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文物工作的指導意見》精神,近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印發了《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文物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
《實施意見》指出,到2020年,江西省文物事業在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推動中華優秀文化“走出去”、提高國民素質和社會文明程度中進一步發揮重要作用,實現從文物大省向文物強省新的跨越。全面摸清全省文物資源狀況,建立起遍布城鄉的文物保護網絡,省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保存狀況良好,市、縣級文物保護單位保存狀況明顯改善,尚未核定公布為文物保護單位的不可移動文物保護措施得到落實,有條件的文物保護單位基本實現向公眾開放;建立完善主體多元、結構優化、特色鮮明、富有活力的博物館體系,館藏文物展示利用效率明顯提升,文博單位文化創意產品體系逐步形成,文物保護科技含量和文博信息化水平逐步提高,公共文化服務功能和社會教育作用更加彰顯;地市級以上博物館館舍設施建設全面改善,館藏文物技術保護和預防性保護水平逐步提升;文物行政執法能力不斷增強,安全設施設備和力量建設逐步健全,建立完善文物安全防范體系、安全責任體系和執法督察體系;社會力量參與文物保護利用有所拓展,文物保護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眾。
據了解,《實施意見》突出了江西“歷史文物大省,革命文物強省”特色,著重強調加強革命文物工作。從革命文物保護工作機制、革命舊址保護修復、安全防范調控設施、館藏革命文物保護與展示、紅色文物理論研究、社會宣教活動以及與紅色旅游深度融合、完善經費保障機制等方面作出了深入細致的規劃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