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了解歷史的時候,往往把目光放在英雄人物的英勇事跡上,雖然對他們的感情問題等有所好奇,卻并不知如何獲知。其實,仔細檢索史料加以分析,我們并不難找到一些蛛絲馬跡。人們熟知關羽水淹七軍,卻不知在這背后,有一筆他和曹操的桃花債。
《三國志》關羽傳記只字未提妻室,但正史仍有蛛絲馬跡。《華陽國志》載:
初,羽隨先主從公圍呂布於濮陽。時秦宜祿為布求救於張楊,羽啟公:“妻無子,下城,乞納宜祿妻。”公許之。

“公”即曹操。此事發生在建安三年(198),曹劉聯軍圍下邳,滅呂布,用時三個月。圍濮陽是興平元年(194),劉備未參與。呂布是曹操的勁敵,《三國志·魏書》載有曹操和荀彧的共識:
不先取呂布,河北亦未易圖也。
劉備三次大敗于呂布,因此劉關張對收復失地的下邳之戰不但積極,而且堪稱識途老馬,決定戰局的侯成投降一事就間接和劉備有關。總之,曹劉聯軍中,劉備部雖然兵微將寡,但對滅呂布所起作用絕非可有可無,這是分析此樁公案的基點。
關羽生年不詳,姑且按最常用的延熹三年(160)說計,當時已三十八歲,卻還“妻無子”。這對古人可謂大事。《魏書》裴松之注引《晉陽秋》述漢末河內太守李敏避禍出逃,其子尋父不見,避居塞外,“越二十余年不娶”,友人告誡他:“不孝莫大於無后,何可終身不娶乎?”使其改變初衷。漢代婦女地位并不算低,但無子仍可能被休,關羽中意的“宜祿妻”,據《魏書》裴注引《獻帝傳》,姓杜,丈夫是秦宜祿,有一子名秦朗。
但據《后漢書》袁術傳記,建安二年(197),他剛剛和呂布因結親不成而結怨并被打得大敗,再聯絡的可能性甚低。倒是張楊始終支持呂布,《三國志》張楊傳記稱:
太祖之圍布,楊欲救之,不能。乃出兵東市,遙為之勢。

常璩《華陽國志》記載似乎更可信。兩者區別在于:如果秦出使袁處并被安排再婚,則杜氏已成棄婦。漢末女子再婚者所在多有,關羽乞娶也算各得其所;但如果去張處,秦、杜被戰火分隔,關羽就有乘人之危奪妻之嫌——更何況宜祿不久確曾歸來!關羽如何知道杜氏?興平二年(195),呂布投奔劉備;建安元年(196),劉備投奔呂布。這兩次,呂布均稱劉備為弟,出妻相見,頗為熱絡。關羽應該由此認識秦、杜夫婦,埋下前緣也未可知。史料闕如,不敢穿鑿。
至于乞娶何要曹操首肯?自中平元年(183)黃巾之亂以來,北方兵連禍結,人口銳減,婚姻不易。建安十八年(213),郭氏被定為曹丕之妾,《魏書·后妃傳》載其勸諭外戚語稱:
今世婦女少,當配將士,不得因緣取以為妾。
早年情況只能更嚴重。何況,杜氏是呂布部將家屬,非尋常民女可比。毋庸諱言,此舉帶有分配戰利品性質,關羽請示聯軍統帥自然是有必要的。
偏偏關羽反復要求,讓原本不知杜氏的曹操發生興趣加性趣,竟不顧承諾先下手為強,搶得美人歸。看來此事流傳很廣,常璩及裴松之引用的三部魏晉史籍對此事記載高度一致,這在裴注中也不多見。
一、《華陽國志》:“及至城門,復白。公疑其有色,自納之。”
二、《蜀記》:“臨破,又屢啟於公。公疑其有異色,先遣迎看,因自留之,羽心不自安。”
三、裴按:“此與《魏氏春秋》所說無異也。”《魏氏春秋》作者系孫盛,以秉筆直書著稱。
四、《獻帝傳》:“布之被圍,關羽屢請於太祖求以杜氏為妻。太祖疑其有色,及城陷,太祖見之,乃自納之。”
上述史實涉及關羽和曹操的性心理,雖屬隱秘范疇,卻可燭照其人。作為漢末最大的豪強,曹操智計絕人,風流絕代。然而從此事看,名實不符、言過其實之處也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