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汝官窯是陶瓷發展史上的一朵奇葩,北宋晚期專為宮廷燒造御用瓷器,因器物多被宮廷壟斷,故南宋即有“近尤難得”之說。后因靖康之亂,金兵入侵中原,宋朝被迫南遷,汝窯毀于一旦,窯址荒沒,工藝失傳,致使汝官窯址問題成了一大懸案。
北宋晚期汝窯究竟是官窯還是民窯?
寶豐清涼寺、汝州張公巷、汝洲文廟汝窯究竟是官窯還是民窯,這個問題似乎已經解決,然而在學術界仍然存在著不同的看法,莫衷一是,主要是四種觀點。
官窯論觀點有兩種:一是汝窯有可能或者說就是北宋官窯;二是汝窯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專為宮廷燒御用瓷,一部分燒民用瓷。他們依據發掘的器物與傳世品比較,認為清涼寺天青釉汝瓷燒造區是專為宮廷燒造御用汝瓷的官窯,是“供御”而不是像越窯、耀州窯、龍泉窯的“貢御”。特別是在張公巷窯址的發掘中出土了大量碎素燒胎片,說明此窯是宮廷有命則燒,無命則止,平時將產品作好素燒后放置,藏于庫內等候宮廷下令待燒。
北宋汝窯膽瓶 臺北故宮藏
貢窯論認為民汝與貢汝可能只是并行的兩條線,不能形成先后或因果關系。將作為貢瓷的越窯秘色瓷、耀州窯青瓷、鈞窯瓷的釉色、造型、裝飾、工藝進行比較分析,說明了汝窯是貢窯,它是可民可官的,優質的由官府進貢宮廷,揀出來的可出售。南宋人周輝的《清波雜志》云:“汝窯宮中禁燒,內有瑪瑙為釉,唯供御揀退,方許出賣,近尤難得。”
貢官論認為汝窯具有官方性質,但是從《清波雜志》所記載的落選品可以出賣的情形看,是從貢瓷向官窯過渡的中間階段。從稱謂上區分,認為河南汝州、寶豐、魯山一帶都出青瓷,稱為汝窯,燒造民用瓷器的應稱寶豐窯,汝州的稱臨汝窯,魯山的稱魯山窯。而清涼寺窯應該是貢窯,燒造御用瓷器,汝窯多少帶有官窯性質,但實際上還不具備官窯的應有條件,稱“汝窯”比較適當。
民窯論認為北宋官營手工業管理機構“文思院”有若干分工細致的各種手工藝機構“作”,唯獨沒有陶瓷“作”,再結合故宮舊藏流傳的不可靠性以及其他文獻,從而論證汝窯“非官營手工業的職能”。
張公巷窯青瓷標本
多元論認為從清涼寺、張公巷遺址瓷片堆積情況看,主要系挖溝或挖坑埋藏的廢品,屬于官窯性質,同時也提出疑問:“這一窯場是北宋中央政府的官窯還是地方政府的官窯,目前還有待研究。”同時認為“汝窯瓷器燒造可能呈現出了一種多元化的燒造格局”。
綜上所述,從“宮廷有命則燒,無命則止”說明汝窯是官窯性質,從“唯供御揀退,方許出賣”說明是貢窯性質,從“官府沒有備案”說明這是民窯性質。我們認為,上述觀點不僅具有代表性,而且根據實物特征,揭示了汝窯的某種本質,即從民窯向貢窯再向官窯發展的過程,同時也是汝窯逐步壟斷的過程。就是說,從“本朝以定州白瓷器有芒,不堪用,遂命汝州造青窯器……”即“棄定用汝”開始,汝窯在接受宮廷任務后,燒造宮中用瓷。在清涼寺汝窯遺址首次發現了為北宋宮廷燒制御用汝瓷的窯口,這說明清涼寺汝窯結束了從盛唐開始數百年來汝窯只屬于民窯的歷史,逐步進入了“準官窯”狀態。
至于存在不存在官窯和民窯并行,這個問題是肯定的。新中國成立以來,考古工作者為尋找汝官窯遺址,曾在汝州市、魯山、寶豐、宜陽、新安等10多個縣市發現多處窯址,均屬于汝窯系統,這些窯主要還是民窯,而且“唯供御揀退,方許出賣”,官窯瓷達不到要求的還可以出賣,說明宮廷沒有完全壟斷。但由于“瑪瑙入釉”成本高,質量要求高,燒制難度大,加之釉料成分和燒制技術是師徒間口頭傳授,只有官窯才能不計成本地不斷燒制,因此民窯燒出官窯天青瓷的可能性不大。
北宋汝窯天青釉弦紋樽
據有關資料顯示:從2000年至2004年,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對汝州張公巷窯遺址先后三次進行發掘,從發掘的情況看,該遺址呈現如下特點:一是燒制年代為北宋末年,與寶豐清涼寺汝窯燒制年代相近;二是產品單一,均為類似清涼寺汝窯的青釉瓷器,但制作更精良;三是從素燒器殘片看,與清涼寺汝窯一樣,也是先經過素燒后再施釉入窯二次燒成;四是窯具以匣缽、墊餅、墊圈和支釘為主,此種做法在已發掘的古窯址中,僅見于寶豐清涼寺汝窯。
從文廟遺址和清涼寺遺址出土的實物看,雖然是一脈相承,但有明顯的區別:其一,文廟汝官瓷做工都非常精細,與張公巷窯異曲同工;其二,天青色非常純正,從配制到燒成都達到了非常成熟的程度;其三,大部分產品蟬翼紋刻片清晰;其四,瓷胎色比清涼寺窯的偏白;其五,卷足比清涼寺窯輕而矮。這充分說明清涼寺天青汝瓷質量高,受到宮廷賞識。因此朝廷為了壟斷汝瓷,在汝州文廟建立貢窯為宮廷燒造,從此清涼寺汝窯停燒,文廟汝官窯由州衙管轄。
上述分析足以說明,汝州張公巷和汝洲文廟汝窯與寶豐清涼寺汝窯是一脈相承的,是由低級向高級發展、由民窯向貢窯發展、由貢窯向官窯發展的過程;也是由商賈壟斷到官府壟斷、由官府壟斷到宮廷壟斷的過程。其工藝特別是釉料配方也逐漸向純天青色發展,到北宋中期,清涼寺汝瓷以它精湛的工藝、獨特的色澤成為瓷中之魁,并影響到宮廷審美,這才有了后來北宋宮廷的“棄定用汝”和后來的“汝官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