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揚州古城保護的相關理念
古城保護是揚州市歷屆政府都堅持的傳統,即使在“拆舊建新”最熱的這幾年,在房屋修繕時也喊出了“我們不和人家比高樓、比規模、比洋氣,而是比特色、比秀氣、比文氣”的口號。而在“如何保護才是最好的保護”這一問題上,古城房屋管理部門更是進行了大量探索,并經歷了一次次思想的轉變。
2、揚州古城保護過程中的相關問題
以前傳統的古城保護做法是跳出古城建新區,將古城置于獨立空間,使其不受現代文明干擾,同時利用各種辦法將居民遷出,避免形成新的破壞。這種辦法看似合理,但隨著時間推移,老城內居民生活條件較差,住房結構被破壞的較多,屋頂出現破漏,缺乏緊急通道,尤其是衛生設施缺乏,在舊有的保護模式下,古城保護和原住居民利益成了一對矛盾。
在以前的保護過程中缺乏一套較為完善的房屋改造政策體系,一些與房屋改造工作密切相關的現行法規、政策,由于沒有充分考慮到房屋改造工作的迫切性和特殊性,導致房屋改造工作實踐中碰到不少操作性的困難。房屋改造改造的相關政策也不連貫,有時甚至是一年一個政策。如危房搬遷解危安置近三年來政策的每年政策都有稍許變化,造成少數群眾不理解,出現了一些不利于具體操作的問題。
3、近年來古城保護過程中的相關政策辦法
現在的古城改造,放棄了大拆大建的方法,在不改變胡同肌理和房屋風貌的基礎上,僅對傳統房屋進行改造,完善市政設施。為了防止建設性的破壞,揚府辦于2002年下發了165號文件《關于暫停審批老城區民房建設項目的通知》,《通知》要求,在古城區控制性詳細規劃出臺之前,除個別危房維修外,古城區內拆建項目全部暫時停止。按照《通知》要求,規劃部門立即停止了古城區(東、南至古運河,北至護城河,西至二道河)范圍內一切民房建設的審批(危房可按要求原樣修復)。
2006年初,揚州市政府將提升古城原住民居住環境列入了為民辦實事重點項目之一。而同年7月出臺的《揚州歷史文化街區保護整治實施暫行辦法》則為保護原住民利益提供了法律保障。《辦法》規定,揚州在5.09平方公里內的歷史文化街區保持原住居民的人文傳統,適當降低人口密度,改善居住條件。歷史街區民居的整治、改造本著“去留自愿”原則,如果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修繕改造傳統民居,可到古城辦開取證明,申請住房公積金或領取住房補貼。政府對傳統民居改造進行補貼,其中公房補貼額為總造價的50%,私房為總造價的30%,特困家庭補貼額為總造價的50%。
該《實施辦法》的內容還包括:明確歷史文化街區的保護范圍;制定具體的居民搬遷補償標準;制定歷史文化街區內民居買賣、修繕、基礎設施改造、傳統建筑整修、違章拆除等方面的管理辦法;鼓勵市民參與古城保護,禁止任何破壞性的建設行為等等。
2010年12月揚州市規劃局、古城保護辦公室印發了《揚州老城區民房整修保護技術導則》,明確了舊房改造的指導思想:控制揚州古城區整體風貌,規范古城區民房的修繕和改造行為,改善古城居民的居住條件,引導建設高品質建筑;配合《揚州市老城區民房規劃建設管理辦法》保護揚州古城風貌,加強古城房屋的修繕和改造管理,保障房屋質量和居住功能,推進我市古城保護和整治工作。
《導則》明確提出這次舊城改造是為保護揚州城的古城風貌。房屋的修繕標準基本定為傳統維修標準,即原材料、原形式、原結構、原格局、原做法進行維修,但又不拘泥傳統形式,在解決住戶居住功能方面也定了使用功能改造標準,如以居民基本生活條件要求為準改造衛生間、廚房,上下水入戶,水表一戶一表等許多人性化措施,市政和節能工作都充分考慮居民要求。由于措施制定周到,文物、規劃、房管和居民的意愿都能較好的統一起來,因此《導則》各方認可度較好,原因有以下3點:
(1)居民滿意。改造由市財政統一出資修繕公房,解決了長期困擾居民的危舊房問題,修繕中房屋建筑面積不變,在條件允許情況下適當改變墻體形式擴大使用面積,改造過程中解決了相關市政條件。居民不用搬遷,文化生活氛圍沒有大的改變,因此古城居民很積極配合古城房屋的修繕。
(2)文物部門滿意。這次改造是以保護性修繕為指導原則,古城的房屋、格局、肌理未被破壞,保護了古城風貌。
(3)房管部門滿意。由于房屋的修繕標準一直沒有很好的政策引導,古城房屋以前只能作簡單的小修小補,危房也長期得不到很好維修,此次《導則》將危舊房屋的修繕做了很詳細的解讀,是多年來對小規模漸進式微循環理論的一次成功實踐,也為今后揚州古城危舊房改造提供了寶貴經驗。
依據此辦法在房屋修繕時將建筑外表修舊如舊,保持原有古典風格同時加固建筑結構,同時將建筑內部實現現代化,在住戶自愿補貼相關費用的情況下補建廚衛設施,配給相關配套設施。
2022年7月19日《揚州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和有機更新總體方案》正式出臺。將揚州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和城市有機更新工作走向推向了新階段。總體定位是打造“大運河文化帶建設、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和精致傳統生活體驗的揚州樣板”。實施范圍是全揚州市域,重點聚焦揚州古城。力求通過保護優先、保留修繕、改造提升、拆違治亂的保護和有機更新思路,著力把歷史文化資源“理出來、保起來、串起來、靚出來、活起來、傳下來”,最終探索形成新時代具有全國示范價值和意義的保護更新的“揚州模式”。
在揚州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和有機更新中,始終堅持“整體保護、有機更新,以人為本、多元參與,創新方式、活化利用,持續發力、久久為功”的工作理念。
4、古城保護過程中的相關經驗
面對古城保護過程中的相關“困惑”,相關部門選擇利用相關國際經驗來拓寬思路。
(1)吸收揚州與德國技術合作的以“雙東”歷史街區為試驗田的經驗,嘗試用以人為本的理念進行古城改造。古城改造要在發揮居民主觀能動性的前提下,循序漸進地發掘老城潛力,最終回到改善古城居民生活質量的以人為本目標,而其中最關鍵的一點,就是避免原住居民大規模動遷,在改造街面的同時,改善古城民居,增加古城作為生活區的吸引力。
(2)在歷史街區內整治了沿街房屋、街道和小巷路面,市政相關部門也將電線全部下地,補全了水、電、電信等各種管網,使得現代設施能夠延伸到古城的各家各戶。
5、古城保護的未來展望
古城改造的最終受益者不應該是外來旅游者、投資者或者當地的旅游景點,而是這里的原住居民。揚州古城改造的目標就是要讓這5.09平方公里的地塊,成為對游客、投資者和原住民都富有吸引力的地方。
綜上所述,古城保護應注重古城5.09平方公里內的重點院落、街巷的保護、整治工作,堅持改善居民居住條件與保護古城風貌并重,這也是古城保護工程的主要方向,也是對小規模漸進式保護更新方式的積極實踐。保護工作的指導思想是修繕、改善、疏散,實事求是,量力而行,將解危先行,修繕為主,完善市政,適當疏散作為改造的指導原則,集中力量對舊城內的重點院落、街巷進行整治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