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文旅深度融合工程實施方案(2023-2027年)》,于2月13日正式印發。
《實施方案》明確總體要求、主要任務和保障措施,堅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突出變革重塑、創新驅動、項目為王,具體實施文旅深度融合工程八大行動,加快推動文旅資源串珠成鏈、文旅產品提檔升級、文旅業態豐富多元,全力打造國內外知名的文化旅游目的地。
浙江將把重大項目帶動引領作為文旅深度融合工程的關鍵抓手,確保到到2027年,全省文化和旅游產業增加值占GDP比重達到13%;推進文化和旅游投資“雙百”計劃(100項在建實施類重大項目、100項謀劃招引類重大項目),全省文化和旅游項目累計完成投資超1.2萬億元。
主要任務中,文博類內容包括深入推進中華文明探源工程,加強文化遺產保護與傳承,高標準打造全域博物館、培育紅色文化旅游帶、重大公共文化設施建設等。
深入推進中華文明探源工程。實施浙江考古“啟明星”計劃,擦亮“文明之源耀浙江”品牌。圍繞打造“文明之源”旅游目的地,大力開展上山文化遺址群、河姆渡文化遺址群等大遺址群保護利用,打造國家考古遺址公園6個、省級考古遺址公園30個。推出“跟著考古去旅游”“詩畫浙江寶藏游”等品牌活動,打造10條以上特色鮮明的文物主題旅游線路。
加強文化遺產保護與傳承。深化文化基因解碼工程,推進宋韻文化、陽明文化與和合文化等文化標識建設,培育文化基因解碼成果轉化利用創新項目100個。加強世界文化遺產保護,支持杭州打造世界文化遺產群落,推動上山文化遺址群、河姆渡井頭山遺址、溫州朔門古港遺址、錢塘江海塘·潮文化景觀、長三角江南水鄉古鎮、海上絲綢之路等申報世界文化遺產。注重非物質文化遺產活化利用,謀劃推出系列非物質文化遺產主題旅游景區、旅游線路。
高標準打造全域博物館。按照“一座城就是一座博物館”理念,推動杭州、寧波、溫州、紹興等地打造博物館之城,建設鄉村博物館1000家,打造全國領先的全域博物館品牌。實施文化場館景區化建設計劃,推動100個以上博物館、美術館等文化場館打造A級旅游景區。
實施文旅產業帶建設行動方面,培育紅色文化旅游帶。挖掘大陳島墾荒精神、螞蟻島精神等“紅色根脈”資源。實施嘉興新時代“重走一大路”、平陽省一大舊址、麗水浙西南革命根據地舊址等100個重大革命文物保護利用項目,提升10個國家級紅色旅游經典景區,創建全國紅色旅游融合發展示范區3個,培育100條“紅色根脈”主題精品旅游線路,推出5個紅色主題演藝節目。
實施重大項目牽引行動方面,抓好重大公共文化設施建設。實施百億文化設施建設工程,高水平建成之江文化中心,提升杭州國家版本館、南宋德壽宮遺址博物館等功能,穩步推進浙江社科中心(浙江方志館)、杭州音樂廳等省域文化地標建設。抓好市有“五館一院一廳”、縣有“四館一院”、區有“三館”、鄉鎮(街道)有綜合文化站、村有文化禮堂、社區有文化家園規劃和建設。加快湖州博物館新館、嵊州浙江越劇博物館、定海鴉片戰爭紀念館等一批區域性文化地標建設。項目累計完成投資100億元以上。
實施文旅消費品牌創建行動方面,構建浙江特色文創品牌。推出一批具有鮮明地方特色的文創伴手禮,打造浙江旅游購物特色品牌體系。引導文博單位依托館藏資源,積極研發文創產品。拓展浙江文旅市集品牌。穩步培育主題性文化雅集、旅游集市、文博市集等載體,形成一批融文化體驗、旅游消費、商品展銷等于一體的文化和旅游市集。利用圖書館、文化館、美術館、博物館等公共文化場館以及城市書房、文化驛站等新型公共文化空間,策劃一批小而美、品牌化、可持續的文化雅集。
實施環境設施優化行動方面,加快智慧文旅建設。加快構建“浙文旅”一體化集成系統,完善推廣“品質文化惠享·浙里文化圈”“游浙里”“浙里文物”等數字化應用場景。
《實施方案》全文如下
浙江省文旅深度融合工程實施方案
(2023—2027年)
為促進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高水平推進文化強省建設,現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五次黨代會精神,堅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聚焦創新深化、改革攻堅、開放提升,加強重大項目帶動,推動文化和旅游在更廣范圍、更深層次、更高水平上實現融合發展,努力建成文旅深度融合的浙江樣板,為打造新時代文化高地、實現“兩個先行”提供有力支撐。
(二)發展目標。促進文旅資源串珠成鏈、文旅產品提檔升級、文旅業態豐富多元,“詩畫江南、活力浙江”品牌影響力顯著增強,基本建成文化和旅游產業強省,成為國內外知名的文化旅游目的地。到2027年,全省文化和旅游產業增加值占GDP比重達到13%;推進文化和旅游投資“雙百”計劃(100項在建實施類重大項目、100項謀劃招引類重大項目),全省文化和旅游項目累計完成投資超1.2萬億元;建設富有文化底蘊的世界級旅游景區2個、度假區2個,打造文化特色鮮明的國家級旅游休閑城市3個、街區12個,培育千萬級核心大景區50個。
二、主要任務
(一)實施省域文化標識打造行動。
1.深入推進中華文明探源工程。實施浙江考古“啟明星”計劃,擦亮“文明之源耀浙江”品牌。圍繞打造“文明之源”旅游目的地,大力開展上山文化遺址群、河姆渡文化遺址群等大遺址群保護利用,打造國家考古遺址公園6個、省級考古遺址公園30個。推出“跟著考古去旅游”“詩畫浙江寶藏游”等品牌活動,打造10條以上特色鮮明的文物主題旅游線路。
2.加強文化遺產保護與傳承。深化文化基因解碼工程,推進宋韻文化、陽明文化與和合文化等文化標識建設,培育文化基因解碼成果轉化利用創新項目100個。加強世界文化遺產保護,支持杭州打造世界文化遺產群落,推動上山文化遺址群、河姆渡井頭山遺址、溫州朔門古港遺址、錢塘江海塘·潮文化景觀、長三角江南水鄉古鎮、海上絲綢之路等申報世界文化遺產。注重非物質文化遺產活化利用,謀劃推出系列非物質文化遺產主題旅游景區、旅游線路。
3.高標準打造全域博物館。按照“一座城就是一座博物館”理念,推動杭州、寧波、溫州、紹興等地打造博物館之城,建設鄉村博物館1000家,打造全國領先的全域博物館品牌。實施文化場館景區化建設計劃,推動100個以上博物館、美術館等文化場館打造A級旅游景區。
4.以精品佳作促文旅融合。實施新時代文藝精品創優工程,推進精神文明建設“五個一工程”獎、“文華大獎”等國家級獲獎作品的后續傳播。提升橫店影視文化產業集聚區、湖州影視城、象山影視城等影視基地,推出更多互動式影視體驗項目。利用熱點影視流量,開發一批旅游產品和線路,努力打造知名演藝旅游目的地。
(二)實施文旅產業帶建設行動。
1.建設之江文化產業帶。持續做強之江文化產業帶,提升環杭州灣區域在全省文化和旅游產業融合發展中的核心地位。重點推動浙報融媒體發展中心、中國藍文化創意產業園等重大文化產業項目落地,深化白馬湖生態創意城建設,打造高能級文化和旅游產業發展平臺。
2.提升“四條詩路”文化帶。加快浙東唐詩之路、大運河詩路、錢塘江詩路和甌江山水詩路“四條詩路”文化帶建設。重點推進浙東運河文化園等項目建設,打造大花園“耀眼明珠”60個,推廣詩路精品旅游線路30條。
3.培育紅色文化旅游帶。挖掘大陳島墾荒精神、螞蟻島精神等“紅色根脈”資源。實施嘉興新時代“重走一大路”、平陽省一大舊址、麗水浙西南革命根據地舊址等100個重大革命文物保護利用項目,提升10個國家級紅色旅游經典景區,創建全國紅色旅游融合發展示范區3個,培育100條“紅色根脈”主題精品旅游線路,推出5個紅色主題演藝節目。
4.建設藍色海洋文化旅游帶。以寧波北緯30°最美海岸帶、溫州“168”沿海旅游帶、舟山海洋文化長廊等為重點,培育沿海黃金旅游帶。發展郵輪、游艇、休閑漁船等“三游”經濟,支持舟山等地實施“星辰大海”“小島你好”等行動計劃。系統推進生態海岸帶、海塘安瀾、美麗海灣三大行動。
5.發展綠色生態文化旅游帶。重點推進泰順廊橋氡泉旅游度假區、南孔圣地文化旅游區、靈鷲山省級旅游度假區、云和湖省級旅游度假區、定海南洞藝谷等項目建設,打造省級以上生態旅游區20個以上。
(三)實施重大項目牽引行動。
1.抓好重大公共文化設施建設。實施百億文化設施建設工程,高水平建成之江文化中心,提升杭州國家版本館、南宋德壽宮遺址博物館等功能,穩步推進浙江社科中心(浙江方志館)、杭州音樂廳等省域文化地標建設。抓好市有“五館一院一廳”、縣有“四館一院”、區有“三館”、鄉鎮(街道)有綜合文化站、村有文化禮堂、社區有文化家園規劃和建設。加快湖州博物館新館、嵊州浙江越劇博物館、定海鴉片戰爭紀念館等一批區域性文化地標建設。項目累計完成投資100億元以上。
2.實施串珠成鏈重大項目計劃。加快建設“三江兩岸”水上黃金旅游線,重點推進富陽-桐廬富春山居圖水上實景游、淳安燕山文化園等項目建設。推進浙東沿海濱海生態旅游“1號公路”建設,以臺州段為重點,串聯三門蛇蟠島、臨海白沙灣、溫嶺石塘、玉環海山島等旅游資源,并向南北延伸。打造環太湖度假旅游風景道,加快太湖龍之夢、西塘古鎮、濮院時尚古鎮等項目建設。建設四市百村鄉村旅游帶,以溫州、金華、臺州、麗水交界區域為重點,推動鄉村旅游運營團隊化、專業化。加快衢黃南饒95聯盟風景道建設,推進龍游龍之夢、“夢回唐朝”國風溯唐度假區等項目建設。加快浙南山路詩畫風景道建設,整合文成、泰順、云和、景寧等地旅游資源,加快建設旅游驛站、觀景平臺、騎行綠道等設施,推進文成天頂湖、云和梯田等項目建設。推出“新天仙配”文化旅游風景道,串聯新昌、臨海、天臺、仙居、磐安等地旅游資源,推進嵊州中國唐詩之城、新昌天姥山景區等項目建設。加快舟山“星辰大海”環島風景道建設,重點推進環舟山本島自駕公路、朱家尖黃金海岸段等風景道。加快大運河國家文化公園(杭州段)建設,推進京杭大運河博物院、大運河杭鋼工業舊址綜保項目等10大標志項目,加快大運河國家文化公園(嘉興段)“一帶四片六區”建設。加快啟
動寧波翠屏山中央公園建設,推進慈溪上林湖青瓷文化傳承園等項目。
3.加快特色文旅項目建設。推進嵊泗、普陀、象山花岙等海島公園建設,建成“10+X”海島公園集群,打造國際濱水旅游目的地。創新發展山地旅游,加快建設莫干山、天目山、雁蕩山、錢江源等20個名山公園,打造長三角山地度假休閑旅游目的地。大力推動長江國家文化公園(浙江段)建設。項目累計完成投資1500億元以上。
(四)實施文旅產業拓展行動。
1.打造文旅產業融合集聚區。積極創建國家文化產業和旅游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區。創建國家級文化產業示范園區2個、國家級文化產業示范基地20個。創建國家級夜間文化和旅游消費集聚區22個,建成省級夜間文化和旅游消費集聚區60個。
2.培育文旅產業新業態。發展“文旅+農業”,推進農文旅融合,實施鄉村文旅運營升級計劃。發展“文旅+工業”,推動紹興黃酒、龍泉寶劍等特色小鎮高質量發展,開發溫州礬礦、菱湖絲廠等近代工業遺址。發展“文旅+教育”,打造“跟著課本游浙江”品牌,認定50個省級研學旅行基地。發展“文旅+體育”,推進“環浙步道”建設,加快建設冰雪旅游運動基地。
3.發展壯大市場主體。引導有條件的文化企業進入旅游市場,推進文化和旅游企業戰略性并購重組和規模化、品牌化、網絡化經營。推動世界500強和中國500強企業進入浙江文化和旅游領域投資興業。力爭培育上市(掛牌)文化和旅游企業50家、全國知名綜合性酒店集團10家、五星級品質旅行社60家,入選全國文化企業30強和中國旅游集團20強企業數量保持全國前列。
4.促進時尚文化旅游發展。支持杭州、寧波、溫州等城市發展國際時尚文化產業,圍繞“景區+”“劇場+”“廠房+”“生活圈+”等模式,打造多主體、多類型、多層次共同繁榮的“微場景”。實施“文藝星火賦美”工程,培育一批音樂文化基地和品牌音樂節。鼓勵打造多元國潮特色街區,支持老字號企業入駐商業街區、旅游景區,推動國潮特色文化和旅游產業發展。
(五)實施載體能級提升行動。
1.打造高能級旅游核心吸引物。積極培育世界級旅游景區和度假區,創建5A級旅游景區23個、國家級旅游度假區12個。實施山區26縣龍頭景區培育工程,爭取每個縣至少擁有1家達到5A級旅游景區或國家級旅游度假區標準的核心產品。深入實施旅游業“微改造、精提升”行動,創建國家全域旅游示范區13個。
2.提升歷史文化名城和旅游城市功能。擦亮浙江歷史文化名城品牌,著力保護城市文化根脈和歷史發展年輪,打造具有辨識度的城市景觀體系。以“逛古跡、游名城”為主題,推出一批活態化、體驗式的歷史文化名城旅游產品。加快杭州國家旅游樞紐城市、寧波國家重點旅游城市建設,培育國家級旅游休閑城市,創建國家級旅游休閑街區12個。
3.大力培育文旅融合名鎮。有序發展小城鎮旅游,打造一批具有詩畫江南小鎮韻味的金字招牌。深入推進百城千鎮景區化工程,實施千年古城復興計劃,加快提升古鎮(城)保護開發水平。建設各具特色、富有活力、宜居宜業的現代化旅游鄉鎮。
4.積極發展鄉村休閑旅游。以創建人文鄉村為引領,深入推進萬村景區化工程,打造金3A級景區村300個,培育全國鄉村旅游重點村70個,擴大安吉余村世界最佳旅游鄉村影響力。提升民宿、農家樂發展質量,建成鄉村民宿2.2萬家、星級農家樂5000家。實施萬戶農家旅游致富計劃、10萬幢閑置農房激活計劃。
(六)實施文旅消費品牌創建行動。
1.提升浙江風味美食品牌。深化“浙江味道·百縣千碗”品牌創建,滾動推選1000道具有地域標識和文化內涵的浙江風味美食,打造浙江農都美食文化長廊等標志性項目,培育1000家美食體驗店、30個美食街區(鎮)。建立健全市縣“浙江味道·百縣千碗”菜品標準體系。
2.打造浙江酒店民宿品牌。著力構建浙江酒店品牌矩陣,建成90家五星級飯店、210家特色文化主題飯店。培育1000家鄉村風情等級民宿,其中全國甲級、乙級旅游民宿不少于10家。打造“浙韻千宿”品牌,提升品質與核心吸引力,引導民宿創新業態,開展差異化經營。
3.構建浙江特色文創品牌。推出一批具有鮮明地方特色的文創伴手禮,打造浙江旅游購物特色品牌體系。引導文博單位依托館藏資源,積極研發文創產品。支持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與各類文化創意工作室、設計工坊等開展文創產品設計。發揮國家旅游商品研發中心優勢,推動旅游商品研發設計創新和產品轉化能力提升。
4.推出浙江文化演藝品牌。統籌發展駐場旅游演出、流動性文藝演出、沉浸式旅游演藝及非物質文化遺產技藝展演,推出100個經典復排劇目、100個新創劇目,打造50個優秀旅游演藝項目、200個非物質文化遺產展演項目,形成10個省級旅游演藝集聚區。弘揚非物質文化遺產技藝,建設11個省級文化傳承生態保護區、50個省戲曲之鄉,培育300非物質文化遺產體驗點、200個傳統工藝工作站(非物質文化遺產工坊)、120個非物質文化遺產生產性保護基地、200個非物質文化遺產特色鎮和民俗文化村。
5.拓展浙江文旅市集品牌。穩步培育主題性文化雅集、旅游集市、文博市集等載體,形成一批融文化體驗、旅游消費、商品展銷等于一體的文化和旅游市集。利用圖書館、文化館、美術館、博物館等公共文化場館以及城市書房、文化驛站等新型公共文化空間,策劃一批小而美、品牌化、可持續的文化雅集。
(七)實施國內外交流合作深化行動。
1.加強國內交流合作。推進長三角文化和旅游一體化,支持長三角旅游推廣聯盟做優做強。積極開展中國大運河文化帶京杭對話等活動。加強跨省域協作,共建杭黃世界級自然生態和文化旅游廊道、浙皖閩贛國家生態旅游協作區、環太湖生態文化旅游圈。加強與國內大型線上旅游運營商合作,建立浙江旅游品牌專區。指導旅行社建立合作聯盟,聯合開展旅游產品直銷。
2.增進國際交流互鑒。實施浙江文化“出海計劃”,辦好全球數字貿易博覽會等展會,推進國家文化出口基地建設,推動影視、圖書、動漫等領域優秀文化產品在海外傳播。充分發揮世界旅游聯盟總部平臺作用。加強“一帶一路”文化和旅游交流合作,推進索非亞中國文化中心建設。組織“詩畫江南、活力浙江與世界對話”系列活動,支持中國-中東歐國家博覽會暨國際消費品博覽會、浙江(青田)華僑經濟文化合作試驗區等發展建設。建立國際人文交流基地50個,全省對外文化和旅游交流項目超250個,覆蓋50個以上國家和地區。
3.打響“詩畫江南、活力浙江”省域品牌。以舉辦杭州亞運會為契機,整合全省文化和旅游宣傳資源,打造品牌傳播矩陣。策劃組織系列宣傳推廣活動,建立品牌授權使用、市場化運作架構。制定市縣文化和旅游品牌建設規范,以“詩畫江南、活力浙江”為統領,形成品牌塑造合力。建立“詩畫江南、活力浙江”品牌傳播貢獻度評價指數。
(八)實施環境設施優化行動。
1.加快智慧文旅建設。加快構建“浙文旅”一體化集成系統,完善推廣“品質文化惠享·浙里文化圈”“游浙里”“浙里文物”等數字化應用場景。推動全省4A級以上旅游景區和省級以上旅游度假區實現5G網絡全覆蓋,全省4A級旅游景區建成智慧景區,推廣“20秒景點入園”“30秒酒店入住”與景區一卡通等智慧旅游便民服務場景。
2.完善交通設施配套。以交通強省交旅融合試點為抓手,聚焦數字出游、旅游交通、配套設施、業態服務“四網”建設,提升旅游交通配套設施品質,力爭5A級旅游景區所在縣(市、區)高鐵站覆蓋率、4A級以上旅游景區二級以上公路通達率均達到90%。
3.加強文旅市場監管。深化“放管服”改革,健全文化和旅游領域知識產權保護機制。深化“信用+監管”,推進文化和旅游市場信用體系建設。強化公安、文化和旅游、應急管理、市場監管等部門協同配合,加強對玻璃滑道、懸崖秋千等新業態項目的安全監管。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實施。建立省市縣三級聯動協同機制,調動各方力量,統籌抓好各項任務落實。研究制定文旅融合發展評價指標體系,建立文旅融合發展監測系統。實行文化和旅游產業穩進提質賽馬機制。推進現代文化和旅游統計體系建設。
(二)強化要素保障。統籌現有資金渠道,優化支持結構,積極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吸引社會資金投入。擴大有效投資,推進重大文化和旅游項目建設。依法保障旅游公共服務設施土地供給,豐富文化和旅游金融產品體系。
(三)強化人才支撐。推進全省高校文化和旅游類學科與專業建設。引進一批文化和旅游高層次人才與緊缺人才。推進文化和旅游產業領軍人才、經營管理人才和創新團隊培育,加強創新型、復合型、應用型人才培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