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3日,據湖南省住建廳通知,由湖南省建筑設計院有限公司主編的《湖南省綠色建筑設計標準》,已批準為全省工程建設推薦性地方標準,自2018年3月1日起在全省范圍內實施。該標準為全省綠色建筑發展提供了重要設計依據,達到國內先進水平。
綠色建筑,即在建筑的全壽命期內,可最大限度地節約資源(節能、節地、節水、節材)、保護環境和減少污染,為人們提供健康、適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間,與自然和諧共生。至2017年末,湖南省取得綠色建筑標識總數量為349個,累計實施綠色建筑面積3811萬平方米,長沙、株洲、湘潭、常德、岳陽、婁底等地相繼出臺了綠色建筑實施方案。
湖南省建筑設計院相關負責人介紹,《湖南省綠色建筑設計標準》在總結省內300余項綠色建筑星級標識項目的實踐經驗,并對不同類型數十個項目進行測評的基礎上進行編制。該標準充分考慮了湖南省地域特征、夏熱冬冷氣候,把節約資源與保護環境貫穿始終,強調了被動式設計優先、主動式技術優化、可再生能源補充的設計原則;同時,該標準還在建筑選址、生態安全、原生態保護利用、綠化率要求等方面作出詳細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