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樹立典型,以點帶面,促進浙江文化產業發展,配合文化部實施的國家文化產業示范基地、文化產業示范園區評選命名工作,浙江省文化廳開展了省級文化產業示范基地、文化產業示范園區的評選命名工作。為此,省文化廳制定了《浙江省文化產業示范園區評選命名管理辦法》、《浙江省文化產業示范基地評選命名管理辦法》,并啟動了評選工作。此項活動,由企業申報,全省各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初審推薦,然后經專家組評審,并向社會公示。
得力集團有限公司、浙江歐詩漫集團有限公司、浙江阮仕珍珠股份有限公司、金華比奇網絡技術有限公司、金華就約我吧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東陽中國木雕城有限公司、浙江畫之都油畫股份有限公司、美盛文化創意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南潯湖筆文化發展有限公司、浙江龍泉披云青瓷文化園有限公司、浙江甲殼蟲動漫產品有限公司、浙江省龍泉市寶劍廠有限公司、浙江年年紅家居有限公司、寧波市演藝集團有限公司和浙江金牛工貿有限公司等15家企業成為浙江省文化產業示范基地。杭州白馬湖生態創意城、運河天地文化創意產業園、寧波和豐創意廣場、浙江橫店影視產業實驗區與金華市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管理委員會等5家單位成為浙江省文化產業示范園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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