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古建筑,是中國傳統文化藝術審美的精華所在,在古老廣袤的土地上,古建筑如同一顆顆無價的珍寶點綴在大地上,成為歷史最深厚的見證者!中國古建筑不僅是藝術、是生活、更是中華文明的大智慧!
建筑從一定角度,體現民族性、文化性、地域性,古建筑尤為突出。中國的古建筑具有極強的地域性,每個地區古建筑的結構及形式必然要適合當地的自然環境、歷史沿革文化和民俗等。只有適應當地的民族文化及考慮地域性,才得以被留存保護。
本文選擇了部分古建筑名稱術語解釋,希望對熱愛古建的朋友有些幫助,但古建中國提醒大家,術語的名稱和做法也是有時代性和地域性的因素,切莫以偏概全。
五舉拿頭
清式建筑大木作舉架俗稱,即五舉,“頭”,即檐頭。
北京地區的清代建筑,因受官式做法的影響,加之工匠集中,做法也比較一致,因此,逐漸形成了舉架做法的程序化和規律性,常見有五舉、六五舉、七五舉、九舉等,而五舉又是清代建筑的檐步或廊步普遍運用的舉架,故稱“五舉拿頭”。
兩滴水
古建筑屋檐層數俗稱,即兩重檐。因落在屋頂上的雨水,其排出須經由兩層屋檐滴下,從而形成兩道水流,故俗稱“兩滴水”。三重檐稱“三滴水”,四重檐稱為“四滴水”等。
三滴水
古建筑中高層結構的俗稱,是由多層出檐組成,三層出檐有三層滴水瓦,故其名曰“三滴水”。古代匠人運用重檐構成藝術,創造出許多豎向組合作品,“三滴水”是這種藝術的典型代表,如遍及全國的鐘鼓樓、城樓等。“三滴水”源于漢代的閣樓式建筑。
沖三翹四
古建筑大木作施工做法,適用于翼角部分,即古代工匠在長期的實踐中形成的口訣。
沖三翹四法則多用于明清官式建筑,北方地區有些建筑也尊其法。是指翼角部分的角梁,按照要求,制作出“沖出”與“起翹”的態勢。“沖”和“翹”是對仔角梁而言的兩個過程,水平的距離為“沖”,垂直的距離為“翹”。
“沖三”即從平面投影看,其仔角梁梁頭的位置,要比正身椽平出長度長三椽徑,《清式營造則例》則稱之為“斜出”;“翹四”,即從正面看,仔角梁梁頭的上棱線與正身飛椽椽頭上皮的距離為四椽徑,使其高度翹起,但在施工中這一口訣往往被突破。如清代園林中的亭子起翹就非常高。
發戧
“發戧”普遍用于南方建筑,是江南建筑的典型特點。
江南建筑翼角做法稱謂,其翹起明顯高于北方建筑,突出而醒目。造成“發戧”的構造技法,主要有水戧發戧和嫩戧發戧兩種施工工藝。
抱肩
古建筑大木作榫卯做法,多用于柱子與額枋之間的連接,肩,即榫頭兩側部分。北方地區用的較多。
當榫頭做好之后,在兩肩部按照柱子的圓面,向內刻出弧線,以增加額枋與柱子接觸面,尖銳部分抹角倒圓,稱“抱肩”。有報肩的榫卯,一般分為帶袖肩和不帶袖肩的兩種做法。
回肩
古建筑大木作榫卯做法,多用于柱子與額枋之間的連接,肩,即榫頭兩側部分。北方地區用的較多。
額枋榫頭做好后,兩肩部向反方向按抹角倒圓,與“抱肩”不同的是,“回肩”的肩膀不與柱面接觸。有“回肩”的榫卯。一般分為帶袖肩和不帶袖肩的兩種做法。
叉手
古建筑大木作梁架構件,平梁上支撐脊檁的木構做法。
此構件為兩根方木,因“叉手”的下端分別交于平梁的兩頭,上端交于脊檁,為斜向承重構件,故又稱“斜柱”。根據文獻記載,漢代已使用此構件,南北朝至宋朝的壁畫石刻以及建筑遺存中,“叉手”形象十分普遍,宋以前的“叉手”斷面較大,至元代開始變小。
明清的官式建筑,取消“叉手”,之一演變過程,證明了“叉手”的結構作用減弱趨勢。但山西部分地區的明清建筑中,“叉手”仍在使用,是“叉手”古制的實物見證。
偷梁換柱
古建筑大修繕技術,古代匠人在維修古建筑時,在不觸動整體結構的情況下,更換大梁或柱子的一種施工方法。
古人“偷梁換柱”的方法有兩種,一是用牮桿支頂與柱子有連接的各種構件,以卸掉柱子的荷載,再將柱子周圍挖槽取出柱基石,然后,將新柱子安上。
二、不移動柱礎石,具體做法是,用牮桿將柱頭周圍的構件抬起,以減少柱子底部的壓力,露出管腳榫,撤除殘柱更換新柱。更換梁枋一般不需要動柱子。
偷梁換柱時,應根據柱子與梁枋構件連接的榫卯構造形式來確定能否偷換,換言之,在木結構中不是每個柱子都能偷換。
盤子
古建筑瓦作黑活(布瓦屋面)脊飾構件,明清官式建筑及北方一些地區稱其“盤子”,盤子有素盤子和花盤子之分。用于大、小式黑活(布瓦)瓦面的屋脊上。主要使用在大式建筑的垂脊、戧脊部位,表面多刻有紋飾;或用于小式建筑的正脊、垂脊部位(多為素盤子)。
盤頭
古建筑墻體墀頭組成部分,也稱"稍子',墀頭上身至連檐部分為“盤頭”。北方地區比較常見。
一般建筑的“盤頭”常見的有5層和6層。盤頭包括:荷葉墩、半混、爐口、梟、頭層盤頭、二層盤頭和戧檐。
仙人
古建筑瓦作屋脊藝術構件,因仙人騎有一只雞,故又有“騎雞仙人”之稱。
仙人是清官式建筑屋頂檐角最前端的裝飾構件。
走獸
古建筑瓦作屋脊藝術構件,《清式營造則例》曰:“走獸”是垂脊下端之雕飾”又稱“蹲脊獸”,俗稱“小跑”、“小獸”。
“走獸”一詞最早見于宋《營造法式》,清式沿用,“走獸”處在仙人之后,依次排序為:龍、鳳、獅子、天馬、海馬、狻猊、押魚、獬豸、斗牛、行什。因“走獸”安置在垂獸或戧獸的前端,故又有“獸前小跑”之稱,安置數目一般不計仙人,仙人之后大多為9個。
受封建規模、建筑形制和封建等級限制,數目由最多的10個,遞減為1個,單數居多。
只有金鑾寶殿(太和殿)才能十樣齊全。中和殿、保和殿都是九個。其它殿上的小獸按級遞減。天安門上也是九個小獸。除宮殿廟宇外民宅不得安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