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基很早就用于我國古代建筑里,尤其是用在宮殿建筑上。奴隸社會時候所用是夯土造臺,在造臺上建房屋宮殿,這種用基座托住建筑的建造方式被沿用千年,不僅有著實用的功能,更多是等級的象征。
從戰國到漢唐,多以夯土臺為建筑基座營造宮殿,宮殿不僅居于高處,更顯得氣勢磅礴,身處大殿之上,視線寬廣。秦始皇陵現存的夯土土堆,據考古學家研究,夯土之上有九層高臺建筑,如今的北京故宮前三殿和后三宮,也是臺基基座上建宮殿的建筑形式延續。魏晉南北朝以后受佛教的影響,宮殿建筑的臺基轉向由須彌座的束腰形式雕琢裝飾。這種形式到明清已經固定下來,并且與這相配的石雕欄桿也變得象征化和裝飾化了。這種變化使欄桿脫離了建筑物的附屬性并且進一步使臺基有了高度感和層次感。
臺基是古建筑的基礎部位,在地面以上,柱或墻以下。《木經》云:“凡屋有三二,分,自梁以上為上分,地以上為中分,階為下分。”階即基。夏商之時人們的住屋,尚為“茅茨土階”,土階,即土臺基:周時磚臺基出現,漢時磚石并用,自此,圍繞“臺基”產生了封建教化禮儀,如漢代的“兩階制”。“臺基”又稱“堂”,其高度具有等級制度,《禮記》記載:“天子之堂九尺,諸候七尺,大夫五尺,士三尺。”在磚石臺基出現前,古人曾為了防潮,使用過夯土臺基上架木地板的做法,稱平座式。現存唐代建筑“臺基”雖然簡陋,但敦煌石窟壁畫中表現的唐建“臺基”卻十分華麗。在臺基的演變發展史中,宋代和清代完成了須彌座“臺基”的定制。
傳統建筑臺基可分為:臺明、臺階、欄桿、月臺四個部分。
臺明是高出室外地面以上的垂直臺壁部分,它是臺基的基座,是臺基的主體部分。如按形制的不同可分為平臺式臺明和須彌座臺明兩種。臺明的組合有三種:單重臺明、雙重臺明和三重臺明。組合數量越多,等級就越高。
在臺明位置,會四周鋪設階條石。根據清式建筑石作做法,“階條石”基本上分為位于轉角處的好頭石、兩山“階條石”、前后檐“階條石”等。
臺階是上下臺基的踏步,通常有兩種類別:踏跺和礓嚓。
踏跺,《清式營造則例》中對“踏跺”解釋為“由一高度達另一高度之階級”,《釋名》曰“階,陛也。陛,卑也,有高卑也。階,梯也,如梯有高差也。”古時稱“階級”為“踏跺”也叫“踏步”,是通往單體古建筑室內的磚砌或石砌構筑物。
踏跺的形式主要有三種:御路踏跺、垂帶踏跺和如意踏跺。其中御路踏跺等級最高,皇家專用;垂帶踏跺等級次之,如意踏跺等級較低。
根據踏跺的位置不同可以分為三種:正面踏跺、垂手踏跺和抄手踏跺。
根據踏跺應用的數量和組合形式可以分為:單踏跺和連三踏跺兩種。單踏跺,采用正中一組正面踏跺;連三踏跺,即一組正面踏跺和兩組垂手踏跺組合使用。
明清建筑的“踏跺”,分為單階獨立做法和三階聯筑的組合方式,唐宋以前的重要建筑,多為“兩階制”,即附和《禮記》記載的,升堂時主人由東階升,賓客由西階升的平面布局。
礓嚓,兩側為垂帶石,中間部分為條石或條磚斜置排列,棱角向上,呈鋸齒形。可分為磚構“礓嚓”和石材“礓嚓”兩種做法。根據組合情況,“礓嚓”又可分為單礓嚓、連三礓嚓、抄手礓嚓等。“礓嚓”便于車馬行走,多設置在宮殿府第和民居的院門,為增加坡道、斜道的摩擦力,在坡道、斜道上用磚石側砌成鋸齒形的面層,可以防滑。
欄桿,宋式建筑稱“鉤闌”,欄桿古時也寫做“闌干”,橫木為闌,縱木為干,兩漢時期曾稱“檻”、“軒檻”,俗名“欄干”、“欄桿”,可知最初的欄桿為木質。“鉤闌”大多數建在臺基上,屬于臺基的附屬部分,一般多見于須彌座臺基。我國漢代的望樓平座欄桿,是“鉤闌”的最早形式,屬圍護結構;南北朝以后,“鉤闌”的使用范圍擴大,《水經注·河水》中述:“土谷渾河上作橋勾欄甚嚴飾”,“勾欄”即“鉤闌”。
依據唐代壁畫的內容可知“鉤闌”已經成為當時重要建筑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宋《營造法式》將“鉤闌”分為石作單“鉤闌”和重臺“鉤闌”二種做法,并規定了“鉤闌”的制作尺寸。單“鉤闌”只設一層華板,重臺“鉤闌”為二層華板。同時規范了小木作“鉤闌”的兩種形式,故當時的石作“鉤闌仿木欄桿意象明顯。明清時期稱“石欄桿”或“勾欄”。
月臺即平臺、露臺,可視為是臺明的延伸和擴展,可以分為平臺式月臺和須彌座月臺兩種形制,組合方式也是分為單重月臺、雙重月臺和三重月臺三種。
根據月臺布置位置的不同,可以分為正座月臺和包臺基月臺兩種。正座月臺,位于基座前方,適于庭院中心居主體部位的殿屋使用,這些殿屋自身體量較大,月臺只需在前方延伸,即可取得合宜的臺面。包臺基月臺,是把基座前半部分正側面包合的月臺。主要用于門屋、門殿之類的建筑,因為門的兩側都是院墻,月臺向后延伸到墻為止。這種寬舒的包臺基月臺,可以有效地壯大體量不是很大的門屋或門殿的氣勢。
臺基滿足木構架建筑防水避潮的要求。不僅為承重木柱提供了堅實的土基,而且通過土的夯實阻止地下水的毛細蒸發作用。同時在我國歷史上也有等級的象征,逐漸也發展為更高對美觀的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