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蘭州日報以專題形式接連刊發了有關蘭州青城古鎮的報道,報道不僅全方位展示了古鎮獨特的風情魅力和民俗人文景觀,也凸顯了政府相關部門對于青城古鎮的保護力度。應當說,保護古鎮的重要性不僅在于此舉是對旅游資源進一步的深挖與拓展,是“文化蘭州”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更重要的是,古鎮就像一部“活”歷史,是我們能留給子孫后世重要的文化非物質財富。
一個城市的發展離不開文化的傳承,而文化的傳衍則離不開作為載體的歷史文物古跡,它們古老而脆弱的生命需要我們去傳承和保護。如果說古鎮可以被“圈”起來保護,那么,散落在城市各個角落的歷史文化古跡如何能在城市化不斷加速的情形下躲避“今”和“昔”的沖撞則是個大難題。
遠的不說,就說說曾經很讓老蘭州人引以為傲的蘭州“八景”,五泉飛瀑、蘭山煙雨、白塔層巒、梨苑花光、河樓遠眺、古剎晨鐘、虹橋春漲、蓮池夜月如今卻早已是面目全非甚至消失殆盡。雖多要歸咎于特定歷史時期下的歷史原因,但改革開放以來,“加速度”般的城市發展仿佛容不得新時期的城市建設者們有充足的時間去思考如何去給那些縱向記憶城市的史脈與傳衍、橫向展示城市寬廣而深厚的閱歷、在縱橫間交織出城市獨有的個性與身份的“古物”們留下充足的生存空間。它們或獨處于現代化樓宇之間,或已然尸骨無存,而僅存的“古物”在喪失了生存尊嚴的同時,也離普通老百姓的視野越來越遠。近年來,蘭州市所實施的為已消失文物遺存點立碑工程雖已逐步喚醒民眾們對于“金城”的記憶,但古城蘭州歷史文化名城的印記卻仍然淡薄,文物古跡的不可再生性讓我們必須認識到,除了保護保護再保護,已再無他法能夠彌補曾經的過失。
如今,“文化蘭州”的建設被提上城市發展的日程并已付諸實踐,這是值得稱道的,而要真正貫徹至文物保護工程之中恐怕還得著眼于細節,就如當下進行得如火如荼的廟灘子舊城改建工程,這片古老而聲名顯赫的老城區尚有成片的遺址和老街,如何在“建新”的同時合理的“守舊”是建設決策者們最應當重視的問題。同時,在為新街道命名之時更要追溯其歷史文化之源頭,杜絕企業冠名之類僅圖眼前利益的行為、在新建筑中加入原汁原味的城市特色文化亦十分必要。
此外,文物保護的法律法規從制定到執行貫徹都必須“硬”起來,務必盡快加大立法保護范圍及懲處力度。如此才能夠最大程度上避免“古物”的消亡。要知道,僅僅有保護意識是不夠的,沒有規則的保護行為,很可能會變成破壞。所以,我們需要建立起一套完整的保護建筑文化、城市歷史的規則體系。唯有此,才能請為“古物”多留些有尊嚴的生存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