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住房城鄉建設部日前決定將北京等10個城市列為第一批歷史建筑保護利用試點城市,并就試點工作提出任務和要求。
住建部指出,歷史建筑是中華優秀文化的重要載體。我國歷史建筑數量多、分布廣,保護和利用好歷史建筑,對延續城市歷史文脈和傳統風貌、提升城市品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要通過開展歷史建筑保護利用試點,研究提出破解當前歷史建筑保護利用問題的政策措施,探索建立歷史建筑保護利用新路徑、新模式和新機制,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最大限度發揮歷史建筑使用功能,延續城市歷史文脈,保留中華文化基因。
歷史建筑保護利用試點工作自2017年12月開始,為期1年。主要圍繞六項內容開展試點工作:
一是建立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的工作機制;二是開展歷史建筑普查,完成建檔掛牌工作;三是創新合理利用路徑,發揮歷史建筑使用價值;四是完善技術標準,科學保護利用歷史建筑;五是創新相關審批機制,形成保護利用合力;六是拓寬資金渠道,保持資金良性循環。
住建部對試點工作提出了要求:強化政府責任,制定工作方案;突出工作重點,勇于創新實踐;及時總結經驗,加強交流學習;加大宣傳引導,形成社會共識。
首批歷史建筑保護利用試點城市分別是:北京市、廣東省廣州市、江蘇省蘇州市、江蘇省揚州市、山東省煙臺市、浙江省杭州市、浙江省寧波市、福建省福州市、福建省廈門市、安徽省黃山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