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唱山歌只管來,拿條凳子坐下來;唱到雞毛沉落水,唱到石頭浮起來。”在梅州青青的山梁上,潺潺的溪水邊,廣闊的田野里,秀麗的梅江河畔,可以聽到宛如天籟之音的客家山歌。不僅是梅州客家山歌,廣東漢樂、火龍舞、席獅舞、廣東漢劇、五華提線木偶等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項目都是客家文化代代傳承的生動見證。
在我國,以“非遺”為代表的傳統工藝門類眾多,涵蓋衣食住行,遍布各族各地,而鄉村,則是一個重要的載體。鄉村,不僅是個自然地理概念,也是文化概念。我國有著底蘊深厚的農耕文化,這種農耕文化是“非遺”的土壤,是“非遺”的傳統表達。

“非遺”作為民族文脈的精華,是廣大農村社會生活中不可缺失的一部分,其保護與傳承在美麗鄉村建設中有著不可忽視的作用。“非遺”,是鄉村文化“活”的靈魂,保護和傳承非遺文化資源,就是在提升美麗鄉村的文化內涵和品質。
民俗學家劉魁立先生對“非遺”的保護傳承有個形象的比喻:活魚須在水中看。如果說把“非遺”比作“活魚”的話,那么,“水”就是廣袤的鄉村沃野。文化部門應該充分利用鄉村的文化活動讓它們回到村民的生活中,只有這樣它們才能得到更好的保護和傳承,也只有這樣,才能真正讓它們得到創新發展。
民盟北京市朝陽區委員會專職副主委陳巴黎認為,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每個民族最優秀的傳統文化,從地方小吃、服裝服飾、手工技藝、體育雜技到傳統中醫、戲劇戲曲、繪畫書法、筆墨紙硯、民間文學,蘊含了自然科技、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等綜合根脈,尤其是從物品到人品的人與物交融升華,從地域到國家的民族情懷。

在國家非遺保護工作專家委員會委員馬盛德看來,非物質文化遺產不僅是民族的精神家園,是連接民族情感的紐帶,而且還是一種文化身份,是一個系統的知識體系。比如,“二十四節氣”其實是一門非常精確的科學,是中國人的一種時間制度,最終上升為一種國家的歷法;比如土家族的織錦、壯族的織錦、侗族的織錦、黎族的織錦,在色彩、圖案、樣式等方面各有特色;還有民族建筑樣式,如傣家的竹樓、藏式建筑、徽派建筑等都成為一種文化標識,讓本民族的人一見到這樣一種樣式、圖案和色彩就產生親切感、認同感。這些文化遺產綜合起來,所產生的文化認同感,便成為我們國家和民族文化身份的重要標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