共18天節假。取消了唐宋以來的“旬休”制度,僅庶吉士“五日一休沐”,其他官員則沒有此等待遇。
清代延續明代壓縮休假的政策,但有長達1個月的“封印”期,涵蓋了過去“元旦”“元宵”等節假。其余節假包括端午、中秋、重陽、皇帝誕辰,各放假1天。清朝假日總天數大概仍為34天。
休假制度的沿襲發展,體現了自古以來中國社會的人文關懷傳統,其原則與精神,對今天仍有指導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