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王嬴政統一六國建立封建集權帝國之后,極力排斥儒學,其“焚書坑儒”之后使儒學元氣大傷,但秦朝作為我國第一個封建帝國所確立的統一度量衡卻成為今后形成建筑體系制度的重要基礎。到了西漢時期,漢武帝“獨尊儒術”后,儒學成為在整個統治階層具有主導地位的文化思想,該時期的中國建筑營造制度中儒學開始以強大的力量發揮了影響力。
漢武帝時期,中國建筑制度、建筑技術中均按照儒學的要求進行了改進和整合,逐步形成了對后世產生巨大影響的“官式建筑”的初步建筑樣式。當時興建的未央宮、建章宮、長安城、上林苑等聞名遐邇,均屬于符合儒學規范的“官式建筑”,對中國古代建筑營造制度產生了深遠影響,許多建筑紛紛模仿上述名建筑而興建。戰亂頻仍的魏晉南北朝時期,各種學說紛紛盛行其道,儒學的大一統地位逐步喪失,最終導致了儒學、道學、佛學三家學說之間相互交融、各分秋色,這就為隋代、唐代時期儒家思想文化的更進一步創新發展奠定了重要基礎。

隋唐時期尤其是唐代,隨著國家的統一和強盛,儒學作為居于統治地位的重要學說,對唐代的建筑營造制度的影響更為顯著,對魏晉南北朝時期的建筑制度進行了改進與整合,儒學思想深刻地影響到了當時的宮殿、寺觀、壇廟、園林、陵寢和民居等多個方面的建筑。該時期中原地帶的木結構建筑在魏晉時期的基礎上實現了創新發展,已經逐步實現了標準化、定型化,建筑營造制度更加成熟完善。
北宋時期出現了周敦頤、張載、邵雍以及二程(程頤、程顥)等著名的儒學大師,使儒學更加深刻地影響整個社會制度,儒家思想更加有力地注入到中國人的生活之中,受此影響,當時建筑營造制度也被納入到了“律”、“令”、“格”、“式”等典章制度中進行規定,賦予了建筑營造制度法律上的地位,建筑體系逐步趨于成熟。元朝雖然屬于少數民族政權,但是其在前朝的基礎上進一步復興了周朝王城制度,儒學依然對元朝時期的建筑營造制度有著統治性影響。
明清時期,我國經學獲得了空前的發展,受到封建統治者的曲解和異化之后,入學在社會政治舞臺上的地位已經無法和前代相比,但是儒學對建筑營造制度的影響已經被固定下來,明清時期的宮城建筑、都城各類建筑營造制度均體現出對周制的演繹特點,明清時期建筑具有完整的三朝五門制度,都城和宮城的中軸線幾乎是重合的。

中國古建筑營造制度中的儒文化元素
建筑等級制度中的儒文化元素。按照儒學觀點,構建尊卑有序、層次分明的等級制度是天經地義的事情,等級制度是人倫之本,是立國興邦的基礎,是不可動搖的宇宙法則。儒學所強調的上下有別、尊卑有序思想,對中國古代建筑營造制度產生了深遠影響,這些思想成為構建古代建筑營造制度必須遵循的法則。中國古代建筑營造制度中的儒文化元素,首先就體現在中國古代建筑十分顯著的等級制度之中,通過建筑上的等級制度體現尊卑上下,因而,中國古代兩千多年封建社會中的建筑制度有著十分嚴密的等級,各類各式建筑的色彩、形制、開間、脊飾等均有著明確而嚴格的規范,任何建筑均不得擅自違制僭越,否則還可能受到法律的懲戒。
我國古代建筑營造制度,在儒家思想的影響下,其建筑制度中森嚴的等級制度幾乎涵蓋了建筑制度的所有層面,牽涉面極廣。據《考工記》記載,城制分為天子都城、諸侯國都、宗室和卿大夫城邑,分別為城的三個等級,按照等級的不同其有著不同的建筑標準。《禮記·王制》記載:“天子七廟”、“諸侯五廟”、“大夫三廟”、“士一廟”、“庶人祭于寢”,這是對宗廟建筑等級的規定。《明會典》規定:“一品、二品、廳堂五間九架,門屋三間五架;六品至九品,廳堂三間七架,正門一間三架。”由此可見,在單體建筑之中,等級制度也體現得淋漓盡致,在間架、屋頂、臺基以及構架的做法上均十分顯著地體現出來。