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莊重、華麗的大型公共建筑相比,民居建筑往往能最直接和最真實地反映一個民族、一個地區的自然和人文生態。從某種意義上講,它是民族文化和地域精神的主要載體,它最為真實、恰當地表達了人們對自然環境的適應與改造,對自身文化基因的吸納、傳承與重構。西藏古代民居的多樣性和群體景觀又是宮殿、寺廟等大型公共建筑不可替代的。西藏民居建筑是西藏占建筑中極其寶貴的重要部分。
第一節歷史演變
近期,考古工作者在西藏西部等地進行的考古發掘,已經可以證明從舊石器時代晚期約3萬至5萬年前青藏高原便有人在現在的阿里地區一帶居住了。通過對新石器時代的拉薩“曲貢”遺址和昌都“卡若”遺址的考察,大致可以得出:新石器時代,在西藏廣大地區,大致存在三個居民群體:一是以“曲貢文化”為代表的西藏土著先民群體;二是以藏北細石器文化為代表的由北方草原南下的游牧先民群體;三是以“卡若文化”為代表的由東部黃河上游地區南下的氐羌系統先民群體。西藏考古工作的一系列進展都說明了西藏地區的居住歷史由來已久,民居建筑也經歷了漫長的發展過程,并趨于成熟完善。
一、民居建筑的成因
西藏地域十分遼闊,氣候條件也有很大差異氣候、物產等因素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民居的形態。早在新石器后期的小邦時期,西藏便形成了北部游牧區帳篷建筑,西北地區的穴居、半穴居建筑,中西部農業區的土夯石砌建筑,東部峽谷森林地區的木構棚舍和碉房建筑并存的民居建筑分布格局。
藏西阿里古格地區的生土窯洞民居便是本土資源影響民居建筑發展,進而決定民居特色的顯著例子。由于古格地區“土林”地貌十分發育,在當地缺乏木、石建材的情況下,古格人將身邊的土山本身作為主要的建筑材料,加以利用,在這里開創了獨特的窯洞式民居。
該種建筑是直接在土山崖壁上開挖窯洞,因具有就地取材、施工簡便、充分利用空間等優點,被廣泛應用于民居、修行洞、佛窟、倉庫、作坊等,特色十分突出。扎布讓古格都城有窯洞式民居近千孔,遍布古都山體四周低矮地段,如眾星捧月般地烘托著古格王宮建筑和寺殿建筑群。
宗教因素也在民居建筑的選址布局、色彩裝飾、修建儀式等諸多方面產生深遠的影響,特別是在佛教傳入藏地,并在雪域高原蓬勃發展之后。如在藏傳佛教薩迦派的中心薩迦寺周邊,由于受到薩迦法王世代為“三怙主”化生傳承的影響,不僅在薩迦派寺院大量使用象征“三怙主”—即文殊菩薩、觀音菩薩、金剛手的深藍、白、紅三色作外墻裝飾,在普通民居建筑中也大量使用這一色彩裝飾體系(圖7-1-1)。
此外,五色經幡也是民居建筑重要的裝飾要素,賦予了樸素的民居濃烈的宗教色彩。五色經幡是由藍、白、紅、綠、黃五種不同顏色的小幡條組成,每年藏歷新年后都要加以更新,用樹枝架立在民居屋頂四角。一方面,五色經幡中的五種色彩各有其特定象征,如藍色象征藍天,白色象征白云,紅色象征火焰,綠色象征綠水,黃色象征大地,這些均是生命賴以存在的物質基礎;另一方面,在經幡上都印有佛教經文,當風吹過掛在高處的經幡,就相當于將上面的經文念過一遍,代表日日夜夜都在誦經念佛,具有向佛祈福的美好意向。
二、民居建筑的演變
西藏民居的演變大致可以分為五個歷史階段。
(一)原始時期
大約公元前30世紀,西藏出現原始民居形態。《西藏王臣記》、《國王遺教》等典籍中,有藏族遠古先民是由獼猴與羅剎女相結合所繁衍的后代的記載。至今西藏自治區山南地區的澤當鎮的貢布日神山上有一個“摘鄔洞”,便是獼猴當時居住的處所。
關于上述獼猴變人的漫長歷程,《賢者喜宴》中寫道:“食用果實變成人,采集樹葉當衣衫,如同野獸居森林……”至于居住,苯教史《法原》中有“此前人鬼未分時,已有六大之世紀,無數年間人居住,地洞巖穴為人家……”這些傳說從一個側面揭示了青藏高原早期人類原始居住形式的事實。
意大利著名東方學家G·杜齊于20世紀40年代多次旅行西藏,在其著作《西藏考古》中多處提到史前時期西藏先民所居住的洞穴:“正如我們所見,我們確實知道有一些洞穴在史前時期是有人居住的……在西藏,洞穴的數量極多,有些是孤零零的一個洞穴,有些是成群的洞穴。除上面已提到還尚未進行徹底勘察的魯克洞外,在努扎(Nubra)及昆侖(Kunlun)地區還有一些洞穴,洞內裝飾著壁畫。顯然,它們可以確定是公元前兩千年的壁畫。在拉孜(Lhartse)也有一些洞穴。另有一些在羊卓雍湖(Yarabrogmtsho)附近。很顯然,史前時期曾有人在這里居住過。L·A·魏德爾在1905年對此曾簡要地描述過一番。在羌塘(Byaugthang)、雅礱和多扎宗(rDobragrdsong)及其他的一些洞穴,在西藏西部的擦巴隆(Tsaparang)以及其他地方也有為數眾多的古代穴居人的留居地。”
自青藏高原有遠古人類生存以來至舊石器時代,如同地球上其他原始人群,其居住建筑基本仰仗于自然的賜予,或居于天然洞穴,或以樹枝、樹皮、獸皮作簡單的掩體。這個時期,應該是西藏民居建筑的原始時期。
(二)萌芽時期
公元前約30世紀一公元前10世紀,是西藏民居建筑的萌芽時期。昌都附近發掘的卡若文化遺址充分地體現了新石器時代的居住建筑特征,它反映了當時的卡若原始文化已經具有較高的營建水平,可以看作是西藏民居建筑的萌芽時期。卡若文化遺址位于昌都縣東南12公里的加卡區卡若村。在約1800平方米的遺址發掘范圍內,建筑遺存十分密集,上下重疊,左右相并。其類型也較復雜,有房屋、燒灶、圓形臺面、道路、石墻、圓石臺、石圍圈和灰坑等。這不但顯示出卡若遺址延續了很長時間,而且說明本地區石器時代建筑的結構及其發展序列都具有一定的特征。從已發掘房舍的平面形式、結構構造、柱洞基礎、墻身砌筑、地坪處理、遺址選擇等方面,都反映了卡若先民具有較高的建筑水平。
卡若文化遺址的時間跨度較長,根據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實驗室對遺址早晚兩期三段典型房屋中所采集放射性碳素標本的測定結果,遺址跨度至少長達1100年至1200年左右。通過考古發掘及復原資料,我們可以看出卡若地方的民居建筑形式經歷了從早期圓底地穴建筑到晚期的石墻房屋的演進,對整個西藏民間建筑的結構類型和營建技術均產生過重要影響。
從建筑形制上看,卡若時期的民居已經出現了圓底穴居、半地穴居、棚舍、碉房等多種建筑形制;從建筑結構看,卡若文化早期以草拌泥墻建筑為代表,晚期建筑則以石墻建筑為代表,室內木柱承重,并且有兩層樓居出現的可能;從形態特征看,卡若遺址的民居建筑表現為方形平面、厚重的屋頂及墻壁、平屋頂;從文化的角度看,卡若文化更多地顯示出土著文化的主體性。
卡若遺址中發掘的建筑遺存生動地向我們展示了幾千年前先民的居住形態,它們的建造形式曾經影響了昌都當地乃至整個西藏的民居建筑形式,我們仍可以從今天的擎檐屋、井干式木屋、藏式碉房建筑中找到往日建筑的影子,它甚至可以稱作藏區民居碉房建筑的母型(圖7-1-2)。
(三)雛形時期
公元前9世紀~公元5世紀,西藏民居建筑來到雛形期。據《漢藏史集》記載:“從猴崽變成人類,并且數量增多以后,據說統治吐蕃地方依次為瑪桑九兄弟、二十五小邦、十二小邦、四十小邦。”關于遍布于西藏境內的各個小邦的情況,敦煌古藏文、《賢者喜宴》中均有記載。這些小邦的大部分分布于雅魯藏布及其支流流域,如拉薩河流域的巖布查松、幾若江恩,年楚河流域的娘若切卡、娘若香波,雅隆河流域的悉部玉若木貢,林芝境內的達布朱西、娘玉達松等地。據《西藏自治區概況》“他們在生活和生產中,逐步形成了清域、象雄、娘弱、駑布、尼羊、葛日、昂雄、鄔普、扎卡納、貢域、尼羊域和達域等12個部落,后來演變成卓姆朗松等40個部落”。從歷史角度看,從瑪桑九兄弟時期開始,西藏社會便視為進入小邦時期。
小邦時期的碉房民居,其基本形制和營建技術已經比較成熟,與現在的碉房極為相似,其主要特征為:墻體以石塊和片石砌筑,黃泥抹縫,立面收分顯著,呈內直外收狀。平面形式多為方形、矩形,木料隔樓,以木或石隔墻。由于小邦之間戰事較頻繁,因而不論民居建筑群落還是個體的民居建筑都具有一定的防御功能。這時的碉房建筑向多樓層和多空間擴展結構布局,表現出其建筑造型不僅強調形式的美觀大氣,也更加注重實用和堅固。
(四)發展時期
6~12世紀,是吐蕃興盛和走向分裂時期,也是西藏民居建筑的發展時期。7世紀初,松贊干布成為雅礱王統的第三十二代贊普,他即位后就平息了由內部貴族勾結屬部地方勢力發動的戰亂,為更有效地把自己的實力向北推移,決定把首府從雅礱遷到拉薩。在公元633年(唐貞觀七年),松贊干布在拉薩建立了奴隸制的吐蕃王朝。在這個時期,不僅是西藏地區經濟社會大發展時期,也是西藏民居建筑大發展的時期。
7世紀初,在松贊干布遷都拉薩之前,拉薩還只是一片荒蕪的沼澤地。定都拉薩后,松贊干布建造王宮和大、小昭寺,由此拉薩開始了大規模的城市建設。圍繞大昭寺,沿著八廓街逐步建設了眾多佛殿,貴族、僧侶和平民在此修建住宅以及商店,基本奠定了整個拉薩舊城的結構與布局。據《舊唐書·卷一百九十六》記載:“其人或隨畜牧而不常厥居,然頗有城郭。其國都號為邏些城。”可見當時拉薩城已頗具一定規模。
碉房建筑是吐蕃時期民居建筑最具代表性的主要樣式。這個時期的碉房建筑大都依山勢而建,為土石木混合結構,墻體高聳,外形向上逐次收分;其平面布局多為方形或矩形;外墻實多虛少,立面上開辟小窗,窗框為黑色、梯形;屋頂為平頂,頂角凸起,筑有焚香塔。風格堅實、穩固、凝重、厚重、雄渾。吐蕃時期的帳篷建筑隨著紡織技術的發展逐漸用牛毛帳篷代替了皮帳篷。
公元842年,吐蕃贊普達摩遇弒,吐蕃奴隸制政權崩潰,達摩贊普的后裔奧松和云丹由王族、外族分別支持,在烏如地區連年混戰。在混戰過程中,隨即爆發了平民及奴隸大暴動,迅速遍及全境,吐蕃貴族連同各地軍政建置,全被奴隸起義大軍橫掃一空,本土及屬部分裂,無復統一。這種分裂的局面,在吐蕃本土經歷過漫長的歲月,社會緩慢向封建制度發展,形成新的封建割據局面。對于此一時期的民居建筑所知甚少。有明確記載的是吐蕃王室后裔奧松的兒子貝考贊被殺于娘若香堡(今江孜城)后,其子吉德尼瑪袞逃至西部羊同的扎不讓(今西藏札達縣),娶羊同地方官之女為妻,并生3子,建立阿里地區的3個小邦。其三子德祖袞占據扎不讓,建立古格王國,在古格地區延續圖存。根據當地的土質條件,發展出獨具特色的生土窯洞民居聚落。該種建筑是直接在土山崖壁上開挖窯洞,就地取材、施工簡便,被廣泛應用于民居建筑、佛窟、作坊等。扎布讓古格都城有窯洞式民居近千孔,遍布古都山體四周低矮地段(圖7-1-3)。
(五)成熟時期
13~19世紀是藏傳佛教后弘期開始并達到鼎盛時期,西藏民居建筑進入成熟時期。從13世紀中葉薩迦地方政權開始,西藏正式納入了祖國版圖,結束了西藏長期以來分裂割據、混亂的局面,使藏區有了一個相對穩定的社會環境,也進一步加強了自7世紀以來,藏區與內地在政治、經濟、文化各方面的聯系,還促成了藏區政教合一的政治體制的形成這些都為民居建筑的發展完善奠定了社會基礎。
薩迦時期,民居建筑有一個明顯受到薩迦教派影響的過程,特別是在薩迦地區,民居建筑外部色彩上廣泛地受到藏傳佛教薩迦派“三怙主”崇拜的影響。在民居建筑上隨處可見象征密宗三大怙主之智慧、慈悲和力量的紅、白、深藍灰色三色條紋。
帕竹地方政權時期,是西藏經濟恢復上升,也是藏區封建領主制社會進入全盛的發展時期。在此期間,宗堡建筑和莊園建筑出現,這些也都對民居建筑產生了重要的影響。如“宗”政府的建造,決定了宗山下的“雪”村的選址與布局;莊園經濟發展之后,莊園內部的管理建筑也得到了極大的發展,形成了功能完備的建筑體系,包含了莊園主別墅、屬民平房、牲畜棚、防御體系等,而這些也都屬于廣義的民居建筑類型。
以江孜為例,江孜古城區民居是圍繞江孜宗山和白居寺發展起來的。在歷史上,江孜老城區都是為地方政府(即山上的“宗”)、寺院服務的。這種社會模式明顯地在古城聚落的整體空間結構上顯現出來——社會制度已將江孜古城劃定為特定的幾個空間區域:作為政府統治機構的宗山城堡、僧侶傳法誦經的寺院和政府屬民及商人、農牧民、手工業者棲居的民居。從目前遺存看,仍能清晰地看出老城空間的主要構成區域:宗山城堡、白居寺及老城歷史街區建筑群—老街古民居。
甘丹頗章時期,隨著經濟文化的全面發展,民居建筑的形制和種類呈現出異彩紛呈的局面,城鎮建筑的興起,體現了這一時期建筑蓬勃發展的規模;多層碉房建筑,展示了高超的營建建筑技術;貴族府邸建筑則以完備的設施、宏大的形制、濃烈的民族風格和宗教文化特色,延續著藏式傳統建筑藝術的風格。
在貴族府邸方面也取得了不少成績,受國外生活方式的影響,貴族府邸有的采用別墅式建筑,一般占地較大,院內林木蔥蘢,廣置花木草坪,綴以亭臺、水榭,主樓僅占一角。建筑以兩層居多,底層平面呈長方形,二樓北側兩端設露臺,建筑平面呈“凸”字形。這一類型的代表有拉薩擦絨別墅、朗頓別墅等。到了20世紀40年代,隨著商道的進一步開通,現代建筑材料如水泥、鋼筋、玻璃等從印度翻山越嶺來到拉薩。這些現代材料開始用在達賴喇嘛以及少數大貴族的別墅之中。受到印度北部山區修建的英國避暑別墅的影響,當時拉薩的部分大貴族把八廓街上的私宅院落賣掉,在靠近拉薩河的林卡內新建了小型的花園別墅式住宅。為了減少立柱,使室內空間完整,在部分重要房間采用“工”字型鋼做梁承重屋蓋,吸收了現代的建筑優點。建筑多南向,開通間落地大窗,使室內陽光充裕。這種結合西藏傳統而設計的作品,使住宅使用空間大大拓寬,采光、通風、視野等大為改善,也為西藏民居建筑史留下了重要的一筆。
三、民居建筑的特征
西藏古代民居具有如下特征:
(一)民居建筑清晰地體現了當地的生存環境民居建筑的發展,其根本目的是保障人類的生存,民居往往是人類最早形成和成熟完善的一種建筑類型,所以民居的營建過程充分反映了人的生存之道。這一過程就包括古人在民居營造過程中的選址擇地,對自然氣候、物產資源等基礎條件的選擇、適應。人類總是最大限度地利用自然環境能供給的條件,并學會如何對其加以改進(圖7-1-4)。
(二)民居建筑完整地體現了當地的建筑規律
民居建筑的營造,需要遵循建筑營造的基本規律。首先是建筑材料的選擇加工、結構與工藝的選擇、施工活動的組織。西藏各地的氣候有很大差異,可資利用的建筑材料千差萬別,以此為背景,民居建筑形成了豐富多樣的結構方式、構造方法與建造體系,體現了地域性建筑獨特的生成規律(圖7-1-5)。
(三)民居建筑生動地體現了當地的居住方式
民居終究是為滿足人的日常生活而建造的,它一定反映了人的使用方式和居住行為。不同時代、不同家庭、不同文化背景的人群,其居住方式和生活模式存在千差萬別,這種差別首先就反映在民居建筑上。如對于西藏傳統牧民,在民居底層設置牲畜過夜的場所是合理適用的做法(圖7-1-6);
對于農民或半農半牧者,在房屋底層設置青稞儲藏間和在屋面設曬場則是更合理的選擇;對于信奉佛教的家庭,出于對宗教的虔誠,將家中最為神圣潔凈的上層或靜謐空間作為佛堂是一種理所當然;但是對于信奉原始宗教的門巴族人,佛堂則是多余無用的空間。民居建筑上的這些差異,歸根結底都是居住者的差異。
(四)民居建筑深刻地體現了當地的文化觀念
獨特的高原環境孕育了以藏傳佛教為主要思想內容的西藏傳統文化,西藏民居建筑地廣泛地受到這一文化的熏陶浸染。如民居建筑中墻面的色彩,室內室外的裝飾裝修,家具陳設,節慶時節人們圍繞民居開展的種種儀式與活動。這些既可以說是文化觀念對民居建筑的影響,也可以說是在文化機制引導下的居住行為在民居建筑中的反映(圖7-1-7)。
綜上所述,西藏古代民居建筑與西藏地域自然條件、技術體系、社會背景、文化觀念有著緊密的聯系。其中,除了普遍存在于各個地區的藏傳佛教這一重要的影響因子,對民居建筑的形成和發展具有決定性影響的要素當數民居所處的場所與環境,也就是民居的地域條件。由于西藏地域遼闊而復雜,各地的地形地貌、氣候條件、物產資源、風土人情等各不相同,這就使得西藏各地的民居建筑豐富多樣、異彩紛呈。特定的地域條件大體上決定了特定的建筑形式,也決定了該地區居民的一種共同的或相似的居住方式—居住模式。
第二節布局與功能
一、民居建筑的選址
由于西藏高原氣候惡劣,為適應地域條件,民居建筑的形成和發展經歷了一個漫長的經驗積累過程。通過長期的生活實踐,人們學會了從小氣候環境、生產勞動、宗教生活、對外交通等多方面尋求合理的民居建筑選址。
首先從氣候環境的角度分析,民居建筑多選擇平穩厚重的山體作為靠山,以緩緩下降的山脊作為左右砂山,面朝較為開闊的河谷或平壩臺地,以充分利用較佳的小環境。這種選址原則其實就是建筑風水的一種樸素表現。通過三面環抱的山體作為屏障,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高原冬季寒風與風沙的肆虐;前方的開闊場地既可以提供充足的陽光、新鮮的空氣,還能從心理上舒緩人的情緒,取得精神上的愉悅;位于兩山之間的山麓地帶,往往有山泉存其次從生產勞動角度分析,選擇靠近河道的近水臺地之上。特別是在藏南河谷地區,由于地殼的升降運動和受江河侵蝕與沖刷,常在河道的河漫灘之上形成多級臺地。這些臺地靠近水源,土壤較肥,因此較適宜農耕生產。這就使得這類臺地成為河谷地區最主要的選址類型(圖7-2-1)。
從宗教生活看,民居建筑都在積極尋求一種與宗教設施的關聯。這些宗教設施包括各種規模的寺廟建筑、轉經林廓道、瑪尼石堆、瑪尼墻等。宗教在一定程度上是某些民居聚落的核心,這一方面是寺廟的活動離不開村莊,需要人們的供養,需要人們參與寺廟各種活動,實現宗教價值;另一方面,百姓也需要一個心理的慰藉之所,供自己身體力行去修行。這樣聚落就與寺廟形成一種相互滲透的關系,成為有機的統一體。
阿里科加村就是圍繞科迦寺的建造而逐步發展起來的,在整個聚落中,以科迦寺大殿為中心,呈發散狀向心組合。除了作為精神上的中心之外,寺廟主殿在空間上也具有控制性的作用,主殿在體量、色彩、建筑、藝術形象上都不可避免地成為村落的中心點,統領全村的布局結構。
墨竹工卡縣的德仲位于拉薩以東約120公里。德仲溫泉由于其神奇的療效而全藏聞名,這里的民居聚居點在很大程度上是繞德仲溫泉及德仲寺而發展起來的,這種以溫泉和寺廟二者為中心生成聚落的模式是一個獨特的例子。溫泉給病者提供肉體上的康復,寺廟則給人精神上的慰藉,而民居建筑則為那些遠道而來在此長期療養的人們提供了食宿等基本設施。溫泉的主泉眼位于地勢較為低洼的地方,四周地勢高峻。受地勢限制,這里的民居建筑大都修建在地勢險要的山坡上。墻體采用毛石或土坯砌筑,多為1~2層的碉房結構,建筑充分利用地形之起伏,多數建筑均結合下層屋面及山體設有露臺,方便生活起居、晾曬。
在建筑地基選址過程中,還需要請喇嘛打卦卜算,以確定房屋的最佳方位和開工時間。在日喀則一帶,門一般不能朝北,不能對準兩座山的結合部,更不能對著天葬臺。窗口忌對準獨樹、洞穴石崖。這些禁忌也可以通過環境心理學加以解釋。
二、民居建筑的布局與功能
西藏民居建筑在使用功能的布置上具有一定的特色,主要表現在注重實際使用,注重宗教空間的營造;延續傳統的院落式布局。
(一)典型空間布局
藏民族是一個以農、牧業為主要生活資源的民族,其對農牧業的重視與依賴在民居建筑中有大量的體現,并影響到民居建筑的空間布局,表現為一系列典型的空間構成模式。
首先,民居建筑更注重建筑的使用效率,較少注重內部空間氛圍的營造,非常務實地解決一些基本功能問題。如通過設置內部走廊、采光內庭院等方式提高空間的利用效率與滿足采光需求其次,民居底層墻體較厚,開窗均較小,在保證建筑的結構安全和防御性的同時,也造成室內采光微弱。但這毫不影響建筑的使用,因為一層主要用作堆放草料、糧食的儲藏間,或用作圈養牲口的場所,對采光的要求不高,只注重室內的通風條件。
二層空間主要用于家庭成員的生活起居,在這里,它一改一層的昏暗,在采光良好的南面與東、西面往往設置較大的窗戶,爭取直接采光。對于體量較大的民居還設置天井。在二層朝向最好的位置往往安排主人的起居室兼臥室。通常情況下,在高出其他房間一定距離的北面房間內安排佛堂,通過對佛堂在整個建筑中的平面方位布局、空間高度上的經心安排,來充分展現主人對宗教的膜拜,宗教的影響已經深入到民居建筑的空間模式。
(二)佛堂空間
在佛教徒看來,佛堂是家中最為殊勝的地方佛堂務必是置于整個建筑最好的地方,裝飾要豪華,而佛像更要有專門的佛龕或者其他的陳設來加以裝飾。一般來說將佛堂設于北側,在民居中常常將佛堂升高到一定的高度(一般為60厘米左右),以此構成一個潔凈而神圣的空間。佛堂裝飾都較華麗,有雕飾精美的佛龕,供奉佛像,佛龕一般置于藏柜之上,前方供奉清潔的圣水碗及酥油燈,條件較好的還在房間四壁張掛唐卡,設置專供念經的卡墊或座椅(圖7-2-4)。
普蘭科迦村加央次仁宅,二樓的佛堂極具特色。首先,佛堂面積雖然較小,但裝飾極有特點,雕飾比較精美,現在仍保留著一些雕飾較好的木結構構件。佛堂后部局部抬起,用類似細木作的方式構建了一個修行的小世界,這些木裝修具有一定的印度一克什米爾風格的特點,可見受到了周邊地區藝術的影響。精心制作的經書格架居中,喇嘛打坐的墊子居于右側,有類似靠背一樣的坐具,上置墊子。
佛堂與外部空間通過一排木窗分隔開來,佛堂前有一柱大小的天井以供采光(圖7-2-5、圖7-2-6)。
(三)庭院
“庭院”在西藏人的生活中是個很重要的話題這大半是由西藏的氣候條件決定的——庭院在冬季能夠吸納充足的陽光而在風季能夠避免風沙的肆虐。
以拉薩為例,拉薩地處拉薩河谷平原,冬春季多風,風向以東西向為主。受氣候影響,拉薩民居多坐北朝南布置,平面較方正,內設天井庭院形成外廊式院落建筑。在一些規模較大的民居,常有設置多個內庭院的平面布局形式。如拉薩夏扎府邸,在主樓三層平面安排了3個小庭院,庭院既提供充足的日照、躲避狂風,又營造出一處舒適的私人空間,使其成為整座建筑中最富生活氣息的地方(圖7-2-7)。
三、民居建筑的營造
(一)建筑結構
從結構的角度,傳統民居建筑大致可以劃分為承重墻列柱密椽結構、井干式木結構、干闌式木結構、生土洞穴結構等。其中,承重墻列柱密椽結構是最主要的結構形式,廣泛地分布于西藏全境。此種結構常用塊石、土坯磚或夯土筑成承重墻體,與室內的列柱共同承受由密椽梁架傳遞來的荷載。室內列柱為尺寸較小的木柱,一般加工為方形截面,在一些建造工藝較落后的地區也多采用未經砍剁的原木。木柱之上架立木梁,木梁跨度較小,一般為2米左右。木梁與墻之間鋪搭密椽作為樓面或屋面的結構基層,其上再鋪石板或樹枝棧棍,夯筑黃土或阿嘎土面層。在傳統工藝中,屋面無防水層,僅靠增加屋面土層厚度、加大排水坡度等方法防止屋面滲漏(圖7-2-8、圖7-2-9)。
從建筑材料與工藝看,民居建筑基本就地取材,用材規格及工藝不高,但也體現出其與所處環境的協調融洽。根植于本土,最大限度地利用本地資源,這是民居建筑的一大特點。這一方面促成了西藏民居建筑風格的形成,另一方面也真實反映了建造形式的自然生成—外在形式源于技術體系,渾然一體而絕少矯揉造作的成分。事實證明,這在西藏嚴酷的自然地理背景下是明智的。建筑材料的幾乎無可選擇性、建造工具及工藝落后等條件決定了,在民居這種最為普遍的建筑類型中,建筑技術的第一個要務便是效率(建造可行性上的及環境適應性上的),表面形式上的客體審美已退居次要。考察民居的外在形式風格,我們能夠自然地將建筑本體與建造手段、當地的自然資源與環境關聯起來,進而升華到一種淳樸的技術理性美的層面上去。
大凡一種較為成熟的民居,其建造技術必然呈現一種體系性。在外在形式上,藏式傳統民居給人以豐富紛呈之感:從西部厚重內斂的生土建筑到東部靈活輕快的木構建筑,跨度巨大而各具特色。稍加分析,那種基于當地環境資源的建筑技術原本就自成體系,并且表現出一種鮮活的差異性來。觀照這種差異,更能讓我們深刻理解到地域與技術體系的緊密聯系、交相輝映。
(二)建造儀式與過程
西藏民居建筑在營造過程中有一套復雜的儀式,貫穿建房擇基、奠基、立柱、封頂、竣工、喬遷新居等一系列過程,這些儀式都明顯地帶有祈求人畜安康、房基永固平安等遠古而樸素的神靈心理,并伴隨著喇嘛、經師等宗教神職人員的全程參與,這些具有深厚傳統文化的現象也是民居建筑文化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首先由喇嘛選擇好地基,擇吉日舉行破土儀式“薩各多洛”,屆時,需請喇嘛到現場誦經作法事,在宅基地前擺“五谷斗”,設祭臺,置供品,燃放桑煙,向土地神和龍神贖地基為己用,并祈求人畜安康、風調雨順。開挖第一鍬土的人必須屬相相合,然后家人在房基的四個角落象征性地挖土,完成破土儀式正式開工儀式稱為“粗敦”,修房的主家要向修房工匠和參加儀式的鄉鄰獻哈達、敬青稞酒,并在離地基不遠的顯眼處樹立一根帶杈木棍,上掛經幡,其作用是阻止人的閑言和過分溢美之詞,以確保房屋的牢固和主人家的幸福。如果是修建大型宅院,主人還要請喇嘛主持開工儀式,在房基的四角埋“薩居崩巴”(地氣寶瓶),寶瓶為紅色,內裝青稞、小麥等五種糧食和五色綢緞,有條件的人家還要放一些寶石在里面。埋寶瓶的目的是為房基永固。
房屋上梁立柱時,要舉行“帕敦”儀式。立柱那天,全體親戚到場,參加儀式。在立柱前,將茶葉、小麥、青稞、大米等糧食和珠寶等放入一個小袋,置于立柱的石頭下,然后安放立柱。在立柱與橫梁的結合部壓放五色彩布,在橫梁上面放一些麥粒,以此祈求房屋永固。五色彩布代表藍天、白云、紅火、黃土和綠水,象征吉祥。立柱立好后還要給每根立柱獻哈達。
封頂儀式稱為“拖羌”,有時和竣工儀式一道舉行。當房屋快竣工時,留出一小塊屋頂不填土,舉行封頂儀式。屆時,親戚朋友都來主人家,象征性地填土,表示參加了房屋的修建。來客均要帶茶和酒等禮物,給主人獻哈達,向主人祝賀新房落成。
喬遷儀式稱作“康蘇”。新房落成后,何時搬遷必須請喇嘛擇算。當搬家的吉日選出后,在正式搬家前一日或當日早晨,主人家帶上一袋牛糞、一桶水,一個裝有茶、鹽、堿等物的春缽和一張大成就者唐東杰布像去新屋,還要將“五谷斗”先搬過去,這些物品都要懸掛哈達,以示吉祥。這之后,才正式搬家具什物。搬進新屋后,要先舉行祭祀灶神的儀式,由家中長者給火灶獻哈達,將哈達拴系于火爐、水缸上。待新房安頓好之后,根據主人家的經濟條件擇吉日舉行“康蘇”儀式。拉薩地區的“康蘇”儀式一般舉行3天,日喀則一帶舉行5天。舉行儀式時。主人家需準備大量酒食,提前邀請親戚朋友參加。客人來參加慶賀儀式,過去多帶酒、肉等禮物,現在人們多送禮金。來時,舊時首先給新屋的佛龕、梁柱、水缸獻哈達后再給主人獻哈達,現在主要給新房的主人獻哈達。敬獻哈達時,說一些恭喜的祝福話,向主人祝賀道喜。
第三節地區與特征
從地理角度看,西藏大致可以分為藏南河谷平原區、藏東高山峽谷區、藏西及藏北“羌塘”高原湖盆區和喜馬拉雅山脈地段四個大的地理區域。在這四個典型的地理單元內,地形、氣候、物產等都有較大的不同,也為形成多樣化的民居建筑提供了環境基礎。
建筑的發展離不開資源,對于根植于本鄉本土的民居建筑來說,地域資源與環境更是反映在民居建筑的各個方面:本地氣候環境、地形地貌影響著民居建筑的選址與布局;本土盛產的建筑材料支撐了民居建筑的快速發展,又引發了相應工藝與建造體系的發展完善;當地文化也滲透到人們生活之中,反映在建筑的里里外外。人文地理環境對民居建筑及其聚落的形成、發展、類型、職能、分布等方面施以重要的影響。
民居建筑不可避免地受到自然環境的制約,但人類的建造活動不是完全由環境所控制的,這種制約也能充分激起人類社會對自然環境的能動改造與適應。以地域條件為綱,不僅將西藏民居作了適當的類型與譜系劃分,有利于分類歸納,而且此種分類不是單純依靠行政區劃作機械分割,而是將民居與其賴以生存的地域環境有機統一起來,民居建筑的物質特征與其所處的地域和所傳承的文化基因、社會生活觀念又渾然一體了。
一、藏南河谷地區民居及其特征
(一)地域概況
藏南河谷地區是指位于西藏南部岡底斯山脈和喜馬拉雅山脈之間的河谷地區,因雅魯藏布江及其支流流經這一地區,經常年累月的作用,形成了許多寬窄不一的河谷平原。主要包括:雅魯藏布江流經的日喀則、山南河谷地區和拉薩河、年楚河、尼洋河河谷地帶。這些江河谷地寬5~8公里,東西延綿數百公里,平均海拔3500米左右,地勢平坦,土地較為肥沃,居住人口和可耕地占全西藏的一半左右,是西藏的糧食主產區,具有悠久的農耕歷史,也產生了悠久的定居文化,其中雅礱河谷的澤當和瓊結還是藏族文化的主要發祥地。從行政區劃看,這一地區主要包括拉薩市的拉薩城區,墨竹工卡林周、達孜、堆龍德慶、曲水、尼木等縣;山南地區的貢嘎、扎囊、瓊結、乃東、桑日、加查、曲松等縣;林芝地區的工布江達、朗縣等縣;日喀則地區的日喀則市、謝通門、南木林、昂仁、拉孜、薩迦、白朗、江孜、仁布等縣市區域。
藏南河谷區降水較少,年降水量在400~500毫米左右,氣候干燥。森林資源稀少,建筑用土石材較為豐富。
(二)民居建筑特征
該地區民居建筑以土石結構的平頂碉房為主,造型多方整穩重,裝飾樸素。風格較統一,在不同地區存在較小的差別。如在拉薩地區,用色較為簡單,崇尚白色,以白土為主要的外裝修材料,在墻面常做手抓紋飾,在窗框部位采用牛頭黑邊點綴,也有在檐口椽木及女兒墻上涂刷紅色灰漿的習慣,整體風格清新典雅(圖7-3-1、圖7-3-2);
在日喀則地區,民居建筑用色較為奔放,喜用深褐色、紅色,風格較厚重;在山南地區,由于當地石材較多,民居建筑外墻多不作抹灰處理,直接以清水石墻外露,有很好的肌理效果(圖7-3-3、圖7-3-4),整體風格粗獷,富有質感(圖7-3-5、圖7-3-6)。
二、藏東高山峽谷地區民居及其特征
(一)地域概況
三江流域所在的藏東高山峽谷區,主要指念青唐古拉山脈以東的橫斷山脈峽谷地區,包括西藏自治區的昌都和林芝部分地區。此地山脈近南北走向,由于金沙江、瀾滄江和怒江的分割,形成了一道道南北縱橫的大峽谷。在該地區,第四紀古冰川遺跡普遍存在,高山深谷,地勢險峻,山頂與谷底高差可達3000多米。山頂大多為終年不化的積雪,山腰為茂密的原始森林,谷底為四季常青的農田果園。這里氣候較為濕潤,年平均氣溫在10℃以上;年降水量在1000毫米左右,有的地區可達4000毫米左右。林芝地區林地面積為246萬公頃,占土地總面積的53.01%;森林覆蓋率為46.09%,活木蓄積量8.82億立方米,占西藏全區木蓄積量的64.9%,是全國最大的原始林地。該地區具有熱帶、亞熱帶、暖溫帶、寒溫帶和濕潤、半濕潤氣候帶的各種森林植被,是世界生物多樣性最典型地區。木本植物有上百種,幾乎從亞熱帶到寒溫帶的各種針葉、闊葉樹種均有分布,林木主要有云杉、冷杉、鐵杉、高山松、落葉松、柏木、白樺、青岡等。
(二)民居建筑特征
1.林芝民居建筑特點
從民居的建筑形式出發,林芝民居可以分作兩種主要類型:一是以林芝、米林、工布江達、朗縣等地為主的石墻(或土墻)坡頂民居;二為波密、察隅林區出現的圓木或半圓木井干式建筑和干闌式建筑,后者中的干闌式建筑與喜馬拉雅南麓地區的類似。
由于林芝地區降雨量大,氣候濕潤,在民居建筑上,往往舍去西藏其他地區大量采用的平屋頂而采用雙坡屋頂或歇山坡屋頂,以利迅速排水。坡屋頂的屋架采用當地木材制成大木結構,屋面采用木板或石板制作,在門巴族、珞巴族居住的南坡溫暖地區還有用芭蕉葉或茅草覆蓋的屋頂。在林區多用木板瓦,隔年翻面使用,少見石板瓦屋面。這種坡屋面防水性能較好,適合降水量大的林區使用(圖7-3-7)。
坡屋面的使用還大量出現在喜馬拉雅山脈南坡的吉隆、聶拉木、亞東和山南地區隆子、措那等縣,均是適應氣候的產物。
同時,由于林芝地區林業資源豐富,也使得該地區民居建筑中更為普遍地使用木材。特別是在森林茂密的波密、察隅等地還出現圓木或半圓木的井干式建筑(圖7-3-8)。
(1)坡屋頂構造
林芝民居的坡屋頂是其顯著特點之一。與內地坡屋頂不同的是,這里的坡屋面需首先做好平屋頂,在此基礎上再搭好木屋架,然后鋪設木板瓦或石板瓦屋面。坡屋頂下的平屋頂是采用黃土鋪筑而成,與西藏其他地區所見的黃泥屋面類似,只是由于沒有防雨水的要求而土層較薄,只為滿足室內保暖和堆放雜物的要求。
坡屋頂采用木屋架承重體系。在平頂上架設立桿和斜桿組成屋架,并支承于外縱墻和山墻之上。
山墻不全砌滿,只是砌出中間高、兩側低的墻墩,上立小柱支撐屋架。這樣既減少墻體用材并減輕重量,又可解決屋頂閣樓的采光通風問題,是一種因地制宜的方法。因為林芝地區空氣濕度較大,需要保證瓦屋面的通風干燥。屋架固定之后需在其上鋪設檁木,檁木為圓木,直徑150毫米左右。木瓦屋面的檁木間距一般為1.5米,石板瓦屋面的間距較小,以不超過60厘米為宜。
木板瓦形制
屋面木板瓦一般選用紅松等耐腐性能較好的木材,為避免雨水的滲透造成腐蝕,不采用鋸材,而是把原木鋸成2米左右的長段后,順木紋方向將其劈成厚約3厘米左右的薄板。由于是順紋劈開并沒有破壞木材的長纖維,雨水可以順木紋向下排走避免了雨水的存積。在鋪裝木板瓦片時,為了避免鐵釘遇水生銹而造成木板腐蝕,同時也為了便于間隔數年翻動瓦片,一般不采用鐵釘固定瓦片,而是采用石頭壓頂的方法將木板壓在屋面上,這就形成了在木瓦屋面上擺放各種石塊的景象。
(2)小木作裝飾
林芝林區建筑裝飾較為繁復,裝飾構件以木為主,做工精細,多用雕飾和彩繪,常常多種色彩同時使用。重點裝飾門窗、陽臺、柱廊、檐部等(圖7-3-10)。
2.昌都民居建筑特點
昌都地區民居建筑的歷史十分悠久。考古發掘表明,早在新石器時代這里就有人類的活動,其中卡若遺址的發掘為遠古的藏文明提供了有力的證據。
卡若遺址中發掘的建筑遺留生動地向我們展示了幾千年前先民們的居住形態,我們甚至可以從中找到今天的擎檐屋、井干式木屋、藏式碉房的雛形。
清末糧務丁耀奎入藏時所寫游記中記載,“有綠營營官駐扎大堡,墻最高,非云梯不登,然非石碉”,“有土著頭目筑居高崖,俯視一切,形勝山脈,兼而有之,其余莊堡皆踞山腰,三五成村,零星散布”。在洛隆有“公館兩處,規模宏大,周樓如城,容人數千,且廣寬田土”,“碩般多有漢訊官,有蠻營官,有土城,有僧寺,有公館甚宏敞,樓居三層,周繞房層三百余間,可容萬人”。邊壩“除喇嘛寺峻守碉墻外,其余公館衙署民房皆狹揪不值一掃,但喇嘛寺石墻矗立,非云梯不能登,非開花不能沖”。
這或可為我們了解當時昌都地方的居住形態提供一點線索:
1)當時昌都夯筑土墻的技術已非常成熟,能建造高大的堡壘性建筑。
2)當地地勢復雜險峻,需選取有利地形建房。
3)民居常建造于山腰之中,既有組團布局,也有零星散布
4)民居建筑體量較小,形制較簡陋。
同樣,由于昌都部分地區的林業較為發達,有的民居除基礎必須采用石材外,幾乎所有的房間墻體均采用木材,包括有的屋頂也用木板加蓋,成為典型的井干式建筑。
總體來講,昌都民居類型可分為如下幾類:第一類是木梁柱承重、石墻體不承重的碉房,又稱擎檐屋;第二類是墻柱混合承重的土木平頂碉房,常以土筑版墻為承重墻體;第三類是井干式木結構民居。
(1)擎檐屋
在已有四五千年歷史的“昌都卡若”遺址,考古學家已經發掘出與現今擎檐屋非常相似的房屋,不僅外表形式,而且建筑的結構構造、內部交通組織等都與今天的擎檐屋非常接近。
擎檐屋的特點在于其建筑外圍的立柱粗大,直接托住二層屋檐外挑部分,形成主要的承重結構,而墻體不承受除自重之外的其他荷載。這種民居結構在昌都、類烏齊、丁青、察雅一帶居多。建造時,先要放好墻線,再挖好地基并壘好地基墻礎,然后再立柱架梁,形成類似木頭框架的結構,但柱與柱頭或梁與梁之間,不用卯接和釘子固定,而是自然相接,然后再用方石砌墻。在昌都的才維一帶,不僅平房是柱梁承重,而且二層甚至三層都是如此。一根長柱子不僅要托起二層的大梁,有的長柱子還要托起三層的大梁。內柱則是柱上加柱,不直接拉通。這種在墻外立柱托起大梁的結構,是昌都民居的一個重要特點,在西藏其他地方是較為少見的(圖7-3-11、圖7-3-12)。
(2)夯土版筑民居
墻體采用夯土版筑技術,特別是在貢覺三巖帶尤為突出。這里的版筑工藝很高,能夠建造多層建筑并保證墻體垂直。這也印證了古人對昌都地區夯土墻高超技藝的記載不虛夯土墻體對材料要求較高,首先是黃泥和砂子的配比要合適;其次對土的濕度也有一定的要求;
施工工藝較為復雜,需要特定的打夯工具。一般采用木板作模板,在墻體的兩側夾上墻模,用繩索縛緊后就可以填土,幾個人同時夯打。打完一板后(一板大約30厘米左右,即是墻模板高度),再移動模板到合適位置繼續夯筑(圖7-3-13)。
夯土墻體較厚,具有很好的熱工性能,室內冬暖夏涼。但夯土墻也有其缺點:一是不耐雨水沖刷,在雨水作用下磨損較快;二是墻體容易開裂,所以經常在墻內添加木板或石板等,用作抵抗墻體拉力的“墻筋”,有的也在墻體內添加秸稈、碎石子,但添加后者主要是為了增大墻體的承載能力。
(3)井干式民居
井干式木結構是最為古老的居住建筑形式之一,其本質是一種木墻體承重結構,又稱木楞房,這種建筑的雛形可追溯到新石器時代的卡若遺址。
根據考古發掘,昌都卡若遺址中的井干式結構的制作大致為:先在四周穴壁上涂抹一層摻石子的草拌泥;然后嵌進木板和原木,空隙間填以小石子等,再用草拌泥填縫這是一種非常古老的建筑技術(圖7-3-14)。
目前,井干式住宅主要分布在云南北部、四川南部和西藏東部地帶。在藏東主要分布在林區,如昌都地區江達縣、貢覺縣等。在昌都,人們又稱其為“崩康”。得益于榫卯結構的使用及拼接技術的進步,現在的井干式結構更注重美觀。將原木一分為二伐成兩塊,橫向平置,圓形向外,平面向內,在轉角的交接處將接頭做成凹形榫,互相咬接,疊壘架成井字形的建筑,直到所需的高度為止,房梁就直接放在木板墻體承重。內部結構上采用梁柱體系,井干式的木結構作為外部承重與圍護部分,窗戶則在半原木中間挖洞而成。
三、藏西及藏北高原湖盆地區民居及其特征
(一)地域概況
藏西主要指阿里地區西部地方,即普蘭、札達等縣,屬藏西北半農半牧區。該地氣候惡劣,常規的建筑材料如石頭、木材等資源嚴重缺乏。藏北主要包括那曲與阿里北部地區,又稱“羌塘”,在藏語中意為“北方廣闊的平原”。該區域位于西藏自治區西北,以岡底斯山脈、念青唐古拉山為界,與藏南河谷地區相銜,總面積占西藏的三分之二。這里平均海拔4500米以上,多為渾圓而平緩的山丘地貌,從丘頂到平地的相對高差往往僅有100~400米,為西藏主要的牧業區。從行政區區劃看,屬于藏北“羌塘”草原的有:那曲地區的那曲、雙湖特別區、申扎、尼瑪、安多、班戈、當雄等縣;阿里地區的措勤、改則、革吉、日土、噶爾等縣;日喀則地區的仲巴等地。
此區域氣候惡劣,海拔高,年平均氣溫在零攝氏度以下。由于羌塘地區的生態環境特別脆弱,在沒有能力去保護和培育草場的條件下,人們不得不采取游動、遷移的辦法,輪流使用草場,由此產生了草原游牧生活。在隨季節不斷遷移的游牧過程中,移動的牛毛帳篷是最為適宜的居住方式。
藏民族本來就是由游牧民族發展而來的,更頓群培在《白史》中說道,現在所有的藏民族之中,牧民的生活方式、語言及傳統習俗等方面最接近遠古時期的藏民族。《柱間史》記載,“藏王聶赤贊普的頗章,當初未用土石砌筑,而用鹿、虎、豹皮做帳房”;《新唐書》“有城郭廬舍,不肯處,聯橇帳以居;其人或隨畜牧而不常厥居,貴人處于大氈帳,名為拂廬”。可見帳篷早已成為藏北草原典型的居住方式。
(二)民居建筑特征
1.藏西民居
在歷史上,該地區民居建筑發展緩慢,十分簡陋。在札達和普蘭地區,人們利用當地獨特的土林地質條件,創造出最具地方特色的窯洞式生土民居建筑形式,在窯洞式民居的基礎上又發展出房窯結合式民居;在河谷地帶或與周邊區域商品貿易較為發達的地段,由于物品資源較多,也有部分土木結構的獨院平頂式民居的出現。
(1)窯洞民居的選址與分布
窯洞民居主要分布在札達縣與普蘭縣境內。其選址都為依山而鑿,其一是因為山體土林的土質更適宜挖掘洞穴;其二是山地居高臨下,更具防御性,有利安全;其三是高原氣候惡劣,冬天嚴寒多大風,選擇山地更有利于躲避寒風,爭取更好的日照。
從現存遺跡的布局看,窯洞民居的分布非常集中,一般是數個或數十個窯洞成組團排列在同一崖面,并且在同一崖面上分層布置,上下層層疊疊集聚成一定的數量規模,窯洞布局也隨崖體崖面的曲折而變化,顯得錯綜復雜(圖7-3-15)。
在一個窯洞聚落內部,民居窯洞總是與寺廟和貴族、統治階層的洞窟相互結合,融為一個整體結構。以大型的古格故城、皮央、東嘎等窯洞群為例,王宮、寺廟洞窟位于最高層,僧人窯洞位于中部位置,而數量最多也最簡單的普通民居窯洞則如眾星捧月一樣位于較低的位置,為上部建筑服務。
這既凸現王權和宗教特權的至高無上,也圖解了整個聚落的防御體系。
(2)窯洞民居的形制
從平面看,窯洞有方、圓、長方形多種,以方形平面最多,見方在4米左右,該尺寸與單柱的平頂房屋平面相近。從規模看,有獨立單孔窯洞構成一個居室的,也有3~5個組合成一個完整的多孔單元。通常的做法是以一個主要窯洞為中心,在其四周開鑿子窯、灶臺、糧食儲藏間及各種用途的壁龕。
窯洞的剖面均為平拱窯頂,略微起拱,拱腳部位呈圓弧形。凈高2~2.5米左右,有單層的窯洞,也有帶臺階的兩層窯洞。單孔窯洞面積一般在16平方米左右,通常只有一間,平面形式多樣,但以正方形為多,尺寸在4米×4米左右。常見在窯洞四周挖掘一些小龕洞以為儲藏空間之用。
雙孔窯洞常見為雙洞并置,之間相互連通,在各洞周圍鑿龕洞為儲藏間。有的雙洞處于不同標高之上,之間以臺階聯系,豐富了空間變化。
2.藏北“羌塘”草原民居建筑特征
(1)牦牛帳篷形制
牦牛帳篷便于搬遷、防腐防潮、經久耐用,并且取材方便、制作簡單,慢慢地青藏牧民發展并完善出簡形、繁形多種帳篷形式。簡單的為圓錐形,繁式為梯臺形,除此之外,帳篷還分獸皮帳篷、布帳、牛毛帳、夏季帳篷和冬季帳篷等(圖7-3-17~圖7-3-19)。
而牛毛帳篷是最為經濟、適用的一種類型。帳篷平面形式大致分為長方形、正方形或多邊形,面積從數平方米至數十平方米不等。在居住時間相對較短的牧場,如夏季牧場,人們常采用平面簡單的簡式帳篷;在停留時間較長的牧場或者有重大活動時則采用繁式帳篷,以獲得較大的居住空間。用于大型活動的大帳篷,有數十根柱子,面積逾百平方米,可容百人。
(2)牦牛帳篷制作
牛毛帳篷主要由帳體—牦牛毛織成的粗氆氌、木梁柱構架以及用來固定帳篷的絆索組成。牛毛氆氌主要靠手工編織而成,大部分家庭都能制作,基本為黑色和灰白色,以黑色為多。手工織成的氆氌寬約30厘米,先使用毛線縫成較大的幾塊,然后再縫成帳篷的帳體。雖然牛毛具有防腐、防曬、防潮的功能,但由于高原氣候惡劣,頂部部分常年陽光直曬和雨水沖刷,損壞較大,常常需要隔幾年便將頂部舊的氆氌逐步向下移位,然后換上新的。帳體內部的梁構架采用硬木制成,帳內中心位置設置柱子,簡單的帳篷采用2根柱,繁式帳篷常用6~9根柱不等。在選定的合適地點鋪開牛毛氆氌帳體,然后以主梁在中間、次梁和邊梁在兩邊的順序架立起梁柱,帳體即被撐張開來,然后用木橛將帳體上下縫制的繩索釘牢在地上,并用小木桿頂起繩索,通過繩索的張力維持帳篷的空間形態。在釘木橛的過程中,要注意根據以后使用的朝向、采光、風向等條件調整帳體的方位。帳內中心高度一般為2.2米左右,邊圍高度1.2米余。大型帳篷中心高度可達3~4米。牛毛帳篷一般設于平地之上,但為了帳房的冬季保暖,有的地方往地面下挖0.5~1米,形成半地穴式帳篷,以利防風和保暖。一般牦牛帳篷上很少裝飾,只有少數用一些宗教圖案作裝飾。
(3)牦牛帳篷功能
在帳篷搭建好之后,人們在帳體邊緣壓上土石用以防風、防蟲等,還像處理穴房那樣環繞帳篷挖一道小溝,用以防水。由于青藏高原強烈的日照,在炎熱的夏日中午,帳內溫度很高,人們在帳頂位置專設了一塊活動的牛毛氆氌,通過它可以調節帳內溫度、濕度,增加采光,加強通風效果。此外,帳內“燒炕連灶”的設計可以保證在寒冷或陰濕的天氣下保持帳內恒溫,與此同時,牧民把干牛糞或囊裝的干羊糞沿帳內沿排布時,它們可以很好地阻隔寒風的侵襲。
隨著紡織技術的提高,大量棉布制的帳篷岀現在藏北牧民的生活中。這種帳篷室內涼爽,外觀美觀,攜帶方便,并且裁剪方便。人們常在白色帳篷上用各色布料剪裁拼貼成云朵、花卉、動物、宗教圖案等,將其裝飾得異常美觀。從彩色帳篷中折射出藏北牧民盡管身處惡劣環境,但依然熱愛生活熱愛美的精神追求。
四、喜馬拉雅山脈南麓民居及其特征
(一)地域概況
喜馬拉雅山脈地段位于西藏南部的我國同印度、尼泊爾、不丹、錫金等國接壤地帶,如吉隆南部、樟木、洛扎、錯那、墨脫等地。喜馬拉雅山是東西走向的山脈,東西長2400公里,南北寬約200~350公里,基本上將西藏高原南側的東西兩端連接起來,平均海拔6000米左右,是世界上最高的山脈。喜馬拉雅山脈是西藏高原南側不可逾越的自然屏障,由于眾多高峰阻隔,把印度洋暖濕氣流也阻擋在外,這就造成了整個西藏高原的嚴寒、干燥的惡劣氣候,并且對整個亞洲的氣候都有重要影響。
這段山脈往西部海拔較高,氣候干燥寒冷,植被稀少;越往東部海拔越低,氣候越溫和濕潤,森林資源豐富。按地理條件的不同,這段山脈地段還可分為喜馬拉雅山脈北麓和喜馬拉雅山脈南麓兩大部分。
喜馬拉雅山脈北麓主要包括:日喀則地區的吉隆縣北部(馬拉山脈以北),聶拉木縣北部,定結縣,崗巴縣,亞東北部地區(帕里及帕里以北),康馬縣;山南地區錯那縣北部(波拉山口以北),洛扎縣西北部等地。這些地方海拔高,氣候寒冷干燥,全年降雨量很少,有的僅為150~300毫米,日照時間長,無霜期短。這里植被稀少,木材缺乏,但有較為充足的石材資源,包括花崗巖和頁巖。民居建筑形式主要是平頂碉房,注重保暖。
喜馬拉雅山南麓地區主要包括:日喀則地區的吉隆縣南部(馬拉山脈以南),聶拉木南部的高山峽谷區,亞東南部地區(帕里以南的下司馬鎮);山南地區的錯那南部的峽谷地帶(波拉山口以南的勒布一帶),洛扎東南部;林芝地區的墨脫縣,察隅縣。這些地區氣候普遍比較濕潤,氣溫較為暖和,全年降水較多,植被生長好,有的地區現有大量的原始森林存在,自然資源比較豐富,但是這些地區也多高山峽谷,起伏很大,垂直高差懸殊。交通不便,十分不利當地人們的生活和建設。
(二)民居建筑特征
1.喜馬拉雅南麓西段民居
該地段一方面降水量較大,多采用坡屋頂以利排水,另外一方面氣溫仍較低,建筑注重保暖。墻體大部分采用塊石砌成厚墻,并且開窗較小,在一層甚至不開窗。山墻也全部砌滿到頂,注重屋頂的封閉性,而不像林芝坡屋頂僅僅砌出垛子,留出通風空間(圖7-3-20)。
2.喜馬拉雅南麓東段民居
東段氣候溫和,在局部地區甚至屬熱帶亞熱帶氣候,為了適應濕熱氣候,該地域盛行干闌式住宅。建筑多為兩層,竹木結構,屋頂覆蓋木板、茅草或芭蕉葉。建筑一層做架空層,層高在1.5~2米左右,可堆放農具雜物和少量糧食;二層鋪設木地板,以隔絕潮氣,是房屋的主要使用空間。處于夏熱冬暖氣候地帶的住宅,不再像南麓西段民居那樣需要抵御寒風的厚墻和封閉的屋頂(圖7-3-21)。
第四節實例與遺存
一、石砌民居
(一)德林康薩(寺院公房)
公房主要用來出租給城里的居民,大都是院落式建筑。建筑不分主樓和配樓,整個院落同樣高2層或3層,各個房間都較規則,有一柱間、兩柱間、一柱半間等多種房間供選擇。院落周圍的一圈回廊既解決了交通,又形成了一個完整的交流休息空間。
在以前,公房由政府或寺院出資修建與維護出租所得的收益上交政府或寺院。不僅出租給無房者居住使用,也把臨街商鋪出租給商人,形成商住結合的形態。政府公房還提供房間給政府的僧俗官員使用。政府公房由一個稱為“索朗列空”的機構進行日常管理,寺院公房則由寺廟委托專人負責公房大多數底層用石墻,二層以上采用土坯砌體,這是拉薩老城區民居常見的建造方式。室內采用阿嘎土,地面和屋面則多采用黃土,規格較低的室內也采用黃土,但由于日常維護不佳,黃土屋面極易滲漏、長草。門窗及室內的木梁架都做得比較簡單,遠沒有貴族的院落那樣豪華。
(二)扎其夏(城市住宅)
由商人或較富裕的平民建造,由于建造者的經濟能力和社會地位遠不如地方政府的大貴族和高級僧官,所以私宅規模一般都比較小,大都是兩層的方形建筑,也有在建筑內部設置回廊或天井的,但規模都很小,制作也較粗糙。建筑的結構在一層采用石墻體,二層用土坯砌體,一方面減少自重,另一方面也節約造價。還有更為簡陋的私宅,全部采用土坯磚砌筑,多為一層的平房,功能簡單,地面和屋頂用黃土鋪設。
(三)格孜夏
格孜夏位于拉薩老城區小昭寺南側,處在小昭寺街和一條巷道的交叉口,是一座比較典型的城市民居。該建筑規模較小,平面接近方形,在建筑內部設置天井及回廊。建筑共上下兩層,一層主要有面向小昭寺街的3間商鋪和供外來人員租用的出租房;在南面臨近小巷的一側設有入口;二層則為房主全家生活起居的主要場所。噶廈政府時期,房主的父輩從康區來到拉薩并修建了此建筑。當時一樓作為馬廄,二層作客房,有遠道而來的住店客人,便將馬拴于一層,客人則到二層的房間休息。
建筑采用石砌墻體,外面涂刷白石灰漿,除普通的藏式窗戶外,并無其他裝飾,檐口亦很簡單,為單層。樓面原采用阿嘎土夯筑,屋頂用黃土鋪設,現已部分改為混凝土材料。二樓圍繞天井有一圈回廊,廊柱為傳統的木柱,有簡單的雕飾和彩繪裝飾,欄板為土坯磚砌筑的矮墻,面刷深灰色涂料。二層回廊由于有良好的采光和日照,主要供主人一家在此休息、玩耍,是最具生活氣息的場所。佛堂則處在回廊北側,屬于整座建筑中最為重要和最為隱秘的位置。佛堂樓面抬起,比回廊和其他房間均高出約50厘米,這種布局直接反映了宗教信仰在民居日常生活中的崇高地位,圖示化了精神空間與世俗空間的序列關系。
(四)樟木夏爾巴人雙坡民居
在傳統夏爾巴民居中,主要以片石砌墻,以木板搭成樓面,屋面木檁子直接支承在石砌山墻上形成雙坡屋面;由于氣候較為潮濕,建筑不喜封閉,常建造陽臺和外廊,形成半室外空間。受加工條件限制,木結構構造較為簡單,裝飾較少,少有彩繪。樓上空間一般分隔成3間,分作廚房、臥室和儲藏室,樓下堆放零星什物或圈養牛羊。室內陳設簡樸,廚房設在中間,在房間中間石塊搭砌的火坑,是全家的生活中心。室內陳設有酥油桶、鋁鍋和各種炊具碗杯等,由于室內為木地板,喜席地就食。
二、窯洞民居
房窯組合式民居是指在窯洞之外附設平頂房屋,組成前房后洞的形態。根據前側建筑的不同又分為單層和多層,常見為兩層,多為有一定經濟能力的家庭采用。阿里地區夏季較為溫暖,夏季月平均氣溫12.3℃,最高25.7℃,冬夏溫差大。房窯組合式民居建筑很注意冬、夏居室的布置。冬居設置在窯洞內,充分利用生土材料的熱工優勢,注重保溫;夏居室設在窯前平頂建筑內。民居中常見敞廊,夏季常作為起居,冬季作為采暖之用,方便活動。
札達縣托林鎮托林居委會扎西次仁家的房窯結合式建筑比較獨特,是在窯洞建筑頂部加建平頂建筑與回廊,形成一個兩層的結構,現已廢棄,只作糧食儲藏間使用。
據現年74歲的扎西次仁講,在以前挖建該類窯洞時,并未采用特別的工藝技術,就是使用一種從印度進口的“多孜”(十字鎬)掘土成洞;然后收集牛糞、樹枝熏出煙油,利用煙油的黏性,保護土質墻面與屋頂不脫落,地面一般不作處理,只需素土夯實即可。這種土窯,夏涼冬暖,但高度較低,采光不足。在舊社會,大部分人都住窯洞,特別是人口較少的人家,只有那些人口較多,有充足的勞動力的人家,或者選擇不到合適的地方挖掘窯洞時才用土坯蓋筑簡單的單層住宅。現在由于新農村建設,大部分的窯洞被填埋以便修建新居。
三、木構民居
(一)米林南伊溝珞巴族民居
珞巴族分布在西藏東南部的珞渝地區和米林墨脫、隆子等縣,目前處于我國實際控制區內約3340人,我國珞巴族絕大部分人口還生活在印度非法占領下的廣大地區。珞巴意為南方,這符合珞巴族居住于西藏東南部的事實。珞巴族總共20多個不同自稱的珞巴族部落,與門巴族呈大雜居小聚居的形態。他們的居住形態隨所處的環境而略有不同,但總體來講都屬于“干闌式”竹木結構建筑。
從珞巴族的大量傳說以及一些生活習俗和少量文獻記載看,珞巴族的祖先曾經過穴居的階段,此后還曾有過筑巢棲息的歷史。珞巴族的建筑擇地一般都選擇地勢高爽、有一定的坡度、接近生產用地和水源之地,因而住宅多建在河溪兩岸的半山坡上。村落的布局是以氏族或其支系而聚居的,村莊中心一般設在較寬敞的廣場或未婚男女青少年夜宿的長形公房。
珞巴族民居的建筑結構形式有兩類:第一類是服務于整個家族居住的或作為公房的“一”字形長屋,長數間至數十間不等,其稱謂也因部落的不同而不盡相同,如崩尼部落稱為“南塔”。第二類是適應個體小家庭,能住上一戶或兩三戶的小棟房。
這些類型的建筑又可分為“干闌式”和“平地式”。
“千闌式”的公屋,是由離地約兩米高的數十根圓木柱做底架,再在底架上搭建而成。它分為3層,底架下層放柴火及作畜圈,中層住人,頂棚上堆放辣椒、工具等雜物。與門巴族的干闌式房屋類似,建筑骨架采用木結構,二層樓板處置橫梁,上鋪木板;屋頂上搭成人字形屋架,上覆茅草、稻秸、棕葉等物。入口處用小圓木或竹子鋪設陽臺,以獨木梯聯系上下。家中男性長者常居于緊靠陽臺的第一間房子,第二間用作客房,其余為妻子、子女居住。
珞巴族民居室內陳設簡單。屋子的中心為火塘,火塘上方吊有一個3層的木架。距離火塘最高的那一層一般用木板制成,懸吊在頂棚上,主要用于熏干谷物;距離火塘最近的那一層用來熏烤魚干和肉類,中間層堆放烤好的肉類或其他食物。火塘灶石上架陶鍋或銅鍋,旁邊放置炊具與各類食具。
火塘周邊是家人睡臥、吃飯的地方,家人圍繞火塘按規定的次序就座。一般在地板上鋪墊竹席、藤編物或獸皮,晚上靠火塘睡臥取暖,絕大多數部落都是席地而臥。珞渝北部靠近藏區的部分博噶爾部落喜歡睡在用竹子做成的矮床上,床上以獸皮作墊,以氆氌呢長衣或棉毯作鋪蓋,應該是受到相鄰藏族生活起居習慣的影響。居室靠墻處和屋角一般放置生產工具、竹簍竹筐、酒葫蘆等物。
(二)墨脫門巴族民居
墨脫門巴族民居多為長方形,大門朝東。中間層房屋分正屋和偏房,正屋面積略大,南側設灶塘,用土石砌成,灶臺低矮,彎腰才能操作。夜晚全家在正屋歇宿,客人一般留宿偏房。有的家庭房屋大,在正屋的東南角又隔出一小屋,內設灶塘,作為煮酒的地方,客人多時,家人可宿于此。一般都在室外修有倉房,不與住房連接。倉房方形,約8—10平方米,中有隔斷,便于不同品種的糧食存放。倉房由四根木柱支撐,木柱與倉房之間用光滑圓木板相隔,防止老鼠沿木柱爬進倉內。倉房與住房保持一定距離是為了防火,可見糧食對他們的重要性。
隨著時代的進步,墨脫門巴民居正在發生一些改變:以往在屋頂上常用的茅草、木板已被鍍鋅鐵板所取代,以提高屋面防水性能;原來以竹為結構主材,現在多以木材為主材;原來大門朝向嚴格向東,現在也有部分朝西,注重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