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南京市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文物保護和考古工作的重要論述,認真落實中辦、國辦《關于加強文物保護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見》,堅持在保護中發展,在發展中保護。在城市建設中,率先施行“先考古、后用地”模式,統籌處理好地下文物保護與古都型城市建設發展的關系,用制度措施為考古前置工作保駕護航,取得了豐碩成果。
南京考古前置工作的基本情況
南京是國務院公布的第一批歷史文化名城。六朝古都、十朝都會,給這座古城留下了璀璨的歷史文化遺產,由于歷史原因這些歷史遺產又大多被埋藏于地下。南京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地下文物保護工作,在城市發展中,始終秉持保護好、傳承好歷史文化遺產是對歷史負責、對人民負責的理念。南京是全國較早制定并公布實施地下文物保護專項地方性法規的城市,在“先考古、后用地”的制度保障下,南京的基建考古取得了顯著成效,有力保障了城市基本建設。同時考古部門開展了一批具有較高學術價值的重點考古項目,取得了一批重要考古成果。
近十年來,在江蘇省考古學會舉辦的考古發掘、研究、展示等項目內容評選中,南京共獲得27項獎項。與此同時,南京市通過考古前置發現了明故宮皇城遺址(西南片區)、黃泥塘大報恩寺遺址、西街遺址、官窯山明代窯場遺址、西營村南唐窯業遺存與南朝寺院建筑基址、南宋建康府貢院建筑基址等一批有較高考古價值的大遺址。2023年,南京市考古前置工作入選江蘇省文物事業高質量發展十大案例。
完善制度,保障“考古前置”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2016年以來,南京市圍繞協調發展這一主題,堅持“文物為先、規劃協調”導向,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創新思路、深化改革,用制度保障考古前置工作的推進落實,在實際工作中逐步形成了立法先行制度、部門聯動制度、項目聯審制度、質量保障制度、專家驗收制度、分類保護制度等特色制度保障體系。這一系列制度安排既解決了長期以來文物保護與城市建設的矛盾,形成了二者協調發展的良好局面,又深入推動了考古前置工作的深入落實。
立法先行制度
1999年南京市人大常委會出臺《南京市地下文物保護管理規定》,明確“先考古后建設”:在南京市劃定的15個地下文物重點保護區范圍內,以及占地面積在5萬平方米以上的建設項目,建設前應當進行考古調查勘探。
2016年10月10日,南京市政府出臺《南京市地下文物考古工作辦法》,明確提出“先考古后出讓”:15處地下文物重點保護區內或占地5萬平方米以上的用地項目,出讓前應當完成地下文物考古勘探。
2019年3月1日起施行的《南京市地下文物保護條例》規定:建設項目用地,以出讓方式供應的,應當在土地出讓前依法向文物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考古調查、勘探;以劃撥方式供應土地或者利用自有土地進行建設的,建設單位應當在辦理立項用地規劃許可手續后,依法向文物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考古調查、勘探。
2019年7月30日制定下發《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推進在土地收儲入庫前開展文物勘探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將考古前置明確提前到土地收儲入庫前。
南京對于此項工作進行了二十多年的法規、制度體系建設,實現了考古前置法定化、操作文件配套化、考古收費規范化,為全市推進“考古先行”全覆蓋奠定了堅實基礎。
部門聯動制度
為做好基建考古工作,南京市創新工作機制、壓實保護責任,形成了各部門大力協作的工作合力。市政府建立了土地出讓、土儲計劃等聯席會議制度加強考古前置監管,保證建設用地成為真正意義上的“凈地”。市文物部門履行地下文物保護和監督管理職責。市規劃部門負責及時向文物部門提供年度土地出讓計劃,并督促土儲單位在土地出讓前依法申請考古調查、勘探,把完成考古作為建設項目規劃審批的前置條件。各區政府、市各有關單位、各開發園區負責本轄區地下文物保護工作的組織領導,全面落實土地儲備和項目建設前的考古前置工作。
項目聯審制度
近幾年,南京城市建設有力推進得益于考古前置政策措施的落地。在推進過程中,積極探索行之有效的工作機制,加強考古前置的把關監管尤為重要。為積極簡化基建考古審批流程,文物與城建部門建立了建設項目審批部門聯辦機制,減少審批環節,縮短審批時間,實現審批服務便民化。這一系列機制創新成為“考古先行”措施暢行落實的堅強保障。
質量管控制度
為強化基建考古全過程監管及考核,相繼制定《南京市考古發掘管理規定》《南京市考古勘探單位管理暫行辦法》《考古勘探項目外包管理細則》《考古發掘項目外包管理細則》《南京市考古勘探民營公司庫管理辦法》《普通用工勞務公司管理辦法》《考古技工管理制度》《考古項目普通用工預決算管理辦法》等系列管理制度,加強考古勘探發掘項目的事前、事中、事后監管,確保考古工作質量及文物安全。
專家驗收制度
為加強南京基本建設工程考古工作管理,保護歷史文化遺產,在江蘇省相關文件精神的指導下,南京市從2020年以后實施基本建設考古項目驗收工作專家評議制度,驗收專家組原則上由不少于3名省級文物保護專家庫(含國家文物局和其他省級文物保護專家庫)相關領域的專家組成。專家驗收制度保證了基本建設考古項目的質量,為科學認知文化遺產價值,及時保護文化遺產,擴大考古前置工作的影響力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分類保護制度
對所有需要保護的重要文物遺存,市文物部門嚴格落實應保盡保的原則,組織文保專家充分評估,積極協調規劃、建設部門,按照“規劃避讓、規劃融合、遷移保護”三種模式分類實施保護,共計保護展示重要文化遺存約40處。實現了文物遺存的妥善保護,保證了重大建設項目順利推進,取得了較好的效果。
保護好文物,就是保存了城市的歷史和文脈。新形勢下,南京將不斷深化“先考古、后用地”運行機制的改革之道和服務之道,用制度措施保障考古前置工作的落地實施,積極探索城市建設與基建考古協調發展之路,守護南京璀璨文脈,推動文物事業高質量發展,為深入開展南京地域文明探源工程,建設中華民族現代文明作出南京考古新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