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經濟時代,行業巨頭熱衷于卡位爭奪流量,資本在競爭中集中,壟斷的趨勢也逐漸形成。在批判互聯網壟斷的同時,應對其形成的必然性有所了解,才能更加清晰的透視互聯網壟斷的負面性,以此找到解決問題的突破口。
隨著企業體量的增大,互聯網企業提供的服務已經成為人們另一個生存空間。互聯網企業的自身架構牽一發而動全身,一個微小的改動,就會對用戶造成很大影響。因此,能力越大,所應承擔的責任也將越大。
居壟斷地位的企業的失責,不僅對用戶權利造成侵害,更是對各個互聯網企業構成的創新環境以及互聯網生態構成了傷害。依靠壟斷地位盈利本身并沒有錯,但侵犯用戶權利的盈利是不可取的,比如目前滴滴,大數據殺熟和兩方瘋狂的抽成,利用壟斷侵犯用戶的權力。
在法律約束尚未完善的網絡版權領域,初創公司對于模仿和抄襲都不能有效維權,而對于大公司來說,模式復制的成本低,而依靠自身龐大用戶群所獲得的收益則是高的。
但若互聯網公司不致力于研發自己的核心技術與創新而是擴張自己的疆域,模仿而非開創新的模式,對初創公司的打擊的同時也使自我發展停滯,固步自封。
互聯網讓世界互聯互通,將各國家、各民族的所有種群與文化都聚集在一起,并展現在全球互聯網參與者的面前。互聯網發展到今天,已經積累了海量的用戶、信息、傳播形式和渠道,并且隨著時間的推移仍在呈幾何式增長。
我們要做的也許不是取代和顛覆,而是融合加提升,讓偉大的互聯網時代不至于黯然失色,成為少數既得利益者的斂財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