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的交融是雙方的選擇。但是在過去人都有個相同的點,總是把覺得最好吃的,不管你的口味是否能接受,都要強塞給你。我覺得選擇的權利應該是雙方共同的,而不是被人家安排做什么”
對于文化也常常是這種態度,硬塞給他們吃,效果反而適得其反,讓中國文化走出國際產生一些不必要的障礙。
文化是多方面的,除了文學藝術,還包含生活方式等。中國人與外國人在一起,價值觀體系、傳統和信仰等都不一樣,每一個人都會有不同的視角,不可能以偏概全。
一個文化對另外一種文化產生影響,存在共鳴很重要。也許他們對中國文化并不是特別了解,也沒有認真研究,可是有一種共鳴,產生一種靈感,比如通過伏爾泰、龐德等人,他們不是漢學家,甚至不懂得漢語,可是借助一些知識觸發了靈感,進而將中國文化引入到自身的主流文化。這是一個十分復雜的過程,靈感的共鳴不是一般漢學研究所能代替。人幾乎不可能脫離自身的處境和文化框架,他們對“異文化”的研究和吸取也就往往決定于其自身的處境和條件。
例如法國的伏爾泰,他窮盡一生精力孜孜追求的理想,就是將法國變成一個能夠具有宗教寬容精神的國度,而在他看來,中國就是這樣的理想國的最優秀的范例。這是我們理解伏爾泰為什么推崇中國文化的關鍵。伏爾泰關于中國的知識,多半是作為他說明自己的思想時引述的例證出現的。在他的中國知識體系中,他最看重的,是他認為中國文化中存在著的那種宗教寬容的態度,而他一生致力的,可以說就是提倡宗教寬容,反對宗教裁判所的黑暗。
伏爾泰以為中國的傳統精神就是一種普遍的寬容精神。在他看來,中國人對于宗教的態度,就是最理想的宗教寬容的態度,他甚至認為,這就是中國之所以強大、繁榮和自信的根本原因。他切入中國文化的觀察點是西方式的,而且,他本來的目的就不是要研究中國文化,而是要找到一個理想的實例來說明他從邏輯上確立起來的理想。對于伏爾泰來說,中國正是他對自身文化傳統的批判中為自己設立的批判參照系提供了一個難得的良好例證。
在伏爾泰眼中,中國的確是一個相當理想的國度,無論是從政治制度、法律、對于宗教的態度還是從道德或者日常的待人接物的態度上都是如此。他認為中國這個巨大古國存在的理由就是因為中國人有著最好的道德和法律。伏爾泰說世界上曾有過的最幸福、最可敬的時代,就是奉行孔子的法律的時代。西方一些早期的宗教領袖或者活躍人物在后來的宗教中被當作先知,從而壟斷了神意,并以這種壟斷的身份壓制其他的對于上帝的信仰方式,是一種最要不得的做法。
而孔子之所以應該受到尊敬,就因為他不這樣作,他的教導中,沒有如西方宗教中的先知或者使徒那樣一種通過壟斷神意而將自身變成神的企圖,而只是將自己當作一個人,而且,在他的教導之下,中國人后來也的確這樣做了。伏爾泰的這些看法雖然不完全符合當時的實際,但也有其獨到之處,反過來對我們今天對中國文化的認識也有所助益。總之,在全球化的大潮中,我們面對的是一個五千年連綿不斷的偉大文明的復興,是一個“文明型國家”的發展,這種發展的深度、廣度和力度都是人類歷史上前所未見的。我們有能力對世界文明作出原創性的貢獻,也有能力汲取其他文明的一切長處而不失去自我。這就是我們面對世界文化的根本出發點。我們不需要炫耀,不需要灌輸,所謂“桃李不言,下自成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