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文物局局長劉玉珠在《紫荊》雜志8月號刊文稱,文物事業在“十三五”期間,會面臨一些新形勢新情況。
劉玉珠在文中稱,首先是城鎮化進程加速、人口流動加快,對協調推進文物保護和經濟社會發展帶來新挑戰。“十三五”期間,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將深入推進,到2020年,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到60%、戶籍人口城鎮化率達到45%。這意味著未來5年統籌協調文物保護與城鎮化建設的難度更大、要求更高。從目前情況看,中國文物保護工作仍不容樂觀。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發現,20年間有4.4萬處不可移動文物消失。2014年,國家文物局抽查的10個區縣不可移動文物平均消失率達4.7%。一些傳統村落的文物建筑損壞加速。文物安全也不容忽視,近3年各地上報文物犯罪案件591起,文物火災事故45起。
其次是群眾文化需求多元多樣、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對合理適度利用文物資源提出了新要求。群眾溫飽問題基本解決后,社會需求側的重心正向中高端移動,歷史文物不再是“曲高和寡”、“知音難覓”,人民群眾對高品質文化生活的需求呈現“井噴”態勢,文物的合理開發利用還有很大潛力。一些地方存在過度開發、忽視保護的現象,只講眼前利益、不顧長遠利益,以文物利用為名搞開發經營,甚至把文物建筑變為私人會所。如何在保證文物安全的前提下,把握好利用的“度”,是擺在中國文物工作者面前的現實任務。
三是文物數量倍增、社會關注度上升,對文物工作的科學化法治化水平提出了新任務。近年來,文物的數量翻了近一番。十年間,不可移動文物從約40萬處增加到76萬余處,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從2,352處增加到4,296處,館藏文物從2,000多萬件/套增加到4,000多萬件/套。與繁重的保護管理任務相比,文物保護隊伍嚴重不足、結構不盡合理、專業人員比例偏低;資金缺口依然較大,地方文物保護經費普遍偏少,市縣級文物保護單位和尚未核定公布為文物保護單位的不可移動文物保護資金難以落實;文物市場聯合執法監管機制尚未建立,違法經營和虛假鑒定時有發生。提升文物科學管理水平,實現在保護中發展、在發展中保護的任務更加繁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