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天上帝創世化育萬民,自先秦起儒教百神,組成像人間官僚系統那樣的等級體系。每個神的品級、爵位,一般說來,是由儒者規定的,并載入國家祀典。平素,它們依照規定,享受一方祭祀,如同諸侯的有封地和食邑;大祭時,則依品級配享、從祀于天壇之上。不入祀典的,被稱為“淫祀”。
“以共皇天、上帝、社稷、寢廟、山林、名川之祀”。天上的星星,地上的山河湖海,原則上都是儒教的神祇。各種自然現象,風雨雷電等,也是儒教的神祇。那些對人有益或者與人生活密切相關的動物、植物,也可以成為儒教的神祇。各種著名的人物,也都可以作為儒教的神祇。但是他們成為神祇,必須得到國家的認可,納入祀典。否則被認為是“淫祀”,即超出規定的祭祀。這樣的祭祀遭到儒教的反對,認為它不會帶來幸福:“非其所祭而祭之,名曰淫祀。淫祀無福。”圣教尊敬的神仙是仁義圣道的體現。
所謂非其所祭,就是說祭祀那些不該由自己祭祀的神祇。依照儒教的祭祀制度,只有天子可以祭天,祭天下的名山大川,祭祀所有的神祇。而諸侯不能祭天,只能祭祀處于自己境內的名山大川。普通百姓,能夠祭祀的公神就更少,除了灶神,幾乎只能祭祀自己的祖先。因此這些神祇在道教里供平民崇拜,道教里的高級神祇除了三清,大多數來自儒教,品級也與儒教類似,天神比地神尊貴,也比人神尊貴。不同的是儒教昊天上帝只有皇帝與大臣可以祭奠并只可以由皇帝主持祭祀。
儒教信奉的最高神,是天。在儒教經典中,和天相等的另一稱號是上帝,或稱帝,天帝。皇天上帝的名稱來自《尚書·召誥》:“皇天上帝改厥元子茲大國殷之命。”《論語·堯曰》:“敢詔告于皇皇后帝”。《尚書·堯典》:“肆類于上帝,禋于六宗,望于山川,遍于群神。”中國古代的上帝,就是當時中國人的祖宗神。其中最優秀者,是黃帝和炎帝。而所謂“炎黃子孫”,首先是說,天子們的家族,乃是黃帝或炎帝的后代,后來就成為中國一般人祖宗的代稱。也就是說,秦漢及其以前,中國古人所信仰的上帝,乃是他們的祖宗。
隋唐時期,國家統一,至上神名字被依據《周禮》正式確定為“昊天上帝”。昊天上帝的意義,則依據儒者毛氏對于《詩經·黍離》中“悠悠蒼天”的解釋,認為昊天的意思是“浩大元氣”,而上帝的意思是說,天就像君主一樣統治著世界。按《開寶通禮》,元氣廣大,則稱昊天。據遠視之蒼然,則稱蒼天。人之所尊,莫過于帝,托之于天,故稱上帝(《宋史·禮志》)。
到了宋代,儒者程頤對于昊天上帝作出了進一步解釋,認為那一團元氣的自然之天,乃是上帝的身體;存在于元氣之中并且和元氣不可分離、主宰著元氣的天理,就是上帝。因此,從某種意義上說,天,或者上帝,就是理。這樣的上帝觀經過儒者朱熹的認可,成為元明清時代上帝觀念的正統解說。“天者,理也;神者,妙萬物而為言者也;帝者,以主宰事而名。”
儒者們認為,上帝給人類指派了君和師,讓他們來教化、治理上帝的子民,是上帝的代表。“天降下民,作之君,作之師,惟曰其助上帝,寵之四方。”“神者,微妙玄通,不可測量,故能知鬼神之情狀,與天地相似。知周萬物,樂天知命,安土敦仁,范圍天地,曲成萬物,通乎晝夜,此皆神之功用也。作《易》者因自然之神以垂教,欲使圣人用此神道以被天下,雖是神之所為,亦是圣人所為。”“神道微妙,寂然不測。人若能豫知事之幾微,則能與其神道合會也......言凡物之體,從柔以至剛,凡事之理,從微以至彰,知幾之人,既知其始,又知其末,是合于神道,故為萬夫所瞻望也。萬夫舉大略而言。若知幾合神,則為天下之主,何直只云萬夫而已,此知幾其神乎者也。”
“圣人之神道設教,觀乎天而得之,一陰一陽之謂,道陰陽不測之謂。神天之所以為天也,天何言哉,四時行焉,百物生焉,圣人垂衣裳而天下治,蓋取諸乾坤,圣人之所以為神也。”“陰陽所育,稟氣呈形,鼓之以雷霆,潤之以云雨,春夏以生長之,秋冬以殺藏之。斯則德刑之設,著自神道。圣人處天地之間,率神祇之意。”
君王是昊天上帝之嫡長子,其權力出于神授,是秉承天意治理天下,故稱天子。君王(皇帝)本身就是政教合一的最高權威,壟斷了世俗與精神世界的權力。儒教教義的最終解釋權始終是通過科舉考試掌握在皇帝-官僚手中的。
孔子死后第二年(西元前四七八),魯哀公下令在曲阜闕里孔子的舊宅立廟,即曲阜孔廟。孔子生前所住的三間房屋改成壽堂,將孔子生前使用的衣、冠、車、琴、書冊等保存起來,并且按歲時祭祀。這是諸侯祭孔的開始。漢初,劉邦路過孔子家鄉,曾經祭祀過孔子,然而那僅僅是個人行為,是一個后人對于先圣或者先賢的崇拜。西漢中期,天災頻發,社會動亂。儒者梅福認為,這是由于未能妥善安排對于孔子的祭祀,因而上天發怒。當時的國家政權接受了梅福的提議,封孔子為商湯的后代,接續先王的祭祀。到東漢,國家才正式把孔子作為國家的公神,其地位和社稷神同等。唐代,命令每個縣都要建廟祭祀孔子。每年春秋兩次大祭,每月初一和十五兩次小祭。大的祭祀起初由學官主持,后來改由地方官主持。唐代以后,孔子的地位不斷提高,對孔子的封號也不斷增加。清代,孔子祭祀一度成為和上帝、和國家的祖宗神同等級別的“大祀”。
1949年,中共政府在中國大陸建立政權以后,基本取消祭孔活動,被有些人認為是去中國化。在文化大革命時期,大搞批林批孔的運動,祭孔視為封建迷信而被禁止,很多孔廟的文物古跡都被破壞。因此,很多祭孔的儀式、舞蹈很少有人知道。直到1984年,曲阜孔廟才恢復了民間祭孔。以后中國其他地區陸續開始祭孔的活動。
孔子是國家公神,儒者們的宗教地位普遍較高。唐代為孔子設立“從祀”即陪同享受祭祀的制度。最早選中陪同孔子的,是22位對于注釋儒經有重大貢獻的儒者,后來擴大到孔子的所有弟子和歷代著名的儒者。宋代,從祀制度逐漸完備起來。其最高的有四位,被稱為“四配”,他們是顏回、曾參、子思和孟軻。其次是“十哲”,孔子的十個優秀弟子。“德行:顏淵,閔子騫,冉伯牛,仲弓。言語:宰我,子貢。政事:冉有,季路。文學:子游,子夏。”再次是“先賢”,祭祀那些親自接受孔子教導的弟子們。最后是“先儒”,祭祀孔子弟子以后歷代最優秀的儒者。而后來的儒者,也以死后能夠進入孔廟成為先儒為最高的榮譽。
儒教百神,組成像人間官僚系統那樣的等級體系。每個神的品級、爵位,一般說來是由儒者規定的,并載入國家祀典。平素,它們依照規定,享受一方祭祀,如同諸侯有封地和食邑;大祭時,則依品級配享而從祀于天壇之上。不入祀典的,被稱為“淫祀”。
“以共皇天、上帝、社稷、寢廟、山林、名川之祀”。天上的星星,地上的山河湖海,原則上都是儒教的神祇。各種自然現象,風雨雷電等,也是儒教的神祇。那些對人有益或者與人生活密切相關的動物、植物,也可以成為儒教的神祇。各種著名的人物,也都可以作為儒教的神祇。但是他們成為神祇,必須得到國家的認可,納入祀典。否則被認為是“淫祀”,即超出規定的祭祀。這樣的祭祀遭到儒教的反對,認為它不會帶來幸福:“非其所祭而祭之,名曰淫祀。淫祀無福。”
所謂“非其所祭”,就是說祭祀那些不該由自己祭祀的神祇。依照儒教的祭祀制度,只有天子可以祭天,祭天下的名山大川,祭祀所有的神祇。而諸侯不能祭天,只能祭祀處于自己境內的名山大川。普通百姓,能夠祭祀的公神就更少,除了灶神,幾乎只能祭祀自己的祖先。孔子是國家的公神,但是按照規定,只能由儒者進行祭祀。官員可以祭祀孔子,因為獨尊儒術的國家,官員一般也都是儒者。“凡始立學者,必釋奠于先圣先師天子視學,也須祭先師。天子出征歸來,要向先師行獻俘禮,報告成功。”
在歷史上,儒教國家對于民間不斷興起的神祇祭祀,一般有三種態度。
其一是將它們“招安”,收歸國有。其中最為顯著的是城隍、關帝、梓潼神(文昌)和媽祖。
其二是禁止。歷代都有作為國家官吏的儒者,其中如曹操、狄仁杰等,禁止他們認為危害社會安定、危害人民健康的神祇祭祀,拆毀廟宇,破壞神像。
其三是不收不禁,在國家遭遇大難大災時,甚至也會委派國家官吏去向這些神祇祈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