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古發掘現場文物保護應遵循的原則
第一,考古發掘現場文物保護要在不改變文物原狀的前提下進行。所謂“不改變文物原狀”,在考古專業、歷史文物保護工作中是基本原則之一。具體就是指,不改變現場發掘出來的文物的原貌,包括該文物發掘時的形狀、結構、材料、顏色。這樣做的目的,主要是為了通過歷史文物原有的形態及其制作工藝,結合所處時代背景,盡可能的去還原、去反映當時的文化特征。
第二,加強對文物發掘現場原貌的保護。在考古發掘現場,不僅只有文物,包括現場內的各種東西,以及所處的環境,盡量少干擾。如此一來,可確保文物現場可再處理,有助于對文物現場進行取樣,方便后續文物研究工作的順利開展。
第三,選擇適宜的現場文物保護所使用的材料。前面已經提到了,歷史文物最大的特征就是不可再生,因此,為了保護好考古發掘現場,確保文物不被破壞,在選擇文物保護材料方面,也需要具備這樣一種功能,即與文物保存等同的特殊材料。首先,選擇的材料要具備長期耐久性;其次,選擇的材料性能要佳。

考古發掘現場文物保護的基本步驟關于考古發掘現場文物保護,一般包括以下5個階段。第一階段,前期調查工作。在考古現場文物發掘的過程中,應當事先對遺址進行調查、勘探。包括該區域內及周邊的環境,通過查閱當地的人文、歷史資料,了解一些與之相關的歷史信息,并對文物埋藏的環境進行調查研究。調查的主要內容應涉及溫度、濕度、空氣狀況,這對于整個考古方案的進行以及時間進度的合理掌控至關重要。
第二階段,調查研究后,制訂可行的方案。根據所掌握的各方面信息,分析其可能存在的問題,討論后制訂有針對性的保護方案。此外,還需要準備為保護方案順利開展實施而必要的設備、材料。
第三階段,建立臨時庫房。在考古發掘現場,通常情況下,考古發掘前期能夠發現的有價值的歷史文物并不是很多,很多時候多是一些雜物遺物,當然,對于這類遺跡遺物無須過多浪費時間,這一段時間非常寶貴,應當盡快在考古發掘現場附近地帶建立臨床庫房。這樣做的目的,主要是為了給即將發掘出土的歷史文物,根據所掌握的各類信息,事先建立一個相對易控的環境空間。
第四階段,歷史文物的現場提取。文物的提取非常關鍵,也是整個考古發掘現場文物保護的最復雜的一個環節。因為文物在出土時,處理條件比較簡陋,所處環節也不容易控制,雖然文物提取只是將其送往臨時庫房保存,但提取及微環境控制的過程非常關鍵和復雜,要求也相對較高。例如,表面清理、加固等。第五階段,對臨時庫房采取必要的保護措施,將文物科學包裝起來。

包裝的目的是為了運輸途中免受不必要的損壞,盡可能將每一個文物保持在最佳狀態,也就是能夠反映整個文物所處歷史及人文面貌的工藝狀態。因此,對于文物的包裝及相應的設計非常關鍵,應盡可能為其提供一個相對密閉且穩定的環境,以相對合理的方式、科學的手段,讓文物從臨時庫房運抵實驗室的一段時間內,減緩空氣環境的變化可能對文物造成的侵蝕。
加強考古發掘現場文物保護的對策第一,濕度控制。在考古發掘現場要嚴格控制文物出土時的含水率,防止因周圍環境溫濕度的變化太快而損害文物。目前國內大多采用干燥劑來控制,一般使用的干燥劑有硅膠。第二,密封處理。文物大多都在地下埋藏了上百年甚至幾千年,地下的溫度濕度等環境與地面差距很大,如果出土后直接暴露在開放的大氣環境中,大氣中的水分、溫度、濕度、陽光等都會直接對文物產生極大的破壞性影響,所以文物出土后一定要密封處理,避免文物與大氣直接接觸,氧化。第三,避光保護。可見光中的紫外線對于文物的色澤等有著很大的影響,所以文物出土后要進行遮光保護,可以采用黑色塑料袋進行包裝保護。
文物保護工作關系到我國古代優秀文化瑰寶的保護和對古代歷史的研究工作,所以我們要采取科學合理的方法,從考古發掘的現場開始進行保護,為更好地研究我國古代文化、生活提供物質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