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15日,工作人員對世界文化遺產——黟縣宏村景區內的南湖書院進行維修。近年來,該縣堅持“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16字方針,在保護古建筑的同時注重活化利用。
近3年來,該縣從景區門票收入中提取20%作為文物專項保護資金,累計投入近1500多萬元作為文化遺產保護專項基金,并引入有實力、有品位、熱愛徽州古建筑的人士參與業態打造和文化遺產保護利用中來。
據介紹,在古建筑保護修復中,當地秉承“修舊如舊”原則,盡量不破壞古建筑的原布局、原構件,保持其完整風貌;大部分修復手段均為純手工修復。
我市文化底蘊深厚,現存大量傳統建筑、傳統村落、傳統民居及其他歷史遺存,具有很高的歷史文化和學術價值,尤其是作為徽文化重要直觀體現的徽州古民居、古建筑,是徽文化在當今發揮重要影響的“活化石”,是最具展示力的文化載體,最具吸引力的城市名片,最具感召力的人文情結,最具生產力的經濟資源。
在保護古建筑過程中,黃山市走在全省前列。為解決該市文化遺產保護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結合本市實際,黃山市政府先后制發了《黃山市古民居保護暫行辦法》《黃山市文物保護管理辦法》等。特別是針對徽州古建筑保護利用工程出臺了《黃山市徽州古建筑保護利用暫行辦法》等十個規范性文件。
《黃山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利用工程實施方案》《徽州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總體規劃實施方案》也于2012年正式實施。2015年出臺了《黃山市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暫行辦法》,形成了較為完整的保護體系,為加強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提供了法規依據和制度保證,促使黃山市文化遺產保護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規范化、程序化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