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官職體系是怎樣的?我們常常聽說哪位官至“大夫”、“兵部尚書”,但是并不明白究竟是何官職。今天就讓我們來普及一下古今官職對照。
1.【太守】戰國稱郡守,漢改太守,為一郡的行政最高長官。秦分三十六郡,比縣大。相當于現在的省轄市市長。
2.【刺史】漢武帝分全國為十三州,刺史掌管一州軍政大權。相當于省(市)長兼省(市)軍(分)區司令員。
3.【京兆尹】西漢京畿地方行政長官。相當于北京市市長。
4.【太尉】秦至漢均有設置,為全國軍政首腦。相當于國防部長。
5.【越騎校尉】漢武帝時設置,禁軍長官。相當于衛戍區司令員。
6.【廷尉】執掌法律、主審要案的大臣。相當于最高法院院長。
7.【吏部尚書】掌管全國文武官吏考核賞罰。相當于人事部長。
8.【光祿大夫】皇帝身邊顧問之臣。相當于中央顧問委員會常委。
9.【中書令】掌管皇帝命令發布。相當于“兩辦”秘書長。
10.【尚書令】參議大政,綜管政務,百官之長。相當行政院長。
11.【車騎大將軍】地位尊崇,多加重臣。相當于元帥軍銜。
12.【行軍總管】統領軍隊出征的主將。相當于前沿總指揮。
13.【都察院御史】古代最高監察機構。相當于監察部長。
14.【知府】地方行政長官,總管州、縣事務。相當于省長(或省轄市長)。
15.【知州】地方行政長官。相當于省轄市市長。
16.【知縣】地方行政長官。相當于縣長。
17.【通判】府之副職。相當于副省長(或省轄市副市長)。
18.【兵馬指揮】明清兵馬司主官。相當于北京市公安局局長。
19.【推官】掌刑名,贊計典。相當于最高法院政策司處長。
20.【都事】掌出納文移。國防部、監察部等部委內設機構局長。
21.【給事中】皇帝禁中寄祿官。相當于元首生活或政治秘書。
22.【經歷】部委所屬機構主官。相當于部委二級機構負責人。
23.【行人】供差遣出使。相當于外交部工作人員。
24.【典寶】協司寶掌玉璽。相當于兩辦負責印章的副處級干部。
25.【縣丞】協助縣令治理一縣之事。相當于副縣長。
26.【主薄】掌錢糧、戶籍。相當于糧食局長或戶籍局長。
27.【檢校】代理官職。秘書級。
28.【教授】府掌訓導考核學生。相當于省教育廳長。
29.【教諭】縣掌教學,縣教育局長。
30.【訓導】掌協助同級學官教育所屬生員,相當于教育廳局副職。
31.【稅課大使】掌縣稅務事務,相當于稅務局長。
32.【吏目】州之屬官,掌刑獄及官屬事務,市政府副處級干部。
33.【總鎮】鎮守地方的高級武官,相當于大軍區司令員。
34.【參將】鎮守地方的統兵官,分守各路,大軍區所屬各軍軍長。
35.【游擊】位參將之下,掌率兵防御,負責防御工作的師級軍官。
36.【都司】位游擊之下,掌防汛軍政,負責防汛工作的團職干部。
37.【州同】州之佐官,相當于副市長。
38.【巡檢】掌地方治安之官,縣公安局副局長,分管治安工作。
39.【侍郎】宿衛侍從皇帝的官員,中央警衛局官員。
40.【典籍官】掌官府書錄圖籍事務,圖書館館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