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文化遺產工作,功在當代,利在千秋。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文化遺產工作。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就保護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發表重要講話,作出重要指示批示。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加強文物保護利用和文化遺產保護傳承”的任務。這些重要論述和決策部署,為做好文化遺產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受國務院委托,文化部部長雒樹剛12月23日向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作國務院關于文化遺產工作情況的報告。
“總體來說,我國文化遺產工作成效顯著。”雒樹剛說,近年來,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國務院及有關部門深入貫徹落實中央決策部署,推動文化遺產工作取得了新進展,
報告指出,我國文化遺產工作體系已經基本形成,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管理模式漸趨成熟,思路和理念更加清晰,法律法規和政策體系更加完善,保護利用傳承發展水平不斷提高,形成了中國經驗;全社會關注程度極大提升,保護意識明顯增強;文化遺產快速消失勢頭得到遏制,安全保障程度得到有效提升,重點文化遺產資源保護和傳承狀況明顯改善,合理利用穩步推進。
但與此同時,我國文化遺產保護仍面臨嚴峻挑戰,文化遺產工作與社會主義強國建設、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還有一定差距。文化遺產資源總量大、種類多、分布廣,保護任務非常繁重,浩繁的資源與有限的保護利用傳承發展能力的矛盾依然突出。

文化遺產工作在法治軌道上運行
報告顯示,文化部深入貫徹依法治國方略,把法治建設作為推進文化遺產工作的重中之重。對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力度不斷加大,著力加強文物安全工作。落實文物安全責任制,開展全國文物安全狀況大排查和專項整治行動。持續加大文物違法犯罪打擊力度。2013年以來海關共查獲非法進出境文物1.2萬余件。
報告指出,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立法、普法和執法工作不斷加強。
在健全法律法規方面,文物保護法和非物質文化遺產法為文化遺產工作提供了重要法律保障。國務院制定了《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傳統工藝美術保護條例》《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長城保護條例》《博物館條例》等行政法規。文化部等部門頒布了一系列部門規章。絕大多數省(區、市)出臺了關于文化遺產的地方性法規。
在完善相關政策方面,出臺了實施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工程等方面的文件。積極參與制定和履行相關國際公約。參與《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等國際公約制定,發出中國聲音,貢獻中國智慧。
在普法宣傳方面,把相關法律法規作為文化領域普法的重要內容,并結合文化和自然遺產日、國際博物館日等主題活動加大宣傳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