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傳統建筑以木結構為核心,是一種通過榫卯技術連接起不同構件、輕巧高效的框架式承重體系。木制構件依位置與功能不同,主要有柱、梁、額、枋、檁、斗拱、椽、飛等,一般統稱為大木作。而與之配合的門窗、室內裝飾等則稱為小木作。大木作是結構構件,配合臺基,以承重為主要功能,形同骨骼;而小木作、屋瓦、脊飾等主要起著維護、裝飾作用,類似肌肉與皮膚。
以上種種,共同構成了絢麗多姿的傳統建筑,而各類構件的造型與功能演化,也直接奠定了傳統建筑不同的樣式與時代風格。同時,由于現存有宋代《營造法式》與清代《工程做法》兩部官方營造文獻,故而針對類似位置與功能的構件存在兩套術語體系。為明晰起見,元代及之前的建筑通常以《營造法式》的術語稱呼,而明清時期的建筑則以《工程做法》的術語討論。
柱
柱是一種垂直支撐構件,在木構建筑中通常采用單棵樹木的主干制作而成,是核心承重構件之一。單層建筑中的柱一般上承斗拱、梁枋,下接柱礎及臺基,負責承托整個建筑,并將荷載傳遞至地面。依位置不同,位于檐下的稱檐柱,位于室內的稱金柱或內柱。柱的造型通常順應木材的自然形狀,上細下粗,但南北朝時期,亦曾有特殊的梭柱出現。
梁
梁是指進深方向的水平承力構件,負責逐層承托整個屋面的重量,并通過與柱的交接,將荷載傳遞至柱身之上,同為核心的承重結構。梁依據清代的命名規則,常見有三架梁、五架梁、七架梁。與之對應,宋代則稱為平梁、四椽袱、六椽袱。歷代官式建筑的梁無論外觀抑或斷面,多為方正平直的矩形。而江南民間建筑中則多見秀麗靈巧的圓弧造型,稱為月梁。
額、枋、檁
額與枋指的是在面闊方向承接斗拱或檁的水平承力構件。宋代稱其較大者為額,較小者為方。清代將較大者稱為額枋,較小者稱為枋。木結構最上部,與額枋平行,直接承托椽、飛與瓦面的水平承力構件,宋代稱為博或方,清代稱為檁或桁。額、枋、檁三者通過與梁柱及斗拱交接,形成了完整的框架式結構,得以有效傳遞荷載,完成結構作用。
椽、飛
椽位于建筑頂部的檁之上,一般為圓形或方形的細長木條,分段固定于兩根檁之間。其作用形同人體的肋骨,覆蓋了整個梁架上部,形成穩定的基面、用以承托各類屋頂構件。飛亦稱飛椽,實為椽的延長,一般以方形木條附于椽之上,可以進一步增加屋面外延,增強遮蔽風雨的能力。飛椽通常僅出現于唐代以后的建筑之上,這也成為判定建筑年代的重要標志。
屋面構造
傳統建筑的屋面依時代與地域不同,存在多種做法。明清時期北方官式建筑在椽飛之上會鋪設一層薄木板,稱為望板,之上再鋪設由石灰黏土、細沙混合而成的三合土防水保溫層,稱為苫背。重要的皇家建筑會以鉛錫薄片鋪砌于屋頂,增加一層防水層,稱為錫背。苫背上方就是以灰漿黏結砌筑的屋瓦與脊飾。早期屋面做法較為簡單,于椽飛之上直接置薄磚,稱為望磚,其上再鋪砌屋瓦。此種做法利于散熱,明清時期仍流行于南方建筑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