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知是仗著有五千年文化遺存撐腰,還是就沒把“破磚爛瓦”當回事兒,這片土地上,隔三岔五總會傳來文物被毀的新聞。
上個月,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安徽鳳陽明中都遺址在建設中被曝江蘇省常州市江南園林有限公司“野蠻施工”,文物主管部門認定,“施工中使用電鉆剔除殘磚的做法,確屬不當”,工程被叫停。眼下又有山東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原朝鮮銀行青島支行舊址主入口的立柱遭工商銀行青島市北第二支行破壞性拆除,據稱已立案調查。
兩起事件走向極其相似:由民間人士發(fā)現(xiàn),引起“有關部門”重視。明中都那邊,是一位學者錄下視頻,公之網上;青島這頭則是網友曝料,政府部門方介入調查。如果不是被有心人發(fā)現(xiàn),破壞是否還會繼續(xù)?
特別想問,政府部門在干啥?文物的破壞,都發(fā)生在眾目睽睽之下,小心呵護的珍貴文物建筑,怎就如此脆弱?中國能有多少國家級、省級文物經得起折騰?
據《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條【故意損毀文物罪;故意損毀名勝古跡罪;過失損毀文物罪】規(guī)定:故意損毀國家保護的珍貴文物或者被確定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文物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過失損毀國家保護的珍貴文物或者被確定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文物,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貫徹執(zhí)行上大打折扣,地方決策者和文物部門官員,又在干嘛?
從前,對文化遺存的最大破壞,主要來自城市化浪潮的沖擊。當下,一些地方熱衷于復建古鎮(zhèn)、古村,意圖以文物推進旅游業(yè)。然而,部分官員慣于大拆大建。建新如舊,卻不修舊護舊,非得拆了重修,如此“除舊布新”,反而造成對文物的新一輪破壞——毀了真文物,代之以批量化的文化垃圾,對文物的傷害甚至遠超戰(zhàn)爭年代。
老建筑老古董,是中華文明存在的根由和象征,浸透先祖的氣息與心血,豐盈今人的生活和心靈。有了這些歷史的見證,我們在奔向中國夢的路上,才更踏實、更堅定、更有底蘊。
拆舊建新在各地屢屢發(fā)生,讓人如何放心得下?今日之中國,文物保護的任務依然極其艱巨。提請地方領導干部,不管城市農村,文物都是留給后人寶貴的精神財富,不管有多少利益在身后蠢蠢欲動,都請記得,你不但沒有資格切斷幸存的祖先遺澤,甚至,你的漠視也是一種不可挽回的傷害。
習近平說,“不忘本來才能開辟未來,善于繼承才能更好創(chuàng)新。”要讓文化珍存繼續(xù)陪伴我們,需要民間的苦心孤詣,更需要守土有責的官員培厚自己的文化素養(y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