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古城拆了以后建仿古街區分幾種情況。一種是老街區修繕后不能繼續使用,文物價值還非常高,把它拆了建成仿古街區,這就可能是得不償失。另一種,雖然是歷史文化名城,但保留下來的東西的價值并不高,進行改造成本大,現在有更好的設計,拆了以后重新建,是仿古,但仿古的水平非常高,特別是歷史文化街區風貌的再現做得非常好,這種就未必要批判。
比如成都的寬窄巷子,原來是個老街區,有很多危房、違建,它本身是歷史文化名城的組成部分,但不是文物保護單位。寬窄巷子重建后,獲得了全國公認,雖然是仿古建筑,但融入了現代技術、審美和功能。
其實,法國巴黎也是100多年前重建的,當時的市長對巴黎進行了城市街道拓寬,城市整體風貌控制,引起很多人反對,認為那是野蠻的做法。但100多年過去,巴黎比其他歐洲古城,更適應汽車時代,也保留了古典風情。
中國傳統磚木結構的建筑,經受不住雷電、火災、洪水等天災,在歷史上重建是常態。我們有很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如岳陽樓、黃鶴樓、滕王閣等,都經歷過重建,原來的都毀掉了,沒有毀掉的也只有百來年歷史,因為磚木結構建筑,只有那么長的壽命。重建最重要的是繼承文脈,讓文化信息盡可能保留下來。
確實有的歷史建筑是沒必要拆的,比如濟南火車站,是德國人在濟南修建的,石頭結構,非常堅固,但10多年前拆了,后來復建,這就沒必要。
我們要辯證看待拆和建,要看是否是危樓,是不是必須拆,保護狀態怎么樣,是不是代表街區最鼎盛時期的風貌。
對于歷史文化名城來說,重要的不是某一棟房子或某一個文物保護單位,而是歷史風貌能否再現,原有的文化肌理能不能保留下來。所以怎么建才是關鍵,歷史文化風貌是有地域性的,如果建成現代化的高樓,那就完蛋了。重建要找到詳盡的資料,盡可能要恢復鼎盛時期街區的風貌。
在歷史文化名城的維護或改造的過程中,一定要保護居民的權利,保障民生。要嚴格遵守《物權法》等相關法律,對于一些拆遷,可以提供回遷的政策,也可異地安置,由產權人選擇,要充分協商,不能把居民一趕了之。但對于一些歷史街區來說,如果居民全部留下,街區升級難度大,要妥善引導。
歷史街區要有人氣,但這個人氣主要由社區之外的居民和外地游客組成。歷史街區的當地居民不宜過多,這里是城市的會客廳,要有游玩、休閑、餐飲等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