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先民的發明和創新體現在方方面面,包括生產生活、文化藝術等。上古之人“衣皮葦”,用骨針把獸皮連綴成衣。這種古人類使用骨針產生的紉跡,即為刺繡的雛形。隨著時代的發展、人類文明的進步,人們開始使用絲綢等細膩的材料進行刺繡。我國是世界上發現與使用蠶絲最早的國家,人們在四五千年前就開始養蠶、繅絲。隨著蠶絲的使用,絲織品的產生與發展,刺繡工藝也逐漸興起。據《尚書》記載,早在4000多年前的章服制度就規定“衣畫而裳繡”。
《周禮·考工記》載:“畫繢之事,雜五色。東方謂之青,南方謂之赤,西方謂之白,北方謂之黑,天謂之玄,地謂之黃。”清代經學家段玉裁注:“畫繪之事雜五采,五采備謂之繡。”東周時期,刺繡工藝逐漸完善,中央政府設置專門的官員負責管理和監督刺繡的制作。1974年,陜西寶雞茹家莊西周墓室出土的刺繡遺痕,是我國迄今發現的最早的刺繡殘片。淤泥中的刺繡實物雖已被侵蝕,但繡痕仍清晰可辨紅、黃、褐、棕4種顏色,為后世了解西周時期絲織與刺繡發展提供了珍貴的資料。
▲長沙馬王堆出土的西漢乘云繡。湖南省博物館藏
春秋戰國時期,刺繡和織錦工藝技術取得重大突破,社會上層有“衣以文繡”為尊的風氣。1972年,湖南長沙馬王堆一號漢墓出土了信期繡、乘云繡和長壽繡三種漢代刺繡,還有茱萸紋繡、云紋繡、方棋紋繡等。這些專用名詞的出現說明,當時刺繡已具有一定的普及性和較高的專業水平。1982年發掘的湖北荊州馬山一號楚墓出土了大量絲織品。這些織品在刺繡技巧及裝飾設計上顯示出高度的成熟,其中最為矚目的是鳳鳥花卉紋繡淺黃絹面綿袍。楚漢刺繡曾沿絲綢之路流傳,新疆吐魯番地區的托克遜縣阿拉溝戰國墓中出土的鳳鳥紋刺繡殘片,就與湖北荊州馬山墓出土的鳳鳥十分相像。
南北朝時期,佛教開始在中國盛行,從而拓寬了刺繡的題材,善男信女們往往不惜工本,以繡佛像來積功德。白居易曾有詩云:“集萬縷兮積千針,勒十指兮虔一心。”
▲北朝絹地團花紋繡。中國絲綢博物館藏
隋唐時期,中央政府設置織染署專門管理絲織業,民間的織繡生產幾乎遍及全國,但凡女子都要學習“女紅”,甚至在孩童時就開始學習刺繡技藝。
宋代,皇家設“文繡院,掌纂繡”,由宮廷畫院設繡畫專科,專門依樣繡制畫院名家的作品。刺繡針法以追摹原作的筆墨線條、色彩濃淡和風采氣韻為準繩,力求逼真再現書畫原貌,近十種針法演繹出數百種刺繡技法,使繡品完全進入藝術欣賞范疇。遼寧省博物館館藏的南宋宮廷刺繡上品“瑤臺跨鶴圖”,其刺繡藝術達到狀物寫情如同繪畫作品的境界。
公元10世紀早期到14世紀是我國歷史上遼、宋、西夏、金等多民族政權并立到逐漸統一的重要時期,這一時期的刺繡技藝在交流融匯中呈現新的發展態勢。繡品以北方游牧民族文化為基礎,融匯吸收中原文化中的色彩、紋樣。內蒙古博物院院藏的“遼代紅羅地聯珠人物繡經袱”,居中刺繡圖案是一位兩手各高擎海東青的契丹獵人。該繡品是契丹人在吸收中原文化尤其是刺繡技藝的基礎上,體現草原風格的產物。
▲遼代紅羅地聯珠人物繡經袱。內蒙古博物院藏
元代刺繡在宮廷與民間的大量需求下,技術趨于成熟,最有特點的是加金繡品。用金線繡制生活用品、裝飾品特別是佛教用品,迎來真正繁榮。
明朝,江南的桑蠶經營得到進一步發展。作為刺繡原料的桑蠶生產大量增加,以江南為中心的刺繡生產顯現出與以往不同的特色。明朝廷在南京、北京分設兩處織染局,宮廷經營的繡作規模龐大,包括各種王室繡品、章服、補子等。明代中葉以后,社會產品商品化程度增大,刺繡世俗化的發展則和繪畫聯系緊密,其代表就是松江顧繡。
▲清雍正明黃色緞繡彩云金龍勾蓮紋坐褥。李宏復供圖
清代官方成立的江南三織造局,幾乎包攬清王朝所需的全部刺繡精品制作。舉凡帝后王公的服用、百官和外藩頭人的賞賜、國家慶典的裝飾,乃至祭祀天地祖宗所需的制帛、封爵的誥敕校尉的駕衣、軍工的綿甲等,幾乎無不出自江南三織造局。清代的刺繡技術比明代更進一步,繡物品種之多,名目之繁,用料之精,花工之多,價格之高,令人嘆為觀止。
清末民初,我國刺繡史上出現了既能刺繡又能把刺繡技法進行歸納總結并著書的藝術家。中國工藝美術史上第一部刺繡理論與實務操作相結合的專著《雪宦繡譜》,是由中國近代刺繡工藝教育開創者沈壽口述,中國近代著名實業家、教育家張謇代筆記錄而成。該書詳細記錄了刺繡所用的工具、刺繡的方法、刺繡時應注意的問題、刺繡的技法和藝術觀點等,既有實踐經驗的總結,又有理性的分析,將刺繡從純粹的審美趣味提升到系統化的理論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